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福
韓福
舒蘭市河西鎮三興村、孔屯村的村民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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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韓福(Han,Fu),
男 ,
48歲 ,
吉林省舒蘭市溪河鄉孔屯村法輪功學員。韓福是個純樸善良的農民,十二年前身患皮膚病、腸炎、腰痛等多種疾病。二零零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的各種疾病都好了。韓福農閒時做豆腐掙錢添補家用,韓福時刻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誠信經商,是遠近聞名的大好人。 二零零八年八日五日,韓福被誘騙到溪河鎮派出所,逼迫寫不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又以交保釋金的借口為由勒索兩千元,還不讓大法弟子及家人向外洩露非法勒索錢財的惡行。八月七日早晨五點多,由溪河鎮政府“政法辦”主任李樹忠和派出所警察鄭蜀光、楊喜忠等七人再次非法闖進韓福家,企圖綁架韓福及妻子吳秀珍送進舒蘭市“610” 在舒蘭市糧食局招待所辦的洗腦班迫害,夫妻雙雙被迫離家。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韓福到朋友家串門,被舒蘭市環城派出所惡警綁架。韓福的母親、哥哥均患腦血栓症,生活都難以自理,韓福是家中的主要勞力,以種地、做豆腐維持生活。韓福被綁架後,其妻無力維持家中生活。韓福的妻子、母親、還有十歲的女兒到舒蘭市公安局,說明家中實際情況,問問為什麼串門就把人抓起來了?公安局門衛就是不讓她們上樓, 公安局法制科的惡警王喜民不但不接待,反而對她們叫罵、推拽。韓福十歲女兒嚇的大哭,韓福的妻子喊:“警察為什麼打人!”副所長孫耀強擺出蠻橫不講理的架勢,攆家人離開。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韓福的家人再次去舒蘭環城派出所,惡警兩次將韓福患腦血栓生活的哥哥拽倒在地,惡警鄒忠祥、孫耀強等人將韓福家人強行攆出辦公室,韓福妻子的衣服被拽壞,強硬的把韓福的妻子拖下樓,還要用手銬銬家人,恐嚇威脅不允許再來。 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晚,韓福被亮甲山鄉派出所所長許慶國、副所長李大海、惡警王站樁等人綁架。在車上,李大海打了韓福十多個嘴巴,在派出所惡警威脅、逼迫韓福說出東西是哪來的,並說:“要不說就扒了你的皮”。韓福由於遭毒打和過度驚嚇暈了過去,送醫院搶救花了七百多元錢,這錢讓家屬自己拿。 警察於後半夜兩點左右闖去韓福家,抄家,搜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二台、大法師父法像一張、大法書籍等。韓福的奇瑞轎車被扣押。 九月十日早晨,韓福蘇醒過來後又被帶回派出所,並又拉著韓福到掛有法輪大法好條幅的樹下拍照,說這些條幅都是他掛的(事實是韓福一直在車裡根本沒掛條幅)。警察現場造假,拼湊假證據預加重迫害。 後經家屬多次索要轎車,最終被勒索二千元錢才將車開回。其余的物品至今沒有歸還。 九月十日凌晨三點多,亮甲山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讓韓福親屬快去舒蘭市醫院一趟,親屬幾人趕到市醫院看見韓福躺在床上正在打氧氣,警察沒讓親屬和韓福說一句話,家屬只在門旁看了一眼韓福,警察就把家屬支走了。十日中午,又把韓福拉回亮甲山派出所,下午再劫持到舒蘭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韓福被非法批捕。他的女兒聘請了重慶正義律師為父親伸張正義。舒蘭市法院預審科科長趙立偉說:“你們請律師也不能減刑,開庭時也不會通知你們!” 律師給檢察院的不起訴意見書中表示,韓福的行為無任何社會危害性,不具備刑事犯罪打擊的范圍。司法程序應當幫助人精神淨化,而不應在我們的尊嚴之上再施暴行。韓福作為一個按照“真、善、忍”為做人原則的農民,擁有中國傳統農民的樸實。從法理原則上說,沒有什麼行為的應該加以懲罰,除非這種行為不但說有錯的(非道德的),而且是於社會有害的(反社會的)。然韓福的行為使辯護人無法看見其非道德與反社會,反而看到了樸實、善良的優良道德品質。 律師還說:“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立法機構或行政機關制定頒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整體或部份不能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應用、貫徹或實行,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而韓福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有什麼能力或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實行呢?” 韓福家人請律師介入後,中共人員阻撓、騷擾家人辭退律師。第一次舒蘭市610的王漢明和一個姓朱的,把韓福妻找到溪河派出所,要求將北京律師辭退,家人問:“辭退了,你們能放人嗎?”他們說:不能,只能是照顧點。第二次,溪河派出所所長李成、片警王永福及當地孔屯村書記徐占龍到韓福家騷擾,韓福妻不在屋,問韓福女兒,你媽煉不煉法輪功,要是煉,就簽字。 韓福被非法關押在舒蘭市南山看守所近五個月了,遭舒蘭市公安分局警察造假、拼湊材料構陷。 