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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金根

簡介:
駱金根
(Luo,Jingen), 男 , 75歲 , 北京朝陽區酒仙橋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退休技術員。

一九九三年五月駱金根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萎縮性胃炎(A型)、十二指腸潰瘍、胃竇炎,喝一口水都腹脹,不能進食,求醫無果,整天無精打采、十分痛苦,開始修煉短短十幾天的時間,就出現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至今一直身體健康、沒有吃過藥,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用。

二零零一年一月的一天,他正在往回家的路上,就被意外的劫持到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到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又被非法勞教二年。從勞教所回來以後,當地社區街道、610還經常騷擾,嚴重干擾了其正常生活。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李淑蘭、宋若彤、王建新、辛榮蘭、駱金根和黃濤分別向最高檢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控告書都已在五月底之前送達,快遞單號查詢顯示,都已經成功送達。

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手挑起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十六年來,無數法輪功學員受到非法的、殘酷的迫害,這些控告人與家屬也深受其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駱金根被當地酒仙橋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抄走現金八千余元,還有電腦、打印機等物品。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勞教騷擾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區看守所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區公安分局看守所電話:010-65760427 010-65475604<br>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北路29號,郵編:100024。<br>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常營鄉甲1號(朝陽區三間房公共汽車站北500米)<br>相關人員名單:<br>村長李洪雨137185509970村委員李佐光13801104475<br>綜治辦:劉海峰18911758818陸森18910859119張凱13381199972
朝陽區610電話:010-65094955、65094972、65892288轉320、322<br>於久翔:朝陽區區委610辦公室主任,13911627279<br>太陽宮地區610辦公室:蘭澎<br>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南街7號院7號樓 郵編:100028<br>辦公室聯系電話:84158000 84158001<br>芍藥居一社區:84627464<br>芍藥居二社區:84628158<br>芍藥居三社區:84615524<br>芍藥居四社區:84612696<br>朝陽610電話:010-65094955、65094972、65892288轉320、322<br>610頭子田康寧:010-52018695、手機13901093098,<br>唐主任:610總管處級,<br>副主任:馬海鷹手機13801097091處級<br>趙忠中:010-52018621、手機13381187837,<br>610成員:李淑敏,<br>610人員:白新傑,手機13601255959,<br>北京市朝陽區法制培訓中心(洗腦班)主任:白欣傑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13日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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