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麗
簡介:
劉麗(Liu,Li),
女 ,
56歲 ,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松嶺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來號劉麗和妹妹劉艷去發真相,可是卻被松嶺區公安局胡長龍惡告。劉麗回家後,松嶺公安局治安科科長關淑文(女,五十多歲)開車帶領著付洪波及松嶺公安局和第一派出所五、六個警察闖入劉麗家中,屋裡屋外,到處翻,抄家。公安局付洪波翻到大法書,他們把劉麗的大法書都搶走了,把劉麗和丈夫綁架到警車上,拉到松嶺第一派出所。剛到派出所,治安科長關淑文,把師父的法像放在地上,指著大法師父的法像邪惡的威逼著劉麗:“你踩!你踩!你踩!” 一幫警察輪番審訊逼問,資料哪來的,誰給的?整個晚上一直罰站,連軸審訊,不讓睡覺,治安科長關淑文很邪惡,她罵罵咧咧:“你一個女人,不好好在家呆著,你粘什麼粘?!”說著就惡狠狠的猛的把一杯熱開水向劉麗臉上潑下來,用笤帚使勁“嘎,嘎”的打劉麗手背,笤帚都打碎了。 劉麗到派出所之後,才知道妹妹劉艷也被關押到了松嶺第一派出所,劉麗聽到妹妹在隔壁屋裡被審訊的聲音,劉麗和劉艷被隔離著分別審訊。 大興安嶺的十月很冷,劉麗的父親給劉麗送了件棉大衣及食物,所長耿軍扣下不給。第二天白天接著審訊,也沒讓劉麗吃飯,不讓劉麗坐也不讓睡覺,一直罰站,逼問。第二天中午,警察王海河把劉麗帶到另一個屋子裡。 王海河用偽善、欺騙的手段審訊:“你看你,咋那麼傻呢,你這不是替別人背黑鍋嗎!你要是不說出來,你就得判刑,至少得判三年。”這期間劉麗的丈夫和妹妹劉艷也被隔離審訊,後來劉麗的丈夫被釋放。 為了達到警察們邪惡的目的,關淑文把劉麗和劉艷領到她家,以偽善假關心來誘騙,想讓她們說出他們要的,來對法輪功學員進一步迫害。 第二天下午,劉麗和妹妹劉艷被劫持到了松嶺看守所。在看守所,劉麗被奴工,掃地,掃雪,上食堂蒸饅頭,給他們洗衣服,擦地板,打掃衛生,劉麗不干都不行。比如警察張洪彬,讓劉麗擦會議室的地板,他們警察隔一天一個班,到張洪彬的班了,他就叫劉麗擦地去。劉麗和妹妹劉艷被關押十五天,罰一百多元錢的所謂伙食費。 劉麗回家後,松嶺第一派出所片警到劉麗家騷擾,逼迫簽字。
迫害類型:
拿滾燙的水燙;
毒打/毆打;
罰站;
踐踏信仰;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睡眠;
抄家;
騷擾;
威脅/恐嚇;
誘騙/利誘;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非法罰款;
惡人舉報;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韓淑芹老人和三個女兒被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松嶺區第二派出所
:
耿軍
松嶺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
胡長龍,
關淑文,
付洪波
松嶺第一派出所
:
王海河
松嶺拘留所
:
張洪彬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20日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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