商錫平
商錫平,原樺南林業局公安局三道溝派出所副所長,三級警督。
酷刑演示:手腳都銬在鐵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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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商錫平(Shang,Xiping),
男 ,
51歲 ,
黑龍江樺南縣大法弟子(曾任樺南林業局公安局三道溝派出所副所長,三級警督)。其妻子程淑傑,原工作單位是樺南林業局建築公司職工。他和妻子程淑傑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同時喜得大法,走上修煉之路。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被非法勞教,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十年),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近期,商錫平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獄警告知商錫平出監,商錫平隨獄警路經六、七道獄門,沒有任何騷擾、搜查、強行做筆錄,暢通無阻走出監牢。家屬接出商錫平後,次日一同又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看望妻子程淑傑。 妻子程淑傑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向民眾發放丈夫被中共迫害的真相資料時,被丈夫曾工作過的三道溝派出所警察綁架。在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被黑龍江省樺南林區基層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夫妻倆多次被非法關押:商錫平曾被六次非法關押,強制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被樺南林區基層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一個多月後,商錫平從看守所走脫。當年九月七日在鶴崗又再次遭惡警綁架,二零零六年,商錫平被鶴崗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先被關入香蘭監獄,後轉入佳木斯連江口監獄。二零一三年十月左右轉到呼蘭監獄非法關押。直到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刑期已滿才得以釋放。不法人員對他們強行收取、扣押、詐騙錢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三萬元,並雙雙被各自單位開除公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商錫平到北京上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商錫平被以所謂“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非拘留十五天後不許上班、不發工資。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三,商錫平與妻子等七人去北京上訪,被公安機關劫持到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六十六天。期間,商錫平遭到背扣、用繩捆、戴手銬、軋腳鐐等酷刑折磨,釋放時強行收取伙食費、保金六千余元。當時商錫平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上班時每月也就二百多元工資,保金全是借的錢。回家後被監視居住、跟蹤盯梢、監聽電話並強令每天到派出所簽名、報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因不配合這非法的簽名、報到,再次被強行關押。商錫平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第六天將他釋放。釋放後不法人員加強監控、監視居住、監聽電話,並經常到家騷擾。 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商錫平離家出走,妻子程淑傑於第二天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迫害。程淑傑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五個月。當地公安機關利用威脅、恐嚇從被非法勞教的每個女學員家屬手中騙取四百元,並說誰家不交錢就把誰送到外地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商錫平在北京與一些法輪功學員在飯店吃飯時,被德外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北京西城看守所。德外派出所在計算機上查他個人數據時,發現他的個人檔案已被篡改為一九九五年就被開除公安隊伍,而他當時的公安身份證是一九九七年辦理的,實際上商錫平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不法人員停止工作的。派出所的人也搖頭表示無奈。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們集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不僅沒得到任何解決,反而遭到強行灌食,強行打針輸液。十二月十五日,當地公安把他持回黑龍江省樺南。當地公安在去北京前,在商錫平父母處利用欺詐手段勒索一千五百元。 回樺南後,他被送進醫院加重迫害,綁大扁擔強行灌食,被軋腳鐐,直到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送勞教所時才卸下來。不法人員利用強迫、威脅、恐嚇等手段欺騙家屬幫摁壓、捆綁、強行打針輸液,利用四名警察每天二十四小時看押,在他生命垂危時依然不放,反而找來一幫邪悟者每天對他洗腦,致使商錫平抽搐、昏迷、休克。 在絕食抗議三十二天後,他開始進食,不法人員將他判勞教一年六個月。由於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不收,不法人員就在商錫平妻子(已被釋放)處用強迫、威脅、恐嚇、欺詐的手段勒索錢。