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雲閣
簡介:
馮雲閣(Feng,Yunge),
女 ,
48歲 ,
吉林市昌邑區左家鎮法輪功學員馮雲閣,中國農業科學院特產研究部幼兒園老師。馮雲閣於一九九五年秋天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道德回升,是公認的好人,一九九九年邪黨非法迫害法輪功以來,馮雲閣因不放棄信仰而屢遭迫害,詳細材料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不久,農科學院院長陳翠蘭、黨委書記商洪濤以開除工作要挾馮雲閣交大法書籍,逼她在不修煉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給馮雲閣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痛苦。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六(皇歷)一早,馮雲閣在松花江邊參加法輪功集體煉功,當時有很多游客圍觀,便衣警察也在錄像。剛煉完第二套功法,警察就將馮雲閣等幾十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市政府大院的後院,罰站近四個多小時,不讓吃飯,不讓喝水/後來馮雲閣和丈夫張立權還有孩子都被劫持到昌邑公安分局,和幾十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在一樓大廳裡被罰站到很晚。後來馮雲閣被左家鎮派出所警察用面包車非法劫持回左家鎮派出所,非法關押在小號裡,小號裡沒有暖氣,又冷又窄,裡邊只有一把椅子,一個尿桶,當時有三個人被關進裡面,椅子坐不下三個人,所以總得有一個人站著,而且關押的人裡有男有女,屋子又小,大小便幾乎都是當著別人的面,很不方便,所以,每個人都盡量忍著不方便。第二天,馮雲閣被警察劉雪時(音)非法審訊,後被劫持到吉林市政法委辦的洗腦班迫害。 在洗腦班裡,所有人都被非法關押到一個全封閉的大屋子裡,一點也看不見外面的情形,不許出入房間門,不許走動,上廁所都遭限制,有警察看著。非法關押約二十五天以後,馮雲閣被迫違心的寫下了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洗腦班勒索她和丈夫張立權一千元,才放他倆回家。 馮雲閣回到單位後,被當時的人事處處長李煥霞要挾寫思想匯報,否則不予恢復工作,馮雲閣在被迫交上思想匯報後,又遭到當時的幼兒園院長張穎的無理刁難,攆馮雲閣回家,不許上班,考慮到娘家人,特別是年邁的母親承受的已經太多,無奈之下,馮雲閣懇求張穎給安排工作,在單位正缺少人員的情況下,張穎才答應馮雲閣恢復原工作。 二零零六年十月,馮雲閣的丈夫張立權在被二次非法拘留,二次洗腦班非法關押,一次非法勞教後,又被迫流離失所。張立權流離失所後,左家鎮派出所惡警周連吉帶領另一名警察及左家鎮政府兩人闖到馮雲閣家非法抄家,搶走一台VCD等物品,並將馮雲閣劫持到左家鎮派出所關押數小時,逼迫寫下不修煉保證後才放人。三個多月後的一個半夜,左家鎮派出所幾個警察又一次開著面包車闖到馮雲閣家,翻牆進入院內,砸門砸窗,因馮雲閣已經搬走,抓人未得逞,但把後入住的七旬老太太嚇得犯了心髒病,抖成一團,加重了病情。僅過一年左右便去世了。
迫害類型:
騷擾;
威脅/恐嚇;
逼迫放棄信仰;
精神酷刑;
綁架/劫持;
罰站;
不准上廁所;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審訊;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市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市政府
吉林市昌邑區左家鎮
吉林市昌邑區左家鎮派出所
:
周連吉,
劉雪時
昌邑公安分局
吉林市政法委
中國農業科學院
:
李煥霞,
張穎,
陳翠蘭,
商洪濤
更新日期: 2015年1月3日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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