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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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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珍

簡介:
李鳳珍
(Li,Fengzhen), 女 , 71歲 , 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

李鳳珍老人:“我於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修煉後以前我有許多病,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得到很大的變化,真是無病一身輕,全家人也跟著受益,道德回升。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慘無人道的鎮壓,不許到外面煉功,上商店到市場買菜都有人監視,沒有人身自由。”

十七位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日前(二零一五年六月)通過郵寄方式,將控告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的刑事訴訟書寄往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血腥迫害中,他們遭到綁架、抄家、勒索、關押、判刑、關洗腦班,他們的親人也遭株連,導致妻離子散,親人離世。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市17位法輪功學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共中央 : 江澤民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8日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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