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
簡介:
李燕(Li,Yan),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北京海澱區法輪功學員,北京城市學院老師。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月被非法綁架後送往七處。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法輪功學員李艷正在辦公室辦公,門被推開一條縫,一個穿便裝的年輕男子輕輕說了句:“李老師出來一下。”李艷忙走出去,一問才知道是順義國保的警察,因為辦公室老師們都在,張姓警察說:“就站在這外面說幾句吧”。他們說了主要幾個意思:一、可以在家學煉。二、不能和其他學員接觸。三、在單位不能再和同事包括領導說法輪功的事。還說:別逼我,別逼我,好好工作,然後沒有惡意地提示:你是不是剛買了房子需要還房貸?如果要怎麼樣,我可以把你孩子送到一個地方去,一個學校…… 他們很快就要走,李艷老師急著要送,他們一直阻止,李艷老師跟著下了兩層樓梯,能說的話太有限,只是希望趕快釋放工程師王彥彥父女,最後站在原地,一直望著他們急匆匆的走出學校大門(那段路很長),才悵然地回樓。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騷擾;
威脅/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
北京“七處”的罪惡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8日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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