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芳
簡介:
吳新芳(Wu,Xinfang),
女 ,
46歲 ,
山東省煙台市招遠市法輪功學員,齊山鎮大泊子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去北京上訪,被齊山鎮派出所副所長勒索家人二百元,無收據;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因去北京上訪,被齊山鎮派出所非法關押十八天後,齊山鎮派出所所長逼家人交上一千五百元錢,無收據;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二日,齊山鎮武裝部部長帶人把吳新房抓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三十四天,齊山鎮派出所所長逼家人交 三百元,無收據。共罰款二千元,非法關押五十二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吳新芳因進京為大法鳴冤,被大吳家政府派人拉回本鎮派出所,被勒索二百元並被逼寫不煉功“保證書”。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吳新芳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大吳家政府人員去北京帶回鎮派出所。政府人員王愛武、劉亞軍指使派出所所長劉奎義、楊立志迫害她。每天只給一點吃的,強迫她勞動,她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遭到野蠻灌食。後劉亞軍、王愛武向她的家人勒索了一千七百元,逼家人寫保證書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正月,中共政府人員王愛武帶人把吳新芳綁架到了鎮派出所逼她寫保證書,吳新芳拒絕後被關進了車庫裡,非法關押一個多月,逼家人交了三百元,逼寫保證書。 二零零一年,中共政府人員又逼吳新芳到大吳家辦的轉化班強制洗腦,逼寫轉化幾書,逼踩師父的法像。 二零零八年,吳新芳因外出講真相被齊山鎮派出所綁架,後被招遠六一零國保大隊李建光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玲瓏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李建光把她送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後,又送到王村勞教所。因吳新芳不轉化,一個月後又被拉到濟南勞教所非法關押,每天只讓睡幾個小時,逼迫看誹謗大法、污蔑師父的錄像,逼寫不煉功的三書,每天十七、八個小時的強制勞動。 二零一六年正月,吳新芳因為依法向兩高控告惡首江澤民。齊山鎮政府人員,派出所的人員非法闖入她家想綁架她。因她當時不在家,他們非法錄相,並搶走了幾本大法書,又逼迫她丈夫帶他們到處找人,沒有找到。四月的一天早上,這些人又非法闖入了吳新芳的家中,把她綁架到了招遠拘留所,非法拘留了七天。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踐踏信仰;
非法勞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招遠市幾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山東招遠市齊山鎮大法弟子受迫害部分案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招遠市玲瓏洗腦班
招遠市洗腦班(嶺南金礦洗腦班)
:
李建光
齊山鎮派出所
:
XX所長,
XX副所長
大吳家派出所
:
楊立志,
劉奎一
濟南勞教所
齊山鎮政府
招遠市拘留所
招遠市大吳家政府
:
劉亞軍,
王愛武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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