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萍
簡介:
張秀萍(Zhang,Xiuping),
女 ,
44歲 ,
山東武城縣甲馬營張高墳台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張明霞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在清除昌平區十三陵地區污蔑法輪功的展板時,被昌平公安局綁架。 二零一四年初,昌平公安局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對他們非法提出起訴。六月二十二日,他們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批捕,後被昌平區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國安、610等構陷,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其中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平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刑期如下: 1,封孝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晉源濤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 3,閆峰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4,藺福華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5,郝福寧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6,張明霞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7,張秀萍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8,朱勁松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參與非法審判的人員 審判長:楊衛東,人民陪審員:韓玉林,人民陪審員:門朝慧 中共以謊言誹謗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在被剝奪發言權的情況下,清除謊言展板,合情合理合法,不僅無罪,反而應該受到表彰。將來受到正義審判的必然是那些陷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人員。 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中旬起,德州部分縣市開始騷擾訴江法輪功學員,十月下旬開始,德州武城、陵縣、寧津、德城區、樂陵等縣市同時出現大規模騷擾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各派出所警察大多拿著事先開好了所謂的搜查證及其它證件,有的還拿著攝像機上門騷擾。對學員進行非法詢問、逼迫簽字、威脅謾罵、強行搜家或非法拘留。 寧津縣: 非法抄家:劉春來、張秀平、王福利、柴紅芬、王淑英、佚名老太 非法拘留、關押: 寧津拘留所:劉秀榮(60歲) 寧津看守所:劉金雙(李憲勝妻子)、趙振蘭(70歲) 德州看守所:李憲勝 已知10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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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城關分局騷擾訴江劉春來等法輪功學員
北京昌平區法院對張明霞等八人非法判刑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平公安分局
昌平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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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衛東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29日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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