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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樹勇

簡介:
張樹勇
(Zhang,Shuyong), 男 , 年齡未知 , 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到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責任人:國保大隊長於德彪,看守所所長王有才)二零零零年再次上訪,後被劫持到懷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二個月。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邪黨操控懷仁縣城建局近百人,每天非法監控,長達一個月之久,期間非法騷擾岳父家人,給家人造成巨大傷害。(責任人:原610頭目王志,城建局副局長:李進元,懷仁縣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張承棟,主任:盧尚玉)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雲東派出所兩警察(其中有一個李佃成)非法騷擾、要電話。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六一零”主任王志剛、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張承棟等十幾人,非法劫持到一賓館強制照相。十幾年以來610、街道辦經常騷擾。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山西省懷仁縣法輪功學員張樹勇,因不配合做訴江筆錄,被懷仁縣國保大隊隊長張向東和“六一零”主任王志剛伙同雲東派出所警察綁架,綁架到雲東派出所近四個小時,後送回家中。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中央電視台報道一則新聞: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當日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講話中誹謗法輪功。山西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勇等人看到此則新聞,依法要求中央電視台公開該則新聞報道內容依據的相關文件,並公開與此相關的錄音錄像及責任人名單。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山西省懷仁縣居民張樹勇等多位公民向中央電視台提交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其公開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所報導最高法院周強院長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講話中有關「最高法院要求,要深化反邪教斗爭」的部份是否有事實依據等相關信息。中央電視台對這份信息公開的申請不但沒有回復,反而串通山西省公安部門對依法、合法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公民打擊報復。

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法輪功學員張樹勇因向中央電視台郵寄《信息公開申請書》,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被懷仁縣公安局“六一零”國保大隊隊長張向東伙同當地警察闖入家中綁架,家人被迫向當地“110”報警後得知情況,張樹勇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目前已經被轉到朔州市平魯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朔州市懷仁縣國保大隊張向東和同去的其中幾個人都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留下任何手續。到晚上又一大批人把張樹勇家院子的鐵大門推倒闖入進行非法搜家,把所有與大法有關的東西和所有的電子產品全部拿走,沒有留下清單和證件。二月十七日下午把張樹勇非法關進懷仁縣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下午三半左右,懷仁縣公安局張向東、解軍偉、李輝伙同一群警察,沒有穿警服,闖入法輪功學員張樹勇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行動極其野蠻,不允許張樹勇和從家中追出來的妻子說一句話,也不顧寒冷的冬天,就將衣著單薄、腳穿拖鞋的張樹勇從家中強行拉走。

當晚張向東又趁張樹勇老母親回家時伙同大約二十多個警察再次來到張樹勇家,推倒張樹勇家院子的大鐵門,強行闖入,搶走家裡的電腦等電子產品和張樹勇用來學習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到三月三日晚上:他被非法行政拘留,關押於懷仁縣拘留所。

作為執法人員,張向東在非法抓人後二十四小時內應當及時通知家屬張樹勇的下落,而張向東不僅不依法行政,反而在下午家屬找張向東要《拘留通知書》時推諉不給,在張樹勇的母親不斷交涉下,最後張向東同意星期一即二十號上午九點給,並說他“保證說話算話”,可見法律都不如張向東的“保證”管用。

張樹勇的家屬在查詢了《拘留所條例》後發現沒規定三天後才能會見,張樹勇被綁架的時候只穿了單衣服拖鞋,因此在十八號、十九號家屬再次前往拘留所要求會見,拘留所所長李宏偉讓找張向東。

二十號星期一張樹勇七十五歲的老母親和妻子早早來公安局,本來說好張向東會親自在110門外會見家屬,但張向東沒來,派人出來給了家屬一份《拘留通知書》,並凶狠的讓家屬按手印、簽名。

