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
簡介:
陳宏(Chen,Hong),
女 ,
年齡未知 ,
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公安分局、建設路派出所六、七名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陳宏的家裡。他們手拿所謂“邪教組織”等材料,誣陷陳宏參加什麼邪教組織(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並將其綁架。 當天下午,建設路派出所副所長馬玉良帶領李卓等一群惡警,兩次對陳宏抄家。他們搶走電腦主機、兩台筆記本電腦及物品,甚至連洗衣盆都搶走了。 陳宏被綁架到建設路派出所。在那裡,市局“六一零”主任賀錫祥打她耳光。當天,陳宏被關進齊市第一看守所。 第二天半夜,建設路派出所要非法提審陳宏,竟然把她轉移到龍沙區新華派出所提審。當晚兩點多,陳宏尋機會走脫了,由於不敢回家,不得不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的一天,建設路派出所新上任的所長張志堅(陳宏的同學)不斷找陳宏的母親、丈夫和兒子,讓他們勸陳宏“自首”,並再三保證說:陳宏回來後,辦完手續立刻放人。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陳宏已流離失所一年),建設路派出所所長張春波把陳宏的丈夫帶到建華分局。副局長孫某讓陳宏的丈夫和岳母找到陳宏送回公安局,他們簡單處理一下,就可以結案,就釋放陳宏。 二十九日上午,建設路派出所副所長李卓又把陳宏的丈夫和兒子帶到建華公安分局、帶進楊中華局長辦公室。當時,孫副局長、國保大隊長徐義新、局長楊中華和他的地痞朋友韓樹春(陳宏的二哥)都在場。 孫副局長說:如果相關領導和警察因為陳宏先前從派出所走脫而受處分,這些警察是不會放過陳宏的家人的,他們會把陳宏的兒子工作整沒了,還要讓陳宏的家人都不好過。 局長楊中華威脅說:如果不把陳宏送回公安局,凡是跟陳宏接觸過的人都一起收拾。他還說把人送回來拘留幾天、辦完手續就放人。並向韓樹春(陳宏的二哥)保證:絕對不判刑,否則他對不起朋友。這時孫副局長接話說,辦完手續當晚就放人。 陳宏的丈夫相信了他們,當天就去找陳宏,整整找一天才找到。當晚,地痞韓樹春(陳宏的二哥)受局長楊中華的指使,帶了兩人冒充便衣警察,開車到陳宏租住處將她綁架送進建華公安分局。 然而他們卻翻臉,當晚將陳宏非法關進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市公安局“六一零”頭子賀錫祥帶一幫警察,建華分局孫副局長、國保大隊長徐義新、建設路派出所所長張春波、副所長張志堅(陳宏的同學),等人當時都在場。 市公安局“六一零”頭子賀錫祥說:陳宏的案子不是建華分局局長說了算的,他沒權力放人。韓樹春(陳宏的二哥)還幫腔說:只有這麼做(是指把陳宏關進看守所),才能讓陳宏家老的、小的都不再受牽連,都解脫了。 由於二十九日上午他們跟陳宏家人談話時被陳宏的兒子錄了音,韓樹春(陳宏的二哥)就告訴了局長楊中華。於是惡警次日又闖到陳宏家,搶走她兒子的手機,把手機卡給毀了。 在陳宏被非法關押期間至今(二零一五年五月)半年多的時間裡,陳宏的丈夫曾先後十次去看守所探視,都沒能見到陳宏。 直到近期,家人為陳宏請的律師去看守所詢問,才得以見到陳宏,得知她被迫害的很嚴重。她一進看守所就被戴刑具迫害,每天都被戴上手銬、戴上只有對死刑犯才能戴的三十八斤重的腳鐐。手銬和腳鐐子是穿在一起的,站不起來、坐不下,走路、睡覺都要彎著腰的,很痛苦。這些刑具已經戴了幾個月了,手腫的很高。至今陳宏一直被這樣戴刑具迫害著,連律師接見時都是帶著重刑具的。 為了抵制迫害,陳宏就絕食反迫害。一開始惡警們對她野蠻灌食,後來就天天打針迫害她,到近期陳宏的血管都是癟的了。原本一百三十多斤的體重,早已被迫害的枯瘦如柴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建設路派出所張志堅對陳宏的丈夫說:建華公安分局正在給陳宏湊材料,要對陳宏非法判刑呢。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家屬找看守所所長李進澤,反映陳宏被長期使用刑具迫害的事實,並遞上家人對看守所的起訴書。李進澤惱羞成怒的說:你們可以去隨便上告,告到省裡、告到哪兒都行!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八點多,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法院門前有十幾輛公、檢、法部門警車,法院門口布滿了特務和便衣警察。法輪功學員陳宏即將被非法庭審。 在這狹長的通道上還有兩個檢查口,第一個是身份證檢測儀,來者必須把身份證放上去接受檢測,旁邊有警察觀測電腦顯示器。