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玉
簡介:
朱海玉(Zhu,Haiyu),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朱海玉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牡丹江愛民區祥倫派出所陳賢銳等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楊丹蓓、李學軍等的授意下綁架,非法關押於牡丹江市看守所,並於十月中旬被迫害到牡丹江公安醫院手術治療。 朱海玉在這之前被牡丹江警察綁架過一次,家屬花幾萬元現金才從惡警手中把人贖回來。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朱海玉的代理律師到愛民區法院詢問朱海玉案子進展情況,門衛給法院刑庭打電話後,出來兩個穿法院制服的女工作人員,其中一個正是五個月前參與秘密庭審張玉堂、關日安的“法官”張穎。與她同來的另一位書記員王楠拿著錄像設備給律師錄像。面對律師的詢問,張穎說:朱海玉的案子和你已經沒有關系了。律師說:我是她的律師,怎麼能說沒有關系呢?張穎說:朱海玉已經把你給辭退了。律師向她要朱海玉辭退律師的書面材料,張穎說材料在卷宗裡,但不允許律師看。 律師多次問張穎你是誰?你是哪位?叫甚麼名字? 張穎心虛的拒絕回答姓名,只說我是行政工作人員,並讓門衛趕律師走。對張穎的蠻橫無理,律師決定到愛民檢察院控告。 到了愛民檢察院,門衛把舉報科負責人找來,那個負責人騙律師,讓律師到四樓找民事科,律師說這個民事科和法輪功的案子不是一個類型,那人說,我們是一起的。當律師到了四樓哪個屋都沒人。他們又回到一樓舉報科,剛剛那個負責人就不見了。 律師來到立案科,詢問有沒有朱海玉案子,工作人員問是甚麼案件,一聽說是法輪功的案件,馬上說沒有。這時出來一位稱是科長的人也肯定地說沒有這個案子。律師要求查計算機,科長和工作人員一直強調說沒有。在律師的堅持要求下,只好打開計算機,並找到當事人朱海玉的案件,眼看謊言被揭穿,就粗暴的把律師和家屬趕走,拒絕律師的合理詢問。 朱海玉的養老金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份開始停發,經詢問後說“理由”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朱海玉在二零一四年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冤判3年6個月,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3年多,他們要求朱海玉返回關押迫害期間領取的養老金才能啟動工資。 二零二零年八月朱海玉被停發退休金,詢問責任人原因,回答說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他們要求朱海玉返回關押迫害期間領取的養老金才能啟動工資。他們給朱海玉看了文件(人社險函[2020]17號)發文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朱海玉到法院補辦了一份冤判書(釋放證明),他們給朱海玉算了一筆賬:非法關押期間領取的養老金、非法關押期間調整上來的養老金、冤獄結束回家以後這兩年調整上來的養老金,共8.6萬元,要求朱把這筆錢返還給他們才能繼續下一步所謂的啟動工資。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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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祥倫派出所
:
陳賢銳
牡丹江市看守所
愛民區法院
:
張穎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牡丹江市國保大隊
:
李國軍,
楊丹蓓,
李學軍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6日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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