家屬找紀檢時遇到張向東,家屬向他要鑰匙,張說等第二天約家屬並讓家屬拿上拘留通知書說要重新壓戳子。

之後家屬再次去拘留所要求會見,拘留所不僅不依法予以接見反而不讓會見,家屬說按《拘留所條例》應該讓見,拘留所人說讓辦案單位寫個證明,家屬給張向東打電話不接,張樹勇妻子只好找公安紀檢反映情況,可是卻被公安門衛(女警號HB0579、男警號HB1158)阻攔說:“不知道,不給通報”,“想到哪告去哪告,就不讓見紀檢”,並拿出手機拍照。

張樹勇妻子無奈,拿著《行政拘留通知書》到懷仁縣檢察院要求其監督公安局的違法行為,這時才得知《行政拘留通知書》可能是無效的。張樹勇的老母親從早上一直在拘留所門外凍了一上午,十二點多也沒讓會見。

二十日下午,懷仁縣六一零主任王志剛,國保大隊長張向東約張樹勇妻子交談,期間威脅張樹勇妻子,張向東要張樹勇妻子把《行政拘留通知書》拿回來,說要補蓋個公章,直接證實了《行政拘留通知書》是無效的。

談到會見的問題,張向東先是承認是自己告訴拘留所不能會見,後來又承認自己是得到“上面”的授意。

張向東一直阻攔會見,二十日家屬聘請律師要求會見,拘留所繼續拒絕會見,家屬和律師只好去找公安紀檢,紀檢只讓律師一個人進去,律師會見紀檢好長時間才出來,可能受到威脅,最後還是不讓會見。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晚張樹勇從懷仁縣拘留所押轉懷仁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部要他脫衣檢查。看守所警察一個50歲左右,1.60(米)、胖、方臉、略黑,指使兩個被羈押人員,一個外號叫「洪七公」,5監室的,小個子、平頭;還有一個6監室牢頭老大,小平頭,不到30歲,中等胖瘦、長臉,臉上有點紅,好像叫「陳海峰」,吸毒的。兩人拳打腳踢,陳海峰用拳打他兩眼、肚子,打倒在地,用腳跺,打得他頭昏眼花,滿嘴是血。按倒在地扒掉衣服,旁邊站了兩三個警察,看著不管。

對他還實施了三種酷刑:每天只是晚上給一小杯水喝,五天沒大便(三月三日至八日);二是只給穿薄秋衣凍,凍了一兩天怕他凍死,才把別人棉衣給他穿,把他的衣服都扔了;三是扒光衣服,給他洗冷水澡,從頭澆了兩盆冷水,差點昏過去,時間是三月四日上午。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上午,他家屬代為聘請的程海律師向懷仁縣看守所遞交會見手續,該所接待人員(警號051167)先說是所長李長春不讓會見,後程律投訴到懷仁縣檢察院駐看守所陳科長處。下午改說近兩日防恐演習停止會見。三月八日下午,為躲避他的律師會見把他送到距離本地約110公裡外的朔州市平魯區看守所,因此他於九日早上開始絕食抵制,下午平魯區看守所就拒收了。懷仁縣看守所所長李長春把他從平魯區看守所拉到了山陰縣看守所,山陰縣看守所聽到他絕食也不敢接收,後來又把他轉到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張樹勇從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開始到二十日絕食共七天,應縣看守所也不敢接收了,通知懷仁縣看守所拉回懷仁縣中醫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張樹勇被拉到懷仁縣中醫院,由一個護士強制給他灌食,從鼻子裡插管子,插得他鼻子都是血。最後,由於多日沒有吃飯喝水,灌進去的食物全都噴出來了。他們又強制給他輸液,直到後來,輸進液體他全身開始抽搐,血壓達到了170,全身冒汗、高燒,一個男醫生多次掐他的眼眶,翻他的眼皮,趕快給他輸氧搶救才緩過來,由於他近7天不吃不喝,從胃裡呼出的非常臭的氣味周圍的護士和警察都說難聞。期間懷仁縣看守所所長李長春在現場,帶頭虐待他的警察也是看守所的,因此李長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晚上,國保張向東、解軍偉等人把他用120車拉到大同市中國人民解放軍三二二醫院住院部5層的0513軍人病房內,張向東指使人把他雙腳用重型腳鐐固定到床尾,左右手分別用手銬銬在床邊左右欄桿上,使他不能自由翻身,接著由郭紅日醫生(體型較胖、戴眼鏡)和護士潘麗霞給他強制輸液,由於不能翻身,全身僵硬,疼痛難忍。

