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群英
簡介:
白群英(Bai,Qunying),
女 ,
40歲左右 ,
甘肅省武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武威市“610”伙同武威市安全局和涼州區公安分局僅在一天之內就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二人,搶走電腦七台及所有設備和耗材,損失多達十多萬。白群英遭到綁架,家人托關系已回家。(詳情待查)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武威市政法委指使涼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伙同610辦公室、刑警隊等機構,對武威市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大搜捕,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一位學員的親戚被非法拘留。 被害人:曹生俊、吳蘭芳、白群英、趙宗成、徐進彪、雷鵬和、張文娟、邰梅花、賀存梅、吳加苗,張文沿(十五天後已放)。 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除張文娟一人因身體不適,被放出,其余九人,仍被非法關押在涼州區看守所,已接近十個月了。 在此期間,五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朋友,聘請了北京的辯護律師。因中共當局懼怕正義律師的辯護,在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時,怕沒有法律依據被律師駁倒,武威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國保大隊等糾集檢察院、法院、村委會的不明真相人員,利用村委會的頭目,打電話把被關押學員的家屬叫到了看守所,對家屬們單個進行密談,以司法權控判刑恐嚇誘騙家屬辭退辯護律師;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已經有兩個正義律師被當局威逼利誘退掉。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非法開庭,刑事判決書涼州區(2014)武涼刑初字第593號,分別判: 趙宗成;男。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十月份收監送酒泉監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私闖民宅;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審訊;
謊詐;
威脅/恐嚇;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參與迫害法輪功-內蒙古、甘肅、寧夏六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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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武威當局威逼利誘家屬辭退律師
2014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相關單位及個人: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審判長;宋光忠, 審判員;王福海。閆會德
書記員;張新明(2015年6月19日)
甘肅省武威市中級法院刑事判決書:審判長;趙雪梅; 審判員;蔡立斌,
代理審判員;田傑
書記員; 張光輝(2015,9,14)
責任單位及惡人:
涼州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武威市公安局
涼州區看守所
武威市國家安全局
酒泉監獄(酒泉電機廠)
武威市涼州區法院
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
武威市610辦公室
涼州區公安局
武威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11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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