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欣
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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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欣(Liu,Xin),
女 ,
48歲 ,
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劉欣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結果被天安門附近的公安局帶到北京市郊的一個體育場去等待處置,其實就是讓坐在露天高溫看台上暴曬太陽,變相體罰,折磨人,那幾天是北京市罕見的高溫天氣,市區內溫度都超過四十度。到那裡後才看到體育場已有大概至少七百多位互不相識的全國各地法輪功學員因上訪不成被關在那裡,等待各地駐京辦人員來接回進行系統迫害。在那裡的有些人已被迫等待幾天了。在體育場基本不許上廁所,不給飯吃。劉欣在體育場一天內被廣東省駐京辦接到了深圳的派出所,派出所一個象領導的人出口謾罵誣陷法輪功的內容,不許劉欣任何申辯,並一再威脅要關一個月或者勞教等等,強制讓劉欣違背良心的寫“不出去煉法輪功”的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劉欣在深圳母親家過年,大概是正月初五清晨在自家樓下鍛煉身體,煉法輪功,被深圳桃源村派出所警察帶走,非法拘留十五天,關在南山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農歷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劉欣在廣州早上從家裡一出門就被等在樓下的林和街派出所警察抓走,沒任何理由送到天河看守所拘留十五天,被迫做奴工。到期後由又被帶到派出所威脅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劉欣嚴正抵制不配合。最後非法關了四個多小時放回。之後在家裡幾次三番甚至半夜受到派出所、街道、居委會上門騷擾,威脅,給劉欣身心和家庭都受到傷害。同年七月二十日前怕劉欣再去上訪又被強制送到一臨時開辦的所謂“學習班”關押十天、強制洗腦。 二零零零年底劉欣去江西省贛州市去看朋友,被贛州章貢公安分局非法野蠻綁架,半夜以查房為名敲開旅館房門,寒冷的冬天被四個大漢強力抓住頭發把劉欣抬走,當時劉欣只穿了單薄的睡衣褲,連襪子和鞋都沒讓穿上。劉欣的法輪功書籍、煉功音樂、手機和因出遠門而隨身攜帶的近二萬元錢也被搶走,至今不出示任何單據。 在看守所裡,二零零一年過年期間,劉欣一直被戴著幾十斤的腳鐐,多次被戴手銬、背銬;被警察用拳頭連續猛力打耳光;六、七個警察把劉欣強力踩住趴在地上,陳教導員用腳踩住劉欣脖頸子致鼻子緊貼地面,幾乎窒息;背銬腳鐐都同時戴著的情況下被警察猛力推倒並拖住腳鐐從簡易木板床上拽下撞倒到地下在狹小的僅一米寬且四處有堅硬障礙物的監倉地面向陀螺樣來回旋轉…… 後劉欣托從監倉出去的人帶信給家裡揭露的違法犯罪行為,贛州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頭目胡某和黃某等一批國保的人為報復劉欣,把劉欣半夜從看守所帶出去,頭扣水桶,腳上被戴非常重的腳鐐(據說是那裡最重的鐐),被帶到一秘密審訊場地鎖在椅子上,不讓睡覺,灌白酒,在眼睛上抹清涼油,用煙薰,胡某抓住劉欣右手手銬的另一頭有節奏且專業熟練的上下用力抖動手銬,使劉欣痛徹全身。在輪番折磨下,劉欣不堪忍受,在上廁所時借機打破茶杯割脈了,因當時身體被折磨的很虛弱,沒力氣割到致命(注:法輪功是不許殺生的,自殺也屬於是殺生),此次不堪忍受而被逼割脈的行為是被公安殘酷折磨的結果。 即使這樣,他們只是找來一個外面的醫生來,不打麻藥,草草縫合。在這樣的情況下又繼續非法不讓睡覺、繼續又折磨了兩天,那時劉欣的思維已不太清晰了,最後強迫讓劉欣在審訊書上簽字。隔了些天劉欣對國保來的人聲明在審訊書的簽字作廢。又把劉欣同樣方式從看守所帶出去那個審訊的地方, 又折磨一天一夜,這次把劉欣單身吊起,把戴著的腳鐐拉起,這樣整個人就只有一只手臂支撐全身重力。 七個月後劉欣被非法勞教三年,關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被迫強制做奴工,身心進行殘酷洗腦迫害,人格受到極大傷害, 家庭造成極大傷害,被迫離婚。二零零三年十月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 劉欣發法輪功真相被廣州市天河石牌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關押在天河區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廣州六一零國保警察和天河區國保大隊徐青松等人綁架劉欣夫妻。從劉欣身上卑鄙搶走鑰匙, 在劉欣不在現場的情況下,不出示任何證件,對搶走七千多元錢和一個觀音像玉石吊墜,三台電腦和兩台打印機、大量私有物品和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搶劫現金及物品達三萬元許。所有搶劫的物品均沒開任何憑證單據。當天夜裡對劉欣進行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天河看守所。劉欣血壓計飆升到二百,看守所拒收,國保逼不得已才把劉欣放出來,後又威脅取保候審,劉欣拒絕簽字。劉欣的先生在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被天河區法院法官梁皓冤判5 年徒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劉欣去深圳被深圳市南山區國保大隊陳某等人綁架。劉欣堅決不配合非法迫害,四五個大漢把劉欣扔到車裡,劉欣嚴正制止他們犯罪,一個二十多歲的男打手咬牙用力抓住劉欣左手腕上下活動用刑,車開到派出所時劉欣身體出現嚴重不適,才不得已把劉欣放回家。 