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英
簡介:
熊英(Xiong,Ying),
女 ,
年齡未知 ,
北京房屋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法輪功學員熊英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下午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狀,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精神、肉體、經濟等滅絕性迫害。六月十八日上午,熊英女士收到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簽收的短信回執。 以下是熊英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人員迫害的事實: 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會同國家體育總局、人大離休老干部做出的調查報告得出結論:法輪功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達百分之九十八,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目前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使億萬人身心受益。迄今為止,受到各國政府嘉獎、支持議案和信函近四千余項。 本人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法理不斷的要求自己在任何環境下都做個好人,處處與人為善,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問題,多站在他人角度考慮問題,以前處理不好的工作環境產生的矛盾、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得到了極大的改善。 以前由於在利益問題上斤斤計較,所以婆媳之間、姑嫂之間等存在著許多不易化解的矛盾。修煉後,按照大法的要求修煉自己的心性,看淡名利,多為他人著想,退一步海闊天空,家庭矛盾逐漸化解,是公認的好嫂子,好媳婦。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我本人遭受的迫害事實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十月,去國家信訪辦上訪時有兩次被分別綁架至石景山體育館和東城看守所,並分別被非法關押一天和三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天安門廣場打真相橫幅被綁架到朝陽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天,遭警察用電棍毆打頭部。 二零零一年二月底,被安華西裡管轄派出所聯合小區居委會綁架至教育部管轄的強制“轉化”班(地點在大興)強迫洗腦,當時約有七∼八人闖入我家中,在綁架我的同時,家裡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籍、資料全部被抄。在洗腦班期間被限制人身自由、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約三十天,並被勒索洗腦費約人民幣六千余元。 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至十一月十日,被騙至蘇家坨海澱區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一百二十余天。期間被關押在一個房間由三個保安看守,並遭受了連續七天七夜不准睡覺,不准坐下只能站著等酷刑,造成本人身體消瘦十余斤,小腿部腫脹的和大腿一樣粗、腳腫脹的無法穿鞋。在此期間經常遭受裡面所謂的教員恐嚇式的或侮辱人格式的謾罵、體罰,被撕壞衣服一件,左手及手臂被裡面的閆姓教員用指甲挖破多處,並在絕食抗議期間被十幾個人按住全身掐住喉嚨暴力灌食幾乎窒息,致使嘴唇被硬物搗破腫大變形,近兩周才恢復正常。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外出商場講真相時,被海澱區曙光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搜查居所,後被海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這場迫害,不但對本人造成巨大傷害,也給本人的親朋好友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我的丈夫因在敏感部門工作,在株連迫害下,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經常在家中對我大喊大叫,大發雷霆;我的父母年事已高(父親八十八歲,母親七十九歲),也經常在迫害政策的壓力下,擔驚受怕,尤其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經常夜不能寐,致使血壓升高。我的一些親戚、好友在我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期間也經常被騷擾,脅迫他們用親情給我施加壓力以達到迫使我放棄信仰的目的,也使他們遭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被告人江澤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團,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鑒此提請司法機關:追究被告人江澤民刑事責任,將其繩之於法。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勒索錢財;
剝奪睡眠;
罰站;
人身侮辱;
打罵;
摧殘性灌食;
非法拘留;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遭綁架折磨 北京一級結構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澱拘留所
朝陽區看守所
海澱區洗腦班
曙光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30日 0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