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李桂芹在給賣水果的人真相小冊子時,被牡丹區分局刑警隊長孫志明發現,一直被跟蹤到家門口。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七點左右,孫志明帶了六、七個警察突然闖進李桂芹家,把她綁架至菏澤市看守所,關押二十天。這期間牡丹區分局刑警隊長孫志明又向李桂芹的家人勒索錢財三萬二千元。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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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牡丹區公安局 : 孫志明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16日 03:13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16日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