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宗成
簡介:
趙宗成(Zhao,Lanfang),
男 ,
年齡未知 ,
甘肅省武威市西營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武威市“610”伙同武威市安全局和涼州區公安分局僅在一天之內就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二人,搶走電腦七台及所有設備和耗材,損失多達十多萬。趙宗成(張文娟的妹夫)遭到綁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甘肅省武威市法輪功學員趙宗成的家屬為其聘請了辯護律師。當律師和家屬到看守所,卻被告知要通過國保大隊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等國保大隊和610的人到了後,要求律師拿出相關證件並復印上網審核,確信後才讓和當事人見面。律師從下午兩點到看守所直到五點多才出來。 後來家屬到法院要人,法院人員一再要求家屬辭退北京維權律師,讓請當地的律師。家屬當時就嚴正指出當地律師不敢接法輪功的案子,只有北京律師才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拒絕了法院的變相施壓。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武威市政法委指使涼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伙同610辦公室、刑警隊等機構,對武威市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大搜捕,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一位學員的親戚被非法拘留。 被害人:賀存梅、曹生俊、吳蘭芳、白群英、趙宗成、徐進彪、雷鵬和、張文娟、邰梅花、吳加苗,張文沿(十五天後已放)。 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除張文娟一人因身體不適,被放出,其余九人,仍被非法關押在涼州區看守所,已接近十個月了。 在此期間,五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朋友,聘請了北京的辯護律師。因中共當局懼怕正義律師的辯護,在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時,怕沒有法律依據被律師駁倒,武威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國保大隊等糾集檢察院、法院、村委會的不明真相人員,利用村委會的頭目,打電話把被關押學員的家屬叫到了看守所,對家屬們單個進行密談,以司法權控判刑恐嚇誘騙家屬辭退辯護律師;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已經有兩個正義律師被當局威逼利誘退掉。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非法開庭,刑事判決書涼州區(2014)武涼刑初字第593號,分別判: 趙宗成;男。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十月份收監送酒泉監獄; 甘肅武威市涼州區610、政法委,伙同國保大隊,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綁架了在212大隊住家的5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了家,被騷擾的還有柏樹的趙宗成,抄走了電腦一台、大法書等。三十一日早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武威市涼州區和平拘留所關押十五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私闖民宅;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審訊;
謊詐;
威脅/恐嚇;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提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參與迫害法輪功-內蒙古、甘肅、寧夏六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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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武威市涼州區610騷擾法輪功學員趙宗成等
甘肅武威當局威逼利誘家屬辭退律師
甘肅省武威市政法系統逼迫家屬辭退律師
2014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相關單位及個人: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審判長;宋光忠, 審判員;王福海。閆會德
書記員;張新明(2015年6月19日)
甘肅省武威市中級法院刑事判決書:審判長;趙雪梅; 審判員;蔡立斌,
代理審判員;田傑
書記員; 張光輝(2015,9,14)
責任單位及惡人:
涼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武威市公安局
涼州區看守所
武威市國家安全局
酒泉監獄(酒泉電機廠)
武威市涼州區法院
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
武威市610辦公室
涼州區公安局
武威市政法委
和平鎮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11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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