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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時

簡介:
徐曉時
(Xu,Xiaoshi), 男 , 60歲 , 原系黑龍江省清河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一九九六年徐曉時和妻子潘晶華、岳父潘強、岳母田玉梅一起修煉法輪功。一家人身體健康,道德升華。而在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他們一家人受到各種迫害,兩位老人過早離世。

徐曉時及妻子潘晶華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要求追究首惡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徐曉時一家人遭迫害部份情況簡述: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迫害以後,徐曉時多次遭到局六一零和公安局政保大隊談話,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強制洗腦,遭到精神迫害,限制人身自由。於二零零零年,被林業局調出檢察機關,發配到林業局一個最基層單位。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妻子潘晶華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天,強制洗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監禁三天,強制洗腦。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和刑偵大隊非法抄家,被綁架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非法逼供一天,第二天非法關押在清河林業地區看守所,在高壓脅迫下逼迫寫“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在他們寫好的“決裂書”強迫按手印,並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社區一直騷擾不斷,電話監聽、蹲坑、跟蹤、不准外出,探親、網上黑名單,非法沒收身份證,無法辦理出入境手續,出國探望親人,限制人身自由。

我的岳父潘強,一九三一年三月二日出生,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和刑偵大隊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財產,並被綁架到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逼供、非法超期關押三個多月。在老人雙腿不能行走的情況下,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強迫家人交三千元錢放回家。回家後老人家通過學法和煉功,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但是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區騷擾不斷,二零零三年迫於各種騷擾與強大的精神壓力下老人家搬到通河縣居住。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場大雪覆蓋東北大地,老人家帶上自家工具主動義務清除公路上的積雪,在雪地插上法輪大法好的牌子,干了三天,結果被通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半個月,勒索家人三千元。老人回家後,一直遭警察不斷騷擾,每天都是在擔驚受怕中度過。聽鄰居說,他家經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

二零零七年,老人家身體出現異常反應人體消瘦,幾天之內雙眼睛失明、雙耳失聰,精神失常,說話語無倫次,他總說有人給他下藥,其間還吐了直徑十厘米大小三盆的血。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老人在極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離世。

我的岳母田玉梅,是位雙目失明的殘疾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心髒病、神經衰弱等症狀全部消失,老人家對人熱情,在家裡是個好母親,親戚、鄰居都說是個大好人。在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期間,整天在擔驚受怕中度過,身心遭到極大傷害,摧殘。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七歲。

二零一五年九月黑龍江省清河林業局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金振廷、趙忠書等人以維穩為名,對法輪功學員徐曉時、尹勝雲、李亞慧、李淑芝、王聖平等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身份證等私人物品,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采集DNA、按手印、照像等,林業局黨委書記孫玉江,政法委書記王好巖揚言對法輪功學員徐曉時“雙開”(開除干部職務,開除公職)。

二零一六年九月份,金振庭、國慶對法輪功學員徐小時、潘晶華及其回家探親的女兒進行騷擾,並逼迫他們在事先寫好的材料上簽字、畫押等。

迫害類型:
迫害親屬逼迫放棄信仰調換工作、職務抄家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44575.html#17320225141
黑龍江清河林業局不法人員綁架徐曉時等五位學員補充
黑龍江通河縣清河林區副檢察長控告首惡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共中央 : 江澤民
黑龍江省清河林業局清河林業局黨委書記 孫玉江:13703676890<br>政法委書記 王好巖:15846151637<br> : 孫玉江王好巖
清河林業局公安局國保 金振庭:13059034317<br>國保 吳玉剛:13766901210 : 金振廷趙忠書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29日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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