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秀琴
簡介:
蓋秀琴(Gai,Xiuqin),
女 ,
62歲 ,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清原縣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通過郵寄方式,將他們控告中共前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刑事訴訟書寄往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他們希望國家的最高檢察院檢察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公正執法,清算這個血債累累、罪惡滔天的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所有罪惡,並將其繩之以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我們一個公道。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師父清白! 以下是蓋秀琴被迫害的簡述: 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大法的運動中,我們夫妻雙雙被判13年和8年重刑,丈夫被盤錦監獄迫害致死。 我和丈夫盧廣林一同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匪淺。1999年七二零以後經常受到當地的公安警察、社區的騷擾、監視、勒索。 2005年3月21日,我和盧廣林同時被撫順公安一處警察綁架,被非法關在撫順看守所十一個月,我們夫婦二人分別被非法判13年和8年重刑。 2009年2月下旬,丈夫盧廣林身體被迫害的出現了嚴重的病狀,被送進病監。在那裡,盧廣林被灌鹽水,以劉兵為首的護理犯人用飲料瓶裝開水燙他,造成他全身多處燙傷。在北方冰天雪地的三九天,他們向盧廣林身上潑冷水,打開門窗凍他,在地上拖拉他。盧廣林牙齒被打掉。被迫害期間,盧廣林三次出現生命危險,在盤錦第二醫院死亡。為了推脫責任,病監隊長大夫高某、干事張某指使三名犯人承擔三處燙傷責任,說是:“為了提高盧廣林體溫,護理時,不慎將他燙傷。”以掩蓋其罪行。 我被劫持到沈陽女子監獄七大隊,將我關在監獄專門進行酷刑迫害的小屋裡,那裡除了參與迫害的包夾別人根本不知道的地方。寒冷的冬天,包夾先是強迫我光著腳蹲著,一天一夜只許睡兩個多小時,其余時間就是蹲著,包夾還用木板打我的腳,後來除了蹲、木板打腳外,多人參與暴打我,還將窗戶打開,用涼水一盆盆從我頭頂澆下,身上穿的棉衣、棉褲都濕透了、結冰了,我凍得渾身上下發抖,晚上犯人用針扎我雙手的指尖……整整迫害了幾天,在這種殘忍的折磨下,我承受不了這酷刑,我違心的寫了“轉化書”,內心痛苦萬分。由於長年累月每天十幾個小時一個動作的干活,導致我至今手指都不能伸直、也不能彎曲,就是一個姿勢(做奴工時一個姿勢),喪失了勞動能力。
迫害類型:
騷擾;
監視/跟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針扎;
罰蹲;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丈夫被害死 蓋秀芹遭八年冤獄喪失勞動能力
責任單位及惡人:
撫順市第一看守所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2日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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