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芳
簡介:
徐惠芳(Xu,Huifang),
女 ,
年齡未知 ,
甘肅酒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十一時左右,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等闖進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徐惠芳,非法抄家。徐惠芳被綁架到酒泉看守所,第二天下午才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初,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邪惡伙同油田 公安分局惡徒,連續三天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徐惠芳家中騷擾,強迫讓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遭到法輪功學員徐惠芳的嚴詞拒絕。惡人騷擾了三天後離去。 甘肅省酒泉市玉門油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對訴江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審訊、綁架、抄家、拘留,從10月底到目前為止,非法先後綁架、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有:、李文梅、李文君、李文明、楊翠芳、梁夢月、王玉琴、許惠芳李淑芳、陳香英、張翠芳、張玉萍、張桂蘭、賈秀娥、劉姓學員等被非法拘留時間,5天、10天、15天不等。劉惠英和彭翠花被綁架到拘留所體檢時因為血壓高拘留所不收只好放回。 張桂蘭、何妞對、徐惠芳,駱庚秀,梁夢月、王玉琴,李淑芳及兩位70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韓永清、蒲翠蘭共九人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張俊武等警察綁架、抄家 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張桂蘭、何妞對、徐惠芳等還在看守所被迫害。 二零一九年一月得知,張桂蘭、何妞對、徐惠芳、駱庚秀等四人已被構陷到肅州區檢察院。 三月二十日下午,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法院非法對張桂蘭、何妞對、徐惠芳、駱庚秀四位法輪功學員開庭。 法輪功學員徐惠芳、張桂蘭面對法庭指派的律師說:無罪辯護可以,否則不需要。 在非法庭審中,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修煉無罪。法庭宣布,半月後非法宣判。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甘肅省酒泉市法院非法對三位法輪功學員判刑:何紐隊五年、徐惠芳三年半、張桂蘭三年三個月。張桂蘭、徐惠芳、何妞隊已被劫持到甘肅蘭州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96274p.html#191126221657
甘肅省酒泉市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甘肅省酒泉市王玉琴、張桂蘭、何妞對、徐惠芳、駱庚秀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80408.html#19114232246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77438.html#181120231646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一)-320404.html#15121404839
甘肅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惡警犯罪事實
2014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女子監獄(蘭州女子監獄)
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
:
陳建華,
張俊武
酒泉看守所
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油田區公安分局
肅州區檢察院
酒泉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25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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