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霞
北京市幼兒教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br>
北京市幼兒教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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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明霞(Li,Mingxia),
女 ,
46歲 ,
北京市昌平區幼兒教師李明霞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她人兩次拘留,兩次強行洗腦,多次被強行綁架到派出所。洗腦班,她和家人這些年生活在恐懼中,精神受到嚴重傷害。丈夫四次拘留,一年勞教,一年半流離失所,判刑四年。 李明霞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控告江澤民犯下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誹謗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等。 二零零零年一月她到天安門問警察怎樣為法輪功上訪,就被警車帶到前門派出所,剝奪自由和很多人關在一起,後被昌平派出所民警接回,在派出所罰坐一夜。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她在天安門,一個便衣問她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她笑著說,你怎麼看出的,他把她扭送上警車,以擾亂公共秩序罪,非法拘留一個月。回廠後,被記行政警告處分,並將大字報貼在廠門口櫥窗上損壞了她的名譽權。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她去人民大會堂記者招待站找到工作人員,把她的家庭地址工作單位寫好,請求把她修大法受益的情況反映到人大,結果又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無緣無故把她綁架到昌平流村進行為期半個月的洗腦轉化。 二零零三年三月晚上好幾個警察闖入她家,強行把她抓到洗腦班關押一個多月,當天晚上同時抓了她的小姑子。逼她們配合抓捕流離失所的丈夫。她小姑子孩子才幾個月,她的孩子九歲,家裡的婆婆承受著失去多個親人的痛苦,還得照顧孩子。 這幾年中她多次被強行帶到派出所和洗腦班問話,有時幾個小時,有時一天,時間記不清了。二零零二年八月,那次警察是把她塞到後備箱裡帶到派出所的。 二零一七年年四月二十八日,李明霞、崔湘君被昌平區派出所片警劉彪與城北街道辦事處六街小區書記張燕英騷擾。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綁架/劫持;
罰坐;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北京昌平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簡述
北京昌平區正在遭受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昌平縣派出所
昌平派出所
:
劉彪
城北街道辦事處六街社區
:
張燕英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5日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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