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錦屏
簡介:
彭錦屏(Peng,Jin[bing;ping]),
女 ,
47歲 ,
貴陽市大法弟子。漢族,家住貴陽市東山小區,被非法逮捕前暫住貴陽市旭東巷23棟3單元12號。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大法弟子彭錦屏因堅持修煉被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區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制作真象資料被邪惡非法綁架,惡警抄走了真象光盤三千九百張、空白光盤1.16萬張,真象條幅五十四條,大法書籍一百二十四4套,光盤拷貝機、錄音機各一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一直羈押於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區分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底,七位大法弟子分別被邪黨非法判處十一至十五年重刑。 在羊艾監獄三中隊裡,彭錦屏被強制奴役勞動,同時,惡警指使兩名包夾人員(其中一個叫彭芳芳的非常心狠手辣)二十四小時監控,彭錦屏吃飯、睡覺、買東西、打開水、洗澡、洗衣服等日常生活,都得經過這兩名包夾人員同意,包夾稍不如意,就在生活上百般刁難。 二零零三年,彭錦屏因堅持煉功,被包夾人員毒打。由於不能煉功,彭錦屏就大聲的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指使包夾人員用多層封口膠死死封住彭錦屏的嘴巴,出氣都困難。由於有獄警撐腰,包夾人員還從經濟上壓搾彭錦屏,彭用家人送的有限的錢買的吃的、用的等要由包夾人員支配。惡警使用了一些陰損下流的手段。如限定彭上廁所只有兩分鐘,兩分鐘不見出來,就掄起塑料板凳砸彭錦屏。有一次彭錦屏在監獄裡遇見一相識的大法弟子,合十問好,被三中隊後勤隊長白菊看見,白菊就將包夾人員叫去談話,包夾人員就對彭進行惡毒的謾罵、侮辱威脅。 一次,彭打掃完廁所,白菊又強制其去搬一堆磚。彭撞到旁邊的一輛小車上,癱軟在地,白菊卻冷酷的命令包夾人員將已近昏厥的彭錦屏拎起來罰站。。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區法院對彭錦屏等六位大法弟子進行了秘密的非法審判,判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後被非法關押在貴州省羊艾勞改農場。 二零零五年初,彭錦屏被轉到四號樓。她被關在四號樓的一個監室裡,吃、喝、拉全在裡面,長期照不到陽光,整天面對的是監控她的包夾,想煉功煉不了,想看的書看不到,想說的話無人說。這種被剝奪信仰、生不如死的精神摧殘一直持續到二零零九年,仍在持續著。 為使大法弟子放棄信仰,獄警們還會叫大法弟子的家屬和大法弟子離婚來威脅大法弟子等。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審判;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歷13年冤獄煎熬-趙鄂川再被非法批捕
被迫流亡十年-貴陽楊敏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貴陽市個體經營者彭錦屏已被非法監禁七年
貴州省羊艾勞改農場非法關押、迫害大法學員
六位大法弟子在貴州被非法判11至15年徒刑
貴陽市七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十年以上徒刑 中八女子勞教所劫持一百
相關單位及個人:
貴陽市雲巖區法院
審判長 范銀燕
審判員 王 健
審判員 楊 摯
書記員 凌 軍
貴陽市雲巖區檢察院
公訴人(檢察員) 朱一平
公訴人(檢察員) 萬 宇
一審判決書號: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2)雲法刑初字第1231號
貴州省羊艾女子監獄(位於貴陽市花溪區, 詳細郵編不清,貴陽市郵編550000)
監獄長 王洪(女)
副監獄長 宋建華
四大隊隊長 肖銀輝 13608517561
羊艾監獄醫院電話 0851-3380422
迫害彭錦屏的獄警辦公室電話 0851-3380072
責任單位及惡人:
貴陽市公安局
羊艾勞改農場
:
白菊,
甘明慧,
周孔仙,
吳祥芬
雲巖區法院
雲巖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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