醫生郭紅日、護士潘麗霞幾乎一天24小時不間斷給他強制輸液,由於多日不吃飯、不喝水,靜脈血管變窄,輸得液體(白色液體)使他疼痛難忍。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郭紅日醫生和李學軍醫生依然指使護士潘麗霞幾乎24小時不停地輸液,液體量從五種增加到七種,用這種方式折磨他。期間,郭紅日醫生和李學軍醫生、一個年輕醫生以及張向東等人還多次給他強制灌水。看守所所長李長春幾乎天天來看他是否妥協,並讓護士把輸液的速度調快了折磨他。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法制科夏治田和他另一個同學來看他,勸他吃飯喝水。他說:他決定的事不會改變,一天不放他,他就一天不吃不喝。他們看著他身體已經皮包骨頭了,非常同情他。那天郭紅日醫生和李學軍醫生依然指使潘麗霞護士給他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輸液。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日晚上,法制科夏治田和看守所所長李長春、張向東、解軍偉來了,說要給他辦取保候審,看管他的五、六個警察讓他起來坐一下,試試能不能坐起來。由於近二十天不吃不喝,從二十日晚上入院直到現在他一直都沒有大便,胃腸功能幾乎衰竭,以及十四天手銬和腳鐐固定到床上幾乎一個姿勢,他的身體已經渾身軟弱無力,四肢麻木,已經完全沒有自己行動的能力。他們用輪椅推著他下了樓,幾個人扶他到警車上。

一路上一直用執法儀錄像,怕他死在車上,專門有人看著他,一路顛簸回了懷仁縣,回來後,他已經是腸胃難受至極,渾身麻木無力。十點多回來,將近等到三日凌晨一點左右,由他妻子辦理完取保候審手續,打車回了家。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晚上,張樹勇再次被懷仁市國保等警察翻牆入室非法抓捕。

十多天後惡警把他迫害得骨瘦如柴,不得已把他放回。每天他家大門外都有警察輪流看著。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懷仁市法院伙同公安局、檢察院非法對張樹勇進行開庭,打擊報復信訪人,張樹勇被迫流離失所,直至現今杳無音信。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騷擾迫害親屬監視/跟蹤私闖民宅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非法拘留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強行施藥毒打/毆打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摧殘性灌食四肢銬於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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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懷仁縣公安局:
地址:懷安大街197號
電話:0349-3022321、0349-3028102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央電視台地址:北京
北京最高人民法院 : 周強
懷仁縣公安局大同公安局<br>新建北路30號<br>+86 352 232 1311<br>懷仁縣公安局 +86 349 302 2321<br>懷仁縣公安局裡八莊派出所<br>+86 349 315 8110<br>太原鐵路公安局大同公安處懷仁車站派出所<br>+86 349 405 6258 : 於德標解軍偉李輝王志王志剛張向東李長春
懷仁縣雲東派出所 : 李佃成
懷仁縣看守所
應縣看守所
懷仁縣拘留所
平魯區看守所平魯區的有關電話如下:<br>公安局副局長---尹旺∼電話:15303496660<br>看守所所長---王來明∼電話:15303496540<br>派出所所長---王志存∼電話:15303496689<br>刑警隊---王顯明∼電話:17703491232<br>治安股隊長---史大偉∼電話:15303495532<br>治安股副隊長---智奪明~電話:15303496533<br>派出所指導員---賈再信∼電話:15303496560<br>派出所副所長---林三∼電話:15303496520<br>派出所所長---六三∼電話:15303496658<br>公安---小賈∼電話:15303499273<br>公安---小孟∼電話:15303496578<br>公安隊長---武文∼電話:15303496657<br>交警指導員---畢樹文∼電話:15303496301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二二醫院 : 郭紅日李學軍潘麗霞
懷仁縣中醫院

更新日期: 2019年1月9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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