十六年來,劉欣多次被非法關押,遭受了種種酷刑,近期(2015/7/22)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大法弟子劉欣、徐智銀被綁架和抄家。警察說他們派發真相資料被攝像頭拍到。據說當天上午家裡被停水停電,中午徐智銀出門即被埋伏的警察綁架,隨後20多警察拿著搶來的鑰匙開門抄家。家裡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等都被抄走。他倆現在都被非法關押在廣州白雲區看守所。 家屬心急如焚,聘請了律師去打聽情況。四月十一日,家屬和律師奔波於人和鎮派出所、白雲區公安分局、白雲區檢察院、白雲區看守所等相關單位。但他們互相推諉,既不給拘留通知,也不許律師依法會見,還不讓家屬給徐智銀存錢。 律師上上周會見劉欣,劉欣自述看守所每天給她量血壓,每天都在200以上,甚至高血壓飆升到230,隨時有生命危險。隨後律師去派出所和白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遞交取保候審申請,但責任人避而不見。派出所去了兩次,讓律師明天再去。次日律師再去,被人和鎮派出所周揚飛(該案經辦人)告知,取保候審申請被駁回。家屬擔心劉欣有生命危險,一度情緒失控,但周揚飛一再推諉責任,讓找看守所,說不關他事。據說看守所有向國保反映劉欣血壓高的情況。 家屬擔心劉欣安危,上周又去派出所,希望能見到周揚飛溝通情況。接待警察特意上樓請示,下來說周所長去分局開會,不知幾時回來。幾次交涉,接待警察態度就是推責任給看守所,說不關他們事。家屬等了大概一小時後無奈離開。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廣州大法弟子劉欣和徐智銀夫婦被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他們是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被抓的,相隔僅31天。七月初被構陷到白雲區檢察院,七月九日又被轉到荔灣區檢察院(廣州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之一,另一個是海珠區),七月十七日被非法起訴到荔灣區法院。 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法院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徐智銀、劉欣夫婦。地點:荔灣區法院第二法庭。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庭審,四位正義律師出庭為徐智銀、劉欣依法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公訴人的所謂“證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所有“證據”都站不住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3點45分,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在第二法庭對劉欣、徐智銀進行非法宣判。徐智銀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欣被非法判刑一年。 這次兩位律師出庭接判決書。徐智銀、劉欣與上次開庭時一樣,喊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步入法庭。 劉欣從被非法抓捕開始血壓一直飆高不下,因此兩次上庭都有醫生跟隨。 劉欣情緒激動,慷慨陳詞,一一列舉江澤民所犯罪行,從迫害事實講到信仰自由,期間喘不過氣,停在公訴人台前(公訴人張惠未到場)歇息了一陣,又開始講。隨後走向座位大聲說:“我為你們感到悲哀,大法弟子是因你們而遭到迫害,我為你們不明真相而惋惜(大意)!”法官蔡正堯一直未打斷劉欣,並讓她喝水,隨身女警和法警全程勸說,讓她平靜,態度溫和。 劉欣越說越激動,後來高歌一曲“我一次又一次為你而來……”聲淚俱下,法官想阻止,未果,於是開始宣判,在法官讀前幾段“公訴人意見”時,劉欣一直高歌,隨後不斷大喊“法輪大法好!”徐智銀備受鼓舞,與劉欣一同大喊“法輪大法好!”二人喊了一陣後停下來,聽法官繼續宣判。 公訴人指控二人所謂制作和傳播法輪功資料,法院認為指證“制作”的證據不充足,不成立;指證“傳播”的證據來自監控攝像頭,“認定”攝像頭拍到的人是徐智銀,同時拍到二人一起,跟所謂證人的指證吻合,認為二人合作,徐智銀為主,最後非法判徐智銀四年、劉欣一年,並分別對他倆所謂罰款九千元和五千元,沒收所抄書籍等物品。 聽到結果,徐智銀說冤枉,法官問他是否上訴,他說要上訴;法官又問劉欣,劉欣也說要,她說多判一天都是冤枉。劉欣大喊著“法輪大法好”離開法庭。 開庭宣判時間很短。庭上的一位男士總結道:法官和全場人都感受到無奈與震撼。 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徐智銀、劉欣夫婦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被綁架,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遭荔灣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徐智銀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欣被非法判刑一年。兩人均上訴。近日收到中級法院通知書,不決定開庭審理,可能會在二零一九年三月底二審宣判。劉欣冤刑將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七日到期。 遭誣判一年的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劉欣應於四月七日從廣州白雲看守所回家。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荔灣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徐智銀、劉欣的原判,分別是四年和一年。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暴曬;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拘留;