第二個是人工檢查台,這也是直接迫害法輪功的地方,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和親友再次登記個人信息、並非法錄像的地方。 接下來,家屬和親友們還必須接受第三次檢查。走過大門通道後,在通往審判庭的途中又設立一道門檻:兩個警察分別站在門檻的兩側。一個用探測儀在來者身上掃來掃去的,另一個在身上摸來摸去進行搜身。 陳宏的家人及親友們進了大門,都被一一查驗、登記身份證,並被錄像和搜身,然後進入審判庭。 工作人員宣讀法庭紀律後,由公訴人時慧傑(女)宣讀對陳宏的非法指控。時慧傑指控陳宏家有四台打印機、一台塑封機,以及大量《明慧周刊》、《正見周刊》等物品,從而認定陳宏利用什麼組織、散布法輪功信息,指控她犯有破壞法律實施罪。 陳宏對此予以否定。她說:法輪功沒有組織,更不是邪教組織。我煉法輪功是為祛病健身,我認為法輪功好,這怎麼能破壞了法律實施呢? 公訴人時慧傑提議審判員對陳宏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許律師辯護說陳宏無罪,要求審判員無罪釋放。最後,審判員石巖宣布說:“擇日再判,休庭。”說完就匆匆走了。陳宏被非法押回看守所。 而陳宏的家人和親友一走出法庭,又被法院安排的公安、特務人員圍追錄像,離開法院很遠才甩開。這之前在庭審期間,陳宏的母親因為晚到幾分鐘被擋在門外不准進,最終費了很大周折才讓進的。而在開庭前,許多親友早早就到了卻不讓進。這還不算,門前一幫特務追隨著她們錄像,一直追進一家商店裡,直到店主譴責他們才離開。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下午,陳宏的家人和律師再找審判員石巖,想進一步交涉、勸善,石巖卻沒上班。家人把勸善信留在了法院收發室。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陳紅結束冤獄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威脅/恐嚇;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提審;
摧殘性灌食;
注射不明毒針;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齊齊哈爾市國保賀錫祥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近日得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陳宏被冤判5年
齊齊哈爾市陳宏女士近日被非法庭審(圖)
齊齊哈爾警察誘騙綁架陳宏的經過
齊齊哈爾公安分局誘捕劫持陳宏女士半年多
齊齊哈爾市公安分局綁架折磨陳宏女士半年多
相關單位及個人:
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分局: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廣信路61號 郵編161006
電話:0452-2687117
於東洋(政委): 13354522222 辦公:0452-2687896 宅電:0452-2402222、
楊中華(局長):18904520006
建設路派出所:
所長張春波:13354521996
副所長:李卓:18045286183
副所長張志堅:18045286310、13895991968
齊市第一看守所:
所長辦公室:0452——2487733
所長:李進澤13946285789
副所長:李爽
獄警:韓淑芬 13796333442
檢察院:
控申科:0452——2458918
控申科主任:馬強
執法局:
辦公室:0452——2797005
信訪局:0452——2404741
市人 大:0452——2792110
地痞韓樹春:13514646222
楊中華家庭住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純水岸5號樓2單元27層1號 郵編161006
張春波家庭住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東市場小區29號樓5單元402號 郵編16100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
:
李進澤
新華派出所
建華區公安分局
:
楊中華
齊齊哈爾市610辦公室
:
賀錫祥
建華區法院
:
石巖,
時慧傑
建華區建設路派出所
:
馬玉良,
李卓,
張春波,
張志堅,
李超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4日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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