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霞
簡介:
鄭明霞(Zheng,Mingxia),
女 ,
年齡未知 ,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鄭明霞於七月二十三日去了吉林市信訪局,被臨江門派出所帶回送到臨江街道非法關押,白天晚上有人看守,不讓回家,一個月後才放回家。 從此街道天天往鄭明霞家打電話騷擾,沒辦法正常生活。鄭明霞於九月三日去北京。信訪辦周圍都是便衣,鄭明霞被非法抓到天台體育場,當時正是炎熱的夏天,氣溫高達四十多度,被暴曬在烈日下整整一天,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晚上被駐京辦事處人員接走。警察強行搜全身,內衣都得脫光,錢都被搜走,鄭明霞被遣送到當地後拘留十五天。 鄭明霞家的電話也被監控,臨江門派出所到鄭明霞家搜查,家裡就象被搶劫一樣狼狽,鄭明霞又被拘留十五天。十月一日派出所又到鄭明霞家,強行綁架到沙河子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又被送進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沒有任何手續和文件。 電視不斷造謠生事,派出所三天兩頭到家裡盤查,實在呆不下去了,鄭明霞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又去上訪,下火車就被盤查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結果被抓到青雲派出所折磨了一天一夜後,送到大興看守所,天天提審、抽血化驗,吃糠咽菜,折磨了一個月後,被吉林市駐京辦帶回送往越山路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本人沒有簽字的情況下,強行送往臭名昭著的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第一天先是所謂的檢查身體,目的是為了選擇迫害的手段。鄭明霞被分到第六大隊,第一天晚上就讓猶大輪番給洗腦,一夜沒讓睡覺,還不讓去廁所,目的是轉化讓放棄信仰。早上警察找鄭明霞談話(此警察姓侯),惡毒凶殘。她說:“你來到這裡不參加勞動,白吃白喝。” 鄭明霞說:“這裡不是我想來的地方,是強制送來的”。她惡狠狠的說:“給你三天時間轉化,想好了再和我談”。第二天晚上又一宿沒讓睡覺。白天讓刑事犯寸步不離的看著。第二天惡警把鄭明霞叫到三樓惡警室,等在那裡的還有朱丹大隊長,她們拿起高壓電棍就電,鄭明霞被電倒在地,失去了知覺,等醒來時,發現躺在監捨,包夾把鄭明霞拖下樓的。 第四天鄭明霞又被拖到惡警室,惡警說:“你不參加勞動,誰養活你”。 鄭明霞說:“我不是犯人”。她們氣急敗壞地大罵。拿起電棍又電,放臉上一動不動地電,最後兩腮電起雞蛋黃那麼大的水泡,晚上不讓睡覺叫熬鷹,惡警閉上眼睛她們就把眼睛扒開,鄭明霞被電得頭昏腦脹,高壓二百二十,低壓一百六十,鄭明霞絕食抗議,因為血壓高,他們不敢灌食,就給包夾施壓,如果鄭明霞不吃飯就給她們加期。 天天讓干十五、六個小時的活掙錢。鄭明霞原來一百四十多斤的體重,出來時只有七十多斤。 鄭明霞的老母親向別人借了十元錢千裡迢迢來看鄭明霞,惡警不讓見,母親一邊哭一邊喊著鄭明霞的名字,沒有人性的警察還罵鄭明霞不孝,說不轉化就不讓見任何人。 吉林市八名法輪功學員(許傳林、鄭明霞夫妻,梁寶范、劉俊梅、梁晶一家三口,王文君,關輝,楊明艷),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把“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許傳林、鄭明霞夫婦被綁架,家中被非法抄家。妻子鄭明霞走脫。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以來,吉林市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者發起的長達十六年的群體滅絕性迫害,要求司法機關立案,依法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可就在六月份,吉林市各郵政部門踐踏法律,剝奪民眾的郵寄權利,不給辦理法輪功學員的控告郵件,導致投訴江澤民的控告信郵件不能准時到達最高檢、最高法。更加惡劣的是警察上門騷擾、綁架、抄家、蹲坑抓捕投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 自六月中旬起僅吉林市就有近二十人被綁架,被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罪名關進拘留所、洗腦班;被扣上“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關進看守所,面臨被判刑。 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將法網向這個犯下滔天罪行的惡首收緊,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順天意,應人心,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應該加入到這場懲惡揚善的世紀大審判中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騷擾;
暴曬;
不准上廁所;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人身侮辱;
監視/跟蹤;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市二十位訴江公民被騷擾、綁架、抄家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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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
大興區看守所
吉林市船營分局臨江門派出所
沙河子洗腦班
越山路拘留所
青雲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21日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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