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蓮
簡介:
戴蓮(Dai,Lian),
女 ,
56歲 ,
西省法輪功學員。陝西省戶縣城關糧站退休職工,在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六年裡,被非法抄家一次,行政拘留一次,非法關押二次,共五個月,洗腦迫害二次,非法勞教一年半(監外執行)。戴蓮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郵寄《刑事控告書》,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禍首江澤民。2002年9月底,戶縣公安局共綁架了西安城區、鹹陽和甘肅蘭州(在西安地區)的四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臘家灘的戶縣公安局戒毒所酷刑折磨、嚴加迫害。11月,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迫害,於11月底全部被綁架到西安市“610”的洗腦班繼續迫害。被綁架並抄家的學員是:戶縣地區二十一人:高美娃、潘芳麗、李玉華、王宏、王莉、王紅、肖真勇、耿軍民、劉俊義、張衛斌、肖春紅、張蓮蕊、劉淑燕、戴蓮、許清鳳、周亞婷、白秀英、楊芳莉、呂秀霞、吳廷玉、王明花;西安地區十六人:楊恆青、雷涵、劉芳、王大衛、耿艷萍、黨竹林、張芳、高碧蓮、相桂枝、張桂英、龍愛琴、閆安芳、馮亞雲、孫秀花、孫秀文、方立婷;鹹陽地區一人:馬潔;甘肅蘭州地區三人:韓旭、郗麗琳、張萍。 近一段時間,陝西省西安、鹹陽、安康、漢中、寶雞、漢中、渭南、榆林、延安等市縣法輪功學員紛紛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控告狀,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曠日持久的迫害罪行。二零一五年六月份以來,僅西安市一個城市,又有五十五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遞交訴江控告狀。 戴蓮在她的控告書中說:“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警察再次綁架我到公安局,強行照相,我不照,他們就打我,毆打後,又被關押臘家灘拘留所,二天後,四、五個警察給我戴上手銬,套上黑頭套,把我劫持到戶縣太平森林公園,刑訊逼供、上老虎凳、吊銬等酷刑,再二天後,又把我劫持到西安市五處,強迫做勞工,縫地毯,因我的手被吊銬吊的時間太長,不能拿針,又把我轉到重監室,給重刑犯打飯,洗碗,干雜活。五個月後,我又被劫持到長安洗腦班,繼續迫害十九天,後判勞教一年半(監外執行),罰款三千元(最後要回)。”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下午,西安市戶縣大法學員戴蓮、魏新芳在戶縣祖庵鎮給一學生講真相時被其惡意舉報,被祖庵鎮派出所所長李隨倉等惡警綁架。隨後被戶縣國保大隊長610頭子閆楣民、閆長怡(音)等警察非法抄家。後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 現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上午已安全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長時間吊拷;
老虎凳;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罰款;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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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西安市戶縣法輪功學員戴蓮、魏新芳被綁架補充
陝西西安市戶縣大法學員戴蓮、魏新芳被綁架
西安市眾多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
相關單位及個人:
祖庵鎮派出所所長:李隨倉 電話:1351911881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共中央
:
江澤民
陝西戶縣公安
:
閆長義
雁塔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閆楣明
城關派出所
祖庵鎮派出所
:
李隨倉
西安市戶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30日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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