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祖珍
簡介:
潘祖珍(Pan,Zuzhen),
女 ,
47歲 ,
5山東惠民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六月山東惠民縣潘祖珍 張學梅 陳紅霞 楊玉蘭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他們與眾多的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 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潘祖珍女士二零一五年四月被非法判三年,目前在監獄遭迫害。 潘祖珍的丈夫陳述說:“我妻子是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煉法輪功的,修煉前得了乳腺癌,渾身沒有一點力氣,家庭不和,和婆婆經常吵架,通過修煉法輪功,簡直完全變了一個人,病也好了身體也有勁了,家庭和睦了。因大法被誣蔑,進京上訪後被李莊派出所抓去毒打,在雪地裡罰站三天,還非法抄家兩次,家裡僅有的四百斤麥子被搶走,還有大法書籍、兩台電視機。 二零一二年四月份因傳播大法的美好,被非法勞教兩年, 回家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號去趕集時給朋友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時,被高青縣木裡派出所非法抓捕,並搶走了電動車和身上的所有錢財,非法關押在淄博市張店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三月份被高青檢察院非法誣告,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號被高青縣法院非法誣判三年,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號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惠民縣多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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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
濟南市女子勞教所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高青縣木裡派出所
高青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4日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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