當時他們沒有錢,不法人員就在拖欠商錫平的工資內提取二千元賄賂勞教所,以達到勞教的目地,他們利欲誘惑犯人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給管教發獎金給犯人減刑,他們又讓李景豐們為他們挑小豆(實際是創收,入他們私人腰包)每人一麻袋,不完成任務不讓睡覺或關小號,法輪功學員商錫蘋、齊雙元、邵殿印挑的不夠數量,他們叫來五、六個犯人把他們三人拽到空屋手扣在暖氣管子上,臀部坐在小板凳上。 目擊者說,二零零二年秋,在佳木斯勞教所,隊長劉宏光指使眾惡警把商錫平按住毒打,幾個惡警圍著用腳踢,商的臉都被踢變形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從早晨三點多到晚上十一點坐小凳,不許閉眼睛。商錫平等法輪功學員因要見所領導反映情況,被大隊長劉紅光說成違反所紀,強行蹲小號,商錫平被七、八個惡警摁倒在地上用腳踹,強銬了五天五夜不許睡覺。 在勞教期滿後,當地公安機關,又以他沒“轉化”為由,直接把他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用同樣的手段強行從拖欠商錫平的工資內收取一萬元保釋金後取保候審。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商錫平與妻子程淑傑剛到自己家開的水果店,就被跟蹤至的宋殿林、郭俊林及新林派出所等五、六個警察綁架。警察在沒有當事人及近親屬、見證人的情況下在店內非法搜查,搶走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及商店賣貨的錢,店內翻得一片狼藉……公安機關又以所謂“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將二人再次關押。在非法提審期間,惡警刑訊逼供,把程淑傑兩臂抻開吊在大鐵門上,直到她的兩只手紫黑,人休克昏迷才放下;並對商錫平進行三天四夜的迫害提審。 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商錫平夫妻的“案件”被移送到檢察院,檢察機關沒做任何調查取證就移交到法院,法院對夫妻倆進行三次開庭審理。在前兩次公開審理時,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商錫平、程淑傑夫妻均以無罪勝訴。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三次開庭時,法庭來了二十多個全副武裝警察看押,戒備森嚴。法庭在對商錫平無法定罪的情況下,請示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森工總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對商錫平夫妻定性判刑:商錫平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妻子程淑傑被判一年。商錫平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程淑傑家人不服,去詢問時,得到的回答是“誰讓她是商錫平的妻子”。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商錫平正念闖出魔窟,被迫流離失所,程淑傑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商錫平在鶴崗市被綁架。鶴崗向陽分局刑警隊的高春風、修龍南是直接辦案人,兩人將商錫平帶到向陽分局刑警隊酷刑折磨:將他按坐在地上,雙手抻開固定綁在鐵椅上,不讓動,不讓睡覺,不讓吃喝;用塑料袋將商錫平的頭套上,使其窒息休克後才把塑料袋取下,然後一個人站在商錫平的雙腿上踩著不讓動,另一個拿洗衣板打商錫平的雙腳,兩人替換打,洗衣板打碎幾塊,又拿一塊木板打,兩惡警一邊打一邊說“打死你也沒地方告”;兩人還用鍬把兒打商錫平的後脖梗、下身及各關節。一直打了三天兩夜,最後把商錫平打的腿不能行走,右膝蓋骨給打碎。 九月二十六日商錫平被拉到鶴崗市中醫院檢查,拍片確診是膝蓋骨損壞,三個月不能走路。商錫平被拉回鶴崗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見商錫平不能行走就讓脫衣查看,看見他下半身全都是青紫色,連看守干警都說:“怎麼給打成這樣?”當時在場的還有多名干警目睹了這一慘景。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張東輝和另一名警察非法提審商錫平。九月三十日下午,陳萬友、張東輝到看守所,要求他在“保證書”上簽字,又將他拉到佳木斯百貨大樓附近的“花樣年華”攝影樓進行拍照用以存檔備案。接著又將他拉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去見他們的頭。最後,讓他對外就說自己因患“乙肝”是以保外就醫的形式回來的,企圖以此來迷惑和騙取其他法輪功學員的信任。陳萬友還要求他在十月三日與其再“見面”。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參與迫害的惡警擔心他落殘疾留下證據承擔責任,迫不得已的領他到鶴崗市中醫院拍片檢查,確診是膝蓋骨挫傷,有據可查。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鶴崗市向陽區法院對五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審判,他們是劉麗萍(大慶)、商錫平(樺南)、楊永英、扈桂傑、趙桂友。商錫平被非法判刑十年。商錫平在法庭上簡單陳述自己被刑訊逼供時的場景,但依然被多次打斷。先被關入香蘭監獄迫害關押七天,關押期間他拒絕干活,後被轉佳木斯連江口監獄,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又秘密轉到呼蘭監獄。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佳木斯監獄成立了嚴管隊,開始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商錫平被綁架到嚴管隊。在這裡法輪功學員受到犯人包夾的嚴格管制,失去了生活的最基本權利。廁所門上鎖,想上廁所如不被允許也得憋著,為抗議這種非人的待遇,商錫平開始絕食抗議。 被送到嚴管隊的法輪功學員已知的有九人,一監區一分區王蘭生(雞西)、四監區一分區范強(寶泉嶺)和秦月明(伊春)、七監區一分區付裕(佳木斯)、商錫平(樺南)、劉俊華(佳木斯)、陳東(建三江)、劉振昌(鶴崗),嚴管隊不讓帶行李和生活用品等。嚴管隊設在集訓隊,一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四人,二樓關押五人。其中商錫平正在絕食抗議。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妻子和親人到佳木斯監獄看望商錫平,一開始駐扎在監獄的“六一零”主任董大權以商錫平不配合他們工作為由不允許接見,後經交涉監獄長同意接見,但以商錫平的妻子也煉法輪功為由不許她探視。商錫平的妻子已有兩年沒見到丈夫了,以前多次探視都是被同樣的理由遭到無理拒絕的。