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義
黃俊義向高法和高檢遞交訴江控訴狀的快遞收據
黃俊義向高法和高檢遞交訴江控訴狀的快遞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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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黃俊義(Huang,Junyi),
男 ,
56歲 ,
遼寧省北票市法輪功學員。黃俊義的妻子房海玲。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晚八點國保大隊大隊長楊寧東、副隊長潘洪凱帶兩名警察共四人闖入黃俊義家綁架房海玲和黃俊義 。(黃俊義 從二零零三年走入大法修煉。)當時黃俊義走脫,房海玲被綁架,家中的物品(計算機、打印機、大法書、師父法像等)被搶走。房海玲當晚就被朝陽來的車直接送往撫順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受盡精神和肉體折磨,被迫害了一個月,回來後被國保關入拘留所做人質。 因為這次洗腦本想連黃俊義一起抓,黃俊義走脫後國保找不到黃俊義 ,國保不甘心,給黃俊義家人打電話找黃俊義去交換房海玲,說黃俊義 不去就不放房海玲。結果黃俊義從赤峰趕回來,第二天到國保,國保把黃俊義 送進拘留所才換出房海玲。黃俊義在拘留所被迫害了五天, 強迫黃俊義驗血、印指紋等非法活動。這次參與迫害的國保人員有楊寧東、潘洪凱、還有一個胖警察。 二零一零年臘月,將近年關,橋北派出所所長杜德增帶一名警察到黃俊義家騷擾,沒搜到東西,抬頭看到牆上有師父的法像,立即強行搶走。給他講真相不讓他拿,他不聽。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點房海玲和楊慶花在桃園小區給世人講真相,送二零一五年神韻新年晚會光盤和真相小冊子,被北票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潘洪凱和兩名國保警察及北票橋北派出所所長宮慶志四人綁架到國保大隊,後又被非法關押在朝陽西大營子看守所。 十一點半警察闖到房海玲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約四十本。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前幾日,遼寧省北票市五十六歲的黃俊義先生把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狀郵寄給最高檢察院。 黃俊義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三次(行政拘留二次、刑事拘留一次)、非法洗腦一次。 黃俊義的妻子房海玲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警察抓捕,目前仍被非法關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刑訊逼供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因此,黃俊義申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份訴江開始到現在,遼寧省北票市公安局及國保大隊連續騷擾、綁架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六月二十八號北票國保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黃俊義,逼問訴江狀是誰寫的,黃俊義說找律師寫的,問是哪個律師,黃俊義說那能告訴你嗎?惡警在逼問得不到滿意答復後惱羞成怒,把黃俊義拘留了十五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親屬;
抽血;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房海玲被遼寧北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遼寧省北票市警察騷擾訴江公民
妻子被非法關押-遼寧黃俊義控告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共中央
:
江澤民
朝陽市北票公安局
:
楊寧東,
潘洪凱
北票市橋北派出所
:
杜德增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1日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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