善良的鄉親們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特別韓福的為人和品行是有口皆碑,卻遭此不白之冤?親朋好友、鄉親們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起紛紛簽名按手印,強烈要求舒蘭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無條件釋放好人韓福回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已有四百多人公開聯名按手印表達自己對正義的支持。 這一正義之舉讓中共舒蘭市“610”頭目非常恐慌,二零一四十一月二十一日指使舒蘭市公安局和溪河鎮政府、黨委、派出所等一干人闖入為韓福鳴冤按紅手印的百姓家中威脅恐嚇。警察連續幾天在孔屯村某小賣店威逼、恐嚇鄉親們退出簽名擔保,弄得人心惶惶,不得安寧。鎮書記肖勇等人和派出所警察到村民家威脅恐嚇鄉親們退出簽名擔保。 韓福家人聘請律師介入後,中共舒蘭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非法組織)人員非常恐慌,極力阻撓、騷擾家人,逼迫辭退律師。第一次舒蘭市“610”的王漢明和一個姓朱的,把韓福的妻子找到溪河派出所,要求將律師辭退,家屬問:“辭退了,你們能放人嗎?”他們說:不能,只能是照顧點。 溪河派出所所長李成、片警王永福及當地孔屯村書記徐占龍等人也相繼到韓福家騷擾。韓福的妻子現已流離在外,過著有家不能回的日子。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舒蘭市法院在既不通知韓福聘請的辯護律師、也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開庭,暗箱操作,以《刑法》第三百條構陷韓福非法定罪,冤判三年。 唐天昊律師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八日冒著風雪趕到舒蘭市已是深夜十一點多了。第二天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會見了韓福。韓福說開庭沒有家屬到場,整個過程也就有十幾分鐘。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溪河鎮的韓福被冤判三年,也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勒索錢財;
誘騙/利誘;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舒蘭市公檢法機關人員接連遭報
2015年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吉林省舒蘭市洗腦班黑幕
吉林舒蘭市法院偷偷庭審好人 20分鐘走過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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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位鄉親聯名營救好人-警察威脅恐嚇
簽名營救好人 吉林舒蘭市民眾遭610恐嚇(圖)
好人被非法批捕 眾鄉親簽名按手印營救(圖)
吉林舒蘭市檢察院構陷韓福
吉林省舒蘭市610頭目李永波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舒蘭市電話區號0432,郵編132600 舒蘭市政法委“610”頭目:李永波13904445140,科長:王漢明13674423166 舒蘭市指揮中心110接警員:李耀臣、馬峰、 公安局:趙東兵、楊威、李志春、金文哲、張秋良、崔繼明、杜彥峰、朱雪林(住址:舒蘭市鐵東街鐵樹委)、孫波(住址:舒蘭市北城街北關委) 舒蘭市亮甲山派出所 所長:許慶國 副所長:李大海13904445262 民警:劉維維、許東洋、栗青、王站柱、李月亮:13943244489 溪河派出所所長:李成,片警:王永福 溪河鎮邪黨書記:肖勇13331729333 看守所民警:李維君、王躍鐵 舒蘭市檢察院:張易志 舒蘭法院院長:張福洪手機13904443318 68258301 副院長 田洪潤 13704445911 68258306 68224606 副院長 張向東13904440610 68258305 68232696 鄭鳳臣13804445236 68258399 68228509 舒蘭市法院刑庭庭長王鈺霞 常務副院長:孟兆會(音) 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網絡電子數據檢查室:趙銘宇、歷威、沈庚、 構陷韓福的惡人:劉翠穎,現住址:吉林省舒蘭市亮甲山鄉焦嶺村四社 電話:13253580508 胡國君,現住址:吉林省舒蘭市亮甲山鄉東興村十社 電話:13244007972
責任單位及惡人:
舒蘭市南山看守所
舒蘭市公安局
:
肖勇,
王喜民
舒蘭市法院
舒蘭市“610辦公室”
:
李永波,
王漢明
吉林監獄(吉林省第二監獄)
舒蘭市亮甲山鄉派出所
:
許慶國,
馬樁,
李大海,
王站樁
舒蘭市溪河鎮派出所
:
楊喜忠,
王永福,
李成,
鄭蜀光
舒蘭市環城派出所
:
鄒忠祥,
孫耀強
舒蘭市溪河鄉孔屯村
:
徐占龍
溪河鎮政府“政法辦”
:
李樹忠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11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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