後經進一步交涉,獄方提出了一些條件後,如不許談論有關法輪功問題等,才同意了接見。 商錫平是被兩個包夾架出來的,商錫平臉上胡子很長,面容枯槁,舌苔很厚,臉上呈現痛苦的表情。商錫平已絕食九天,每天被強制灌食,強制輸液。交談中得知,商的洗臉盆被人踹壞了,好幾天沒洗臉。裡面廁所上鎖,平時上廁所都很難。談話中得知,床得舖出稜角不能坐,房間裡又沒有可坐的凳子,不知平時是一直站著還是坐在地上。商錫平穿一棉襖,從翻領中看到裡面有兩層毛衫,外套一囚服,給人的感覺他被關的地方很冷。因不敢直問直答,所以更詳細的情況不知。 佳木斯監獄警察暴力“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僅六天時間,於二月二十六日,就把年僅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迫害致死;在三月五日,即第十二天,又把年僅四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於雲剛迫害致死;三月八日半夜一點多,又將法輪功學員劉傳江迫害致死。 佳木斯監獄迫害死法輪功學員的罪惡被曝光後,監獄迫於社會和國際上的輿論壓力,不得不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解散了嚴管隊,從各個監區綁架到嚴管隊的法輪功學員又各自回到了原來所在的監區。但迫害仍在繼續。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早五點,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的樺南法輪功學員商錫平和寶清法輪功學員孟憲國也遭綁架。 後家屬得知,商錫平被轉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在那裡,商錫平被關禁閉、蹲小號,在呼蘭監獄醫院遭灌食迫害。截止到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之前,呼蘭監獄一直不讓家屬探視,商錫平生死不明。商錫平家屬在律師的幫助下,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向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控告了呼蘭監獄,並向省人大、省司法局反應了呼蘭監獄剝奪家屬探視權的違法事實。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要求國家政府保障商錫平家屬的探視權。在家屬多處奔走努力下,呼蘭監獄一月七日同意商錫平家屬一月八日接見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的商錫平。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程淑傑和友人去三道溝向民眾發放丈夫商錫平被迫害的真相資料,當日九點多鐘,黑龍江省樺南縣林業局副局長史營林,去山上林場時,發現了有關法輪功學員商錫平遭迫害的真相資料,遂惡告到三道溝派出所,警察遂綁架了商錫平的妻子程淑傑,以及王志琴、張鳳華、王偉傑和司機鄒文鵬等五名法輪功學員。 樺南林業局公安局副局長林樹高、國保大隊長李鵬在當日下午將五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新林派出所非法審訊,後又將五人非法關押進樺南林業局看守所。 綁架至今(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已非法關押一百三十多天。樺南林業局公安局圖謀加重迫害她的“案卷”第一次送檢察院被駁回,六月四日再次移交檢察院。女兒只好為媽媽請了北京律師。目前,她們已征得五百多名鄉親們簽名,呼吁支持立即無罪釋放這四位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點多鐘,樺南林業局法院在樺南林業局看守所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宣判,審判長任永良拿著稿件宣讀時,兩手抖動、語句不連貫,強行給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程淑傑被非法判刑四年,王志琴三年,張鳳華三年,王偉傑三年緩判。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即要求上訴。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拘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綁、扣;
交保證金;
監視/跟蹤;
電話監控;
迫害親屬;
摧殘性灌食;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坐小板凳;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審訊;
非法審判;
毒打/毆打;
私闖民宅;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嚴管;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關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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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5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公安局
:
馬寶太
北京西城看守所
鶴崗市第一看守所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王偉
德外派出所
樺南林業局
樺南縣公安局
:
宋殿林
西格木勞教所
:
任世才
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獄)
:
董大全
佳木斯勞教所
:
劉宏光
向陽公安分局
呼蘭監獄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
樺南林業局公安局
:
史守臣,
郭俊林,
任永傑
向陽區法院
香蘭監獄
樺南林業局610
:
段興富
新林派出所
:
郭建秀
向陽分局刑警隊
:
高春風,
修龍南
樺南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6日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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