騷擾;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手銬/腳鐐;
非法判刑;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抄家;
非法批捕;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州荔灣區法院法官蔡正堯冤判多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84913.html#1948224242
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84821.html#194601146
廣東省廣州市徐智銀、劉欣夫婦上訴情況
廣州善良夫婦徐智銀、劉欣被非法判刑(圖)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大陸綜合消息-378764.html#18122123654
廣州善良夫婦徐智銀、劉欣被綁架構陷、遭非法庭審
廣州市徐智銀、劉欣夫婦面臨非法庭審時間地點補充
廣東省廣州市徐智銀、劉欣夫婦面臨非法庭審
迫害廣州法輪功學員劉欣、徐智銀的法院和檢察院人員補充
廣東省廣州市劉欣、徐智銀夫婦被構陷到法院
徐智銀、劉欣夫婦被廣州國保非法批捕(圖)
廣州大法弟子劉欣和徐智銀夫婦被非法批捕
廣州劉欣和徐智銀夫婦被迫害責任人補充
廣州劉欣和徐智銀夫婦被綁架 劉欣血壓高 國保推諉責任
廣州劉欣和徐智銀夫婦被綁架 律師會見被拒
廣東省廣州法輪功學員劉欣、徐智銀被綁架補充
廣東省廣州法輪功學員劉欣、徐智銀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廣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啟德路66號 審判長:黃敏洽020—32620345
審判員:劉衛鴻、黃堅 書記員:何蓉蓉
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法院,主審法官:蔡正堯(四級高級法官,沒有查到直接電話)
書記員:梁書記員、鐘書記員:電話:020-83006077
荔灣區法院辦公電話:020-81266702 020-81600133
信訪辦電話:81036562
廣州荔灣區法院地址: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3號(990路車運動場站對面)郵編:510378
白雲區檢察院檢察員(公訴人):張惠(沒有查到辦公電話)
檢察院電話:020-61819872 ,020-86351998 020-86382000 020-86351998-2202
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地址:荔灣區花地大道20號,郵編510145
以往迫害廣州法輪功學員的荔灣區檢察官和法官都是以下兩人:
荔灣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凡
以往迫害廣州法輪功學員的荔灣區檢察官和法官都是以下兩人:
荔灣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凡
荔灣區法院法官:蔡正堯
請知情人提供此二人的電話和更多信息。
白雲區人和鎮派出所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方華公路1333號 郵編:510470
白雲區人和鎮派出所副所長:周揚飛(該案經辦人,電話:138 0275 5285)
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分局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333號 郵編:510420
電話:020-86335257、86330920國保大隊辦案責任人:謝警察、劉警察國保大隊大隊長:葉焯文(焯,音卓,zhuo)
白雲區公安分局法制科:020-83112652,林警察
白雲區看守所預審大隊電話:020-83114500
白雲區檢察院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下塘西政民路49號 。
電話:020-61819872 ,020-86351998 020-86382000
020-86351998-220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東省駐京辦
天河區看守所
深圳南山看守所
天河區公安分局
:
岑偉雄,
龍騰飛,
魏啟明,
侯劍紅
荔灣區法院
:
蔡正堯
天河區“610辦公室”
:
徐青松
白雲區看守所
天河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
天河區政法委
:
黃彪
天河區法院
:
梁浩
林和街派出所
江西省女子勞教所
天河區看守所
章貢區610
廣州市中級法院
南山區桃源派出所
天河區拘留所
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9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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