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亞茜
簡介:
侯亞茜(Hou,Ya[qian;xi]),
女 ,
65歲 ,
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侯亞茜和許多同修去省政府上訪,要為大法討公道。之後,居委會經常去她家騷擾。十月初,侯亞茜和同修進京證實法。在那裡,她們每天去車站接同修。一次去和同修交流的時候,同修們遭綁架。之後不幾天侯亞茜也被綁架。在海澱區一個看守所做了筆錄,之後被齊齊哈爾市建華區邪黨人員接回來,關押到齊市第一看守所。 在那裡待了三個月。這期間邪惡的所長逼迫侯亞茜觀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她堅決抵制。惡所長林某竄到床上踢侯亞茜的腰部、臀部,並用柳條抽打頭部。一個月之後,建華區警察又在外面租了一個房子,把她們許多法輪功學員關到那裡。半月後非法判刑,侯亞茜被勞教一年,關進齊市雙合勞教所。 在勞教所,侯亞茜因為不看誹謗大法的新聞,有個男惡警打她耳光。後來侯亞茜和同修一起煉功,惡警就指使犯人毒打她們,拳打腳踢。惡警還施以電刑,點擊侯亞茜的脖子、耳根、前胸等處。 幾天後,侯亞茜因為參與這次集體煉功而被關進小號。惡警強制她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雙手反銬在床腿上。他們還讓蹲著,蹲不住就坐在地上,犯人就打侯亞茜,逼她起來。這樣過了好些天。 在勞教所,侯亞茜被非法勞役──包裝農藥,每天干活十四──十七小時。晚上干到十一、二點鐘,早上六點起床。後來反迫害,出工勞役的時間才減少了。 二零零一年,被關在勞教所十個月後被釋放,回家後不久,侯亞茜就流離失所了。 第二年(二零零二年)四月份,侯亞茜又進京證實法。在朝陽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不報姓名、還絕食,後來被釋放了。此後,侯亞茜仍然流離失所。 二零零六年,侯亞茜又回到家鄉。二零零七年,侯亞茜和同修徐紅梅一同被齊齊哈爾市龍沙區青雲派出所綁架,當時她倆被銬在地環上。因為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不簽字,被派出所惡警往手指縫放硬物,再用力往一起捏手指,侯亞茜頓時疼痛難忍。然後他們又強行架起來,往師父法像上踩。侯亞茜實在承受不住他們惡魔的折磨,就違心的在他們寫好的所謂「證據」上簽了字。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青雲派出所惡警把侯亞茜送進齊市第一看守所。在那裡關押九個月。因為拒絕穿囚服,女惡警李力傑給侯亞茜戴上一種比手銬還小很多的刑具,叫「手捧子」。有一次提審時,侯亞茜不肯穿囚服,遭到惡警踢打。 十月十七號,侯亞茜又被判刑七年,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在那裡,惡警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並且天天逼坐小板凳。後來因為惡警誘騙,侯亞茜違心地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即便這樣他們還不放過,還要「鞏固」幾個月。還逼她們天天學習、看錄像。幾個月後,把侯亞茜送到迫害法輪功學員很邪惡的十三監區。在那裡成天出工干活,每天至少干十來個小時。搓棉簽,粘紙盒,包裝牙簽。後來又去做服裝。 第二年,侯亞茜寫了嚴正聲明,重新走回修煉。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她冤獄到期回家了。 侯亞茜的丈夫生前在齊齊哈爾市運輸處工作。他去世後,每月領取他單位發給的家屬津貼補助。可是從齊市雙合勞教所回來後,該廠強行取消了給侯亞茜的這點待遇,也就斷絕了僅有的一點點經濟來源。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的一天,為了謀生侯亞茜不得不去外地打工。誰知在火車站又被惡警綁架了,他們搶走了一台計算機、DVD播放機、MP3、師父法象等物品,然後把侯亞茜帶回齊齊哈爾市拘留所關押十天。 半年後,侯亞茜去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惡警不給辦,只給一個臨時身份證。費了好多周折之後才給辦理。卻又扣押在他們手裡不給。 可是沒有身份證找工作都受到很大影響。侯亞茜沒有經濟來源,當地邪黨人員又以煉法輪功的借口,不給辦理生活「低保」。如今六十五歲的侯亞茜,還得靠打工謀生。
迫害類型:
騷擾;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電刑;
關小號;
銬在某處上;
罰蹲;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關押;
錐刑;
手銬/腳鐐;
非法判刑;
坐小板凳;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齊齊哈爾侯亞茜自述多年來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區看守所
齊市雙合勞教所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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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傑
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31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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