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萍
簡介:
3829、
李玉萍(Li,Yuping),
女 ,
48歲 ,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在沈陽看守所被迫害嚴重,一直是高危狀況。回家後仍被二十四小時監控,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含冤離開人世。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十一日兩天時間,沈陽國保警察在沈陽火車站和夏芳園公園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理由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參加晨煉或有可能晨煉,公安系統將這次綁架案定為“F321大案”。 李玉萍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從夏芳園回家,發現家中已被抄,並有蹲坑的警察看守。 李玉萍只好躲到親戚家暫避。三月二十二日夜,大東區國保大隊、長安派出所、大東派出所出動二十多人、四輛警車、一輛面包車,劫持了李玉萍的二嫂當人質領路,挨個把李玉萍在沈陽的親戚家搜了個遍,後在李玉萍的弟弟家綁架了她。 李玉萍在沈陽看守所被迫害嚴重,一直是高危狀況。沈陽大東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十六日兩日非法庭審沈陽“晨煉案”被綁架的十名法輪功學員時,李玉萍坐不穩,身體往一側歪,胸悶氣短、說不出話。其他當事人的律師要求給李玉萍檢查身體,法院人員把李玉萍帶出法庭一會兒,又將她攙回來,法官陳壯威稱:“李玉萍身體狀況良好,繼續開庭。”後來法庭對李玉萍非法判刑三年半。 因李玉萍身體非常虛弱,不能自己行走,經幾處醫院檢查,都確診為胰腺癌,迫害者為了推卸責任,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下旬將李玉萍釋放回家,但仍安排人員二十四小時監控她。 李玉萍回家後,吃什麼吐什麼,連喝水都吐。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李玉萍含冤離開了人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監視/跟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沈陽法輪功學員李玉萍含冤離世
多人遭刑訊一人精神失常 「晨煉案」開庭延期
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沈陽面臨非法庭審
付輝等被沈陽看守所羈押逾半年
哈爾濱付輝女士遭沈陽警察酷刑折磨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東區公安分局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大東區法院
:
陳壯威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日 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