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志宏
簡介:
馮志宏(Feng,Zhihong),
女 ,
七十多歲 ,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約三點左右,七旬老人馮志宏女士走出家門去辦事,突然被一群便衣警察圍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連拉帶拽的將馮志宏強行塞進了事先埋伏在小區裡的一輛黑色轎車裡,警察並搶走了馮志宏的背包(內有六十多元錢、身份證和其它物品)。 在車內警察不讓喝水、不讓說話,一直在給她錄像,便衣警察搶走了馮志宏的家門鑰匙,闖入馮志宏家,當時馮志宏的兒子楊峰正在家,惡警把馮志宏家翻了個底朝天,又將楊峰反銬雙臂扭掣雙肩塞進另一輛車內。 綁架馮志宏、楊峰母子是天橋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黃健帶領大橋鎮派出所、堤口路派出所等十多名警察共同實施的。作惡綁架之時,天橋分局國保大隊長黃健叫囂:“只要從馮家出來的人都抓。”這是起預謀已久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濟南市天橋區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搶走現金一千元、兩個電腦筆記本、打印機二台、摩托車一輛、相機一台、微型DVD一台、手機六個、書、電話本、房屋合同、保單等財物,第二天晚上九點多,天橋區國保大隊又指示堤口路派出所派人又抄了馮志宏家的儲藏間,搶走很多私人物品,沒有任何清單。大部分財物沒有歸還。 馮志宏、楊峰母子先是被綁架到濟南市天橋區大橋鎮派出所,非法審訊到晚上十一點左右,之後,濟南市天橋區國保又將馮志宏、楊峰母子非法押送到堤口路派出所繼續審訊綁架。馮志宏被關在僅能容兩個人那麼大的小屋裡,悶得喘不上氣兒來,幾乎窒息,心髒病復發。楊峰也被單獨關在一個小屋裡。警察兩次將他帶出去非法審訊。 七月四日凌晨一點多,在大橋鎮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關押審訊期間,大橋鎮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警察伙同濟南市610洗腦班惡警毛木林,采用偽善誘騙方式逼迫馮志宏放棄真、善、忍信仰。在大橋鎮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共關三十二個小時後,堤口路派出所警察將馮志宏和楊峰被送到仲宮鎮濟南看守所非法關押。堤口路派出所所長楊楠(警號:010164)說,關押是天橋區國保大隊批准的。馮志宏老人被關押在看守所後,堤口路派出所所長楊楠又與濟南市610洗腦班頭目畢思良,用誘騙形式引誘馮志宏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後被馮志宏老人識破。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馮志宏老人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才回到家中,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再次侵犯人權,指示堤口路派出所非法扣押馮志宏的身份證,在老人居住小區派惡人隨時監視她出入,剝奪馮志宏的人身自由。要求老人不經允諾不得離開濟南去看十四歲的孫女(孩子的爸爸、媽媽、姥姥都被非法關押,孩子無家可歸,只好寄養在親戚家中)。當馮志宏去濰坊看兒媳,堤口路派出所姓劉的副所長打電話強迫她立即回來。 堤口路派出所強迫馮志宏在派出所的地下室采血(難道是為活體摘取器官做准備嗎?)。馮志宏本來心髒就不好,又氣又急昏暈倒在地。馮志宏蘇醒後告誡他們:你們在犯罪。堤口路派出所所長楊楠竟然毫無人性的說:“我是工作,上邊叫我做的,犯罪也是上邊犯罪,作惡也是上邊作惡,報應也是上邊報應。”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馮志宏老人從大橋鎮派出所要回被搶走的摩托車,他們說其它的物品到濟南市國保局去問,馮志宏老人八月五日上午去濟南市公安局反映情況被天橋分局一位姓劉的截下,問完情況,姓劉的說一句辦案不規范,要老人第二天到天橋分局找他。 八月六日馮志宏在天橋分局見到國保大隊長黃健,問他為什麼抓她?他說:“那天只要從你家裡出來的都抓。”當黃健知道馮志宏老人將摩托車要回了後污蔑稱:“我要知道就不給你,那是作案工具。”並威脅馮志宏:需要時你必須送回來。 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長黃健從馮志宏家搶走了一千元現金,馮志宏老人拖著疲憊的身體多次去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追要,黃健開始不承認,後來不得不承認但是不給馮志宏,經多次去要,舊歷八月十二日經天橋區公安國保副大隊長袁玉強的手還馮志宏。其它財物至今沒有還。 二零一四年冬天,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楊峰身體非常不好,不能吃飯,臉浮腫。看守所還強迫他奴役勞動。 經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構陷證據,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十八時,楊峰被天橋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馮志宏老人從看守所回來後,八月四日開始奔走在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公安分局、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檢察院之間。為兒子伸冤,要求還兒子自由。 十一月二十一日天橋區檢察院退檢後,馮志宏老人幾次到公安局案審中隊法制科講真相要人(負責人姓馮。電話55537749)。退檢後天橋區公安國保大隊補查所謂證據後必須通過公安局案審中隊才能再轉到檢察院,當時問檢察院案管科將卷宗退到哪裡時,他們都不告訴,天橋區國保怕擔責任說與他們無關,又把馮志宏老人推回到檢察院。就這樣檢察院與天橋區國保互相推,踢來踢去,都不擔責任。其實天橋區國保大隊就是主要綁架與主要作惡的凶犯。檢察院第二次退檢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 迫害楊峰的卷宗又回到檢察院公訴科王曉敬後。馮志宏老人給她打電話,王曉敬不接電話,馮志宏老人二次給她寫勸善信,她拒絕聽真相還是一意孤行。因迫害證據不足,王曉敬又到看守所找楊峰引誘,反復盤問,不擇手段的逼供,再次捏造證據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把楊峰起訴到天橋區法院。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濟南市610洗腦班主任畢思良被舉報
濟南市天橋區國保大隊對馮志宏等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南看守所(劉長山看守所)
天橋區公安分局
:
黃健
劉長山洗腦班(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
:
毛木林
濟南市洗腦班
:
畢思良
天橋區檢察院
:
王曉敬
堤口路派出所
:
楊楠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9日 1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