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安
簡介:
王家安(Wang,Jiaan),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教師第八小學教師王家安、第四小學教師楊繼光、第三中學教師王亞莉三名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王家安、楊繼光、王亞莉三人因行駛公民權利而被警察構陷、非法拘留,而哈爾濱市雙城區教育局和雙城教育局紀檢不法人員借機以違憲的行政命令 “記過處分”,剝奪王亞莉等三名法輪功學員福利待遇-”不准評優、晉升職稱、不給漲工資,取消二零一六年年終獎勵工資”。二零一五年四月,最高法院提出《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並於五月一日起實施,強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隨後,大陸法輪功學員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郵寄訴狀,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期間,雙城公安局伙同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非法抓捕近七十多名通過郵政快遞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狀訴江的雙城法輪功學員。在這期間,雙城第八小學教師王家安和第四小學教師楊繼光,因“訴江”被東風派出所,以“持有法輪功宣傳品”為由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雙城市東北隅:王家安、王文娟姐妹二人被綁架關押,十二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關在鴨子圈看守所,五位男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另一個地方(可能是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不到四點,第三中學教師王亞莉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綁架到雙城東風派出所非法審訊。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哈爾濱市雙城區教育局下發違法的行政處分文件,以王家安、楊繼光、王亞莉三位法輪功學員以“有法輪功相關材料”為由,分別對他們“行政記過處分”,簽發人:劉景寬。該“文件”白紙黑字寫明處分期內,不准評優、晉升職稱、不給漲工資,取消二零一六年的年終獎勵工資。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雙城教育局紀檢張大軍讓三個學校的校長先後把王家安、楊繼光、王亞莉帶到教育局問話,質問是否被東風派出所“拘留”過?並說區監察局責令,經雙城教育局邪黨、政班子會商議定:給予三人“行政記過處分”,讓三人在意見書上簽字,三位法輪功學員沒有配合。 二零一七年元月上旬,教育系統各單位填報二零一六年年終考核表,上報人社局,根據考核等次發放年終獎勵工資。第八小學、第四小學校長告訴王家安和楊繼光因教育局記過處分,考核不合格。王亞莉單位正常填報考核合格等次。張大慶校長表示紀檢委下文件讓王亞莉考核不合格,由姜斌校長負責提報。王亞莉電洽姜斌校長證實“三中就報二個等次(優秀和及格),沒有不及格等次。”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王家安、楊繼光、王亞莉三人一同到雙城區監察局信訪辦上訪說明 “訴江”的原由:江澤民以權代法,非法打壓及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等事實真相。案件審理室孫長征復以不懂這些事,有問題找政法委和610及人社局。 王家安、楊繼光、王亞莉三人到610辦公室,沒人上班。 王亞莉單位考核”合格”,並電洽人社局負責年終考核的張振鵬,張振鵬說,「二零一六年不發年終獎勵工資,處分期內不漲工資。」的執行依據是雙城區教育局簽發的行政處分公文。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哈爾濱教師控告江澤民遭報復
哈爾濱市眾多法輪功學員近期被綁架、騷擾
相關單位及個人:
【雙城區教育局】
局長:劉景寬
紀檢:張大軍
教育黨委:孫立權
人事股股長:苗雨潤,電話:13766936199
普教股股長:趙麗萍,電話:13895811378
【監察局】劉彬,電話:13504818456
案件審理室 孫長征,電話:13766936693
【人社局】張振鵬,電話:13936022280
第八小學校長:張春雨,電話:13936212855
第四小學校長:武曉明,電話:13845034603
第三中學校長:張大慶,電話:18945692333
【雙城東風派出所】
所長 孫立偉,電話:13936489222
副所長 鮑志成,電話:13845037581
高金河,電話:13654697733
李洪久,電話:13684650521
陳存明,電話:13936110011
孫振東,電話:13936110090
於國彬,電話:13936539861
許兆海
【國保大隊】副隊長 王玉彪,電話:13836050988
【雙城610】謝殿臣,電話:13766917664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城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
雙城市第八小學
雙城610辦公室
哈爾濱市公安局
雙城市監察局
:
孫長征
雙城市政法委
雙城市教育局
:
劉景寬,
張大軍
雙城區公安局
雙城人社局
:
張振鵬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19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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