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琴
簡介:
胡明琴(Hu,Mingqin),
女 ,
64歲 ,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近期來(二零一五年七月),貴陽市已知至少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把“刑事控告書”特快專遞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這場對法輪功民眾的迫害,不僅使法輪大法師父蒙受不白之冤,使法輪功學員慘遭身心虐殺,還通過威逼利誘使中國民眾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使人陷於不義,從而摧毀了整個社會的道義和良知,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水平急速下滑。為此,為了懲惡揚善,匡扶正義,為了結束迫害,挽救世人。他們特向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控告,要求法辦元凶江澤民,將江澤民押上歷史的審判台,接受法律、良心、道義的大審判,撤銷非法組織“610”,追究責任、匡扶正義,從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公正與清白,賠償給大法修煉者及家人造成的重大損失,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讓真誠、善良、公道、正義回到人間。 胡明琴陳述的事實及理由(摘要): 我於一九九六年初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我有多種疾病:頭痛、頭暈、乙肝、腎炎等,都是醫學上的難治之症。修煉後,我身體所有的病全都好了。我按照師父說的“真、善、忍”標准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竟然下令鎮壓法輪功,出於對政府的信任,我決定去北京信訪辦向領導反映情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由此,我卻受到了一系列的殘酷迫害,給我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災難。 二零零零年,我去北京上訪,被貴陽市公安局“610”警察劫持回來,直接綁架到貴陽市雲巖區中東派出所,第二天又把我劫持到貴陽雲巖區百花山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我被單位保衛部門根據上級“610”的指使把我綁架到南明區位於(珍稀動物園)內的洗腦班非法關押七天。 二零零四年,被南明區“610”人員伙同貴陽市油搾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貴陽市爛泥溝非法迫害半年多。 二零一二年二月,被南明區國保大隊610人員伙同油搾街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南明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抄家。 二零一三年,被貴陽市河濱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爛泥溝洗腦班,非法迫害七個多月,並被非法抄家。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的高壓下,我兩次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時,限制人身自由,幾十個人被關在一間屋裡,吃喝睡拉撒都在屋裡。兩次在洗腦班被非法迫害期間,受到了非人道折磨。二十四小時被二個包夾監控,上廁所都被跟著,每天從早上七點鐘開始播放誣蔑大法的光盤,強迫我看,音量放大,直到晚上十點睡覺才停,如不看光盤,就拿誣蔑大法的書或資料強迫我看,以達到轉化我,逼我寫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的目的。 因我不轉化,他們就在飯菜裡或喝的水裡放藥,吃了這種破壞神經中樞的藥後,我頭昏得厲害,心裡難受,記憶衰退,導致不能站立。 在南明區(野生動物園內),也是把我們幾十個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屋裡,除吃飯外,其它時間不准出來,限制我們人身自由。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家裡親人也受到巨大傷害。我父母家也經常遭受警察、社區、居委會人員的騷擾、恐嚇,有時還打電話威脅恐嚇,致使兩位老人成天擔驚受怕。母親因為害怕,心裡著急,每天恍恍惚惚,於二零一三年新年初四在醫院離世。 丈夫幾次被公安叫去派出所錄口供,有時從半夜十二點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家,由於警察、社區、居委會人員經常到家騷擾、恐嚇,致使丈夫精神緊張,因此住院六次,造成較大經濟和身體傷害。 我兒子從小學到大學年年都是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由於迫害的株連政策,導致學校不讓我兒子考軍校,兒子只好考了師大,畢業後到學校教書,也經常受到國安的騷擾,在單位遭受歧視。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貴陽市油搾街派出所民警何永良,邱陽等五個民警,闖入胡明琴家中,強行按住她抽血。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也是五個民警破門而入,又把胡明琴綁架到貴陽市油搾街派出所,於當天晚上送到貴陽市南明區拘留所,並說要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在雲巖區郵局寄5封信,購買100張郵票後,就被雲巖區公安綁架到爛泥溝洗腦班,當晚雲巖區警察5人、油搾街派出所片警1人共6人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了三本書。 胡明琴單位保衛科的工作人員知道後,去爛泥溝看人,洗腦班不讓見人,還說叫她家人來給她做“轉化”,如不放棄,有可能判刑,她丈夫到派出所去要人,派出所的警察說,她不改變,現已送南明區拘留所,准備拘留一個月,如還不改變,就出不來。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3點40分左右,貴陽市法輪功學員胡明琴、高慶娣在貴陽市築城廣場(人民廣場),被貴陽市南明區國保大隊警察鐘宇、張玲綁架到貴陽市市府路派出所,並於當日被非法抄家,據國保大隊的警察說,已被跟蹤4天。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又將她們送入貴陽市南明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上午11點30分,貴陽市油搾街派出所周新、何永良、吳松、蔡文秀(協警)到大法弟子胡明琴家敲門,後何永良問是否寫過被迫害的文章,胡明琴說:是我寫的。然後他做了筆錄,叫胡明琴簽字,按手印,她沒簽,也沒按手印,他們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上午11點半左右,貴陽市油搾街冶金居委會蘭某某(主任)、吳某某(綜合辦)等一行人到胡明琴家非法敲門、騷擾。胡明琴不配合他們,拒絕照相。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早上11點半左右,貴陽市油搾街金宏社區冶金居委會田亞珍(書記)等四人帶著貴陽市“法制中心”(原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的兩人到大法弟子胡明琴家,邊敲門邊喊:胡姐,開門,我是小吳。胡明琴開門問她們有什麼事?她說:來看看你。 了一會,居委會小田說:胡姐,我們就是希望你配合我們的工作,簽一下“三書”,就是“不煉法輪功的三書”。胡明琴說:我決不配合你們簽“三書”,如果我簽了,將來人類大審判時,就給你們留下了罪證,包括今天你們來我家都是違法犯罪。同時,還給她們講了法輪大法真相,告訴她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來她們就走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逼迫放棄信仰;
監視/跟蹤;
強行施藥;
迫害親屬;
抽血;
非法拘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又有九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胡明琴被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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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09143.html#20717225431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03319.html#2042225114
貴州貴陽大法弟子胡明琴被綁架到爛泥溝洗腦班
貴州貴陽法輪功學員胡明琴被非法關押在南明區拘留所
貴州省貴陽市多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明區洗腦班
雲巖區百花山拘留所
南明區拘留所
爛泥溝洗腦班(貴州省法制學習班)
貴陽市公安局
油搾街派出所
:
何永良,
邱陽
雲巖區公安分局
河濱派出所
油搾街金宏社區冶金居委會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1日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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