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迎春
簡介:
史迎春(Shi,Yingchun),
女 ,
58歲 ,
遼寧葫蘆島市連山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末(二十三日左右)在公園煉功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搶走史迎春家《轉法輪》十本左右,講法錄像帶三套、講法錄音帶一套、帶鏡框的大法師父法像、法輪圖等四幅、以及其它大法書籍數十本。之後史迎春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拘留所七天。在拘留所中,史迎春堅持煉功,被一胖警察踹倒在地並戴上背銬二十八小時,手銬勒到肉裡,導致手腫的像饅頭似的,雙腿、雙腳都變成了紫色。 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史迎春因堅持煉功再次被綁架到連山區公安分局,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史迎春曾有三次因為煉功或拒絕說“不煉”而被看守所所長李雅傑、周潔、以及另一警察毒打。其中一次,李雅傑把史迎春叫到走廊,叫人扒掉她的褲子、讓她趴在地上,然後說:“你不是煉功嗎?來,咱倆先練練。”說完,李雅傑就拿著膠管照著史迎春屁股一頓毒打。有時她們打累了,就兩個人輪番打。她們打耳光的時候,只一掌就把人打的眼冒金星,有時還用鞋底打。有一次,用狼牙棒打,打一下,刺就扎到肉裡去,疼痛難忍。 另一次在“放風”的時候,周潔把史迎春叫到眼前,伸手就往她臉上打,打一陣子手打疼了,又把史迎春的鞋脫下來,拿鞋往她臉上打,不一會,史迎春的左眼就鼓起來了,之後就什麼也看不見了,即使這樣,他們還不停的打,不知打了多久。 李雅傑為了防止史迎春煉功,一天,她叫人給史迎春戴上手銬、腳鐐,拿來髒毛巾,一頭系在腳鐐上,另一頭逼迫史迎春用牙咬著,手銬到背後,腰直不起來,逼她往前走,抬腳非常沉、落腳非常重,每走一步都十分痛苦、難受,之後又逼她跪著,一跪就是幾個小時,汗水順著臉往下淌,地也濕了一片。晚上不讓睡覺,除了坐著就是站著,連打人凶狠的李雅傑,有一天看到史迎春渾身傷痕和腫的像個饅頭的雙手,都發出一聲感歎:“殺人犯也沒遭你這樣的罪啊!” 史迎春在看守所被迫害二十多天之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沈陽馬三家教養院。 在馬三家的女二所,史迎春為維護自己的信仰權利絕食抗議非法迫害,一個叫吉利的警察把她叫到辦公室,吉利和另一個警察兩人各拿一根電棍同時電擊史迎春,一人電腳、一人電上半身和臉,電棍發出啪啪啪的響聲,人被電的渾身劇烈的顫抖,她們還罰站,一站就是十多個小時。不法警察還唆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罰蹲、蹶等不斷變換折磨的手段。一天晚上,警察叫犯人把史迎春拽到廁所的小凳子上,把一把拖布在髒水桶裡插一下、拿出來後在史迎春的臉上、頭上反復拖,突然拖到鼻子上就不動了,史迎春被憋的喘不過來氣,一張口想吸氣,結果髒水和髒物都吸到肚子裡去了,弄的渾身都是髒水,臉和頭發都粘糊糊的。 迫害日期待查。一次,因為史迎春拒絕被強迫走步,吉利找來兩個人,三個人拿三根電棍一起電史迎春,同時電腳心、手心、臉和嘴,並叫囂說:“不把你電服不算完。”只一會功夫,史迎春就感覺心好像都蹦出來了,當時很神奇,電棍突然就不響了,警察說沒電了。幾個警察不死心,又把三根電棍充電,她們讓史迎春走步、遭拒絕後又逼她爬、再遭拒絕,吉利就喊來幾個犯人,由兩個人架著史迎春的兩臂,一個人在後邊推,連推帶拽,來回跑樓梯,她們跑累了,再換另一伙人接著跑,僅幾個來回,史迎春被折騰的渾身是汗。 就這樣迫害了一個月之後,不法警察把史迎春送到了一所。一所的迫害更加嚴重,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兩個犯人貼身監視,被稱為“包夾”。“包夾”寸步不離,吃飯、走路、干活、上廁所、睡覺時都是一邊一個,警察唆使犯人任意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打小報告,甚至打假報告,罰蹲、罰站是常事,警察聽到假報告,也會毒打法輪功學員。有一次,兩個犯人拿史迎春的手往牆上使勁摔,摔的青一塊紫一塊,摔完了之後,又把她的手綁在床上。第二天向警察做假報告說史迎春在廁所睡覺,使她們一夜沒睡好,不法警察董彬和一個姓張的警察聽後,立即把史迎春叫到辦公室,把她的衣服扒掉,手銬到背後,強迫她跪下,兩個人用兩根電棍啪啪就是一頓電。 迫害日期待查。還有一次因為煉功,一個姓張的大隊長把史迎春叫到辦公室,扒掉她的衣服,戴上背銬,姓張的手裡拿著一根電棍,牆上還插著一根電棍正在充電,兩根電棍同時電,一會電臉、一會電腰、頭發電了一地,一會又喊來一個犯人幫著電,那個犯人專門電腳心,一會就把腳心電出了洞,鮮血直流,她們還沒有停手,臉也電腫了很大,腰和腿很長時間走路都很吃力。也就是這次,她們不僅迫害史迎春,還把另一個也堅持煉功的大連大法弟子弄到隔壁的辦公室,讓她聽史迎春受迫害的聲音,以恐嚇、威脅她。就這樣,史迎春在馬三家教養院被折磨了兩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左右,渤海派出所警察去馬三家接史迎春,臨走時,馬三家勒索了史迎春六百元所謂的被非法灌食的費用。在渤海派出所,警察卓永鵬以沒法交待工作為由、要求史迎春寫所謂“不在外煉功、不上訪、不貼標語”的保證。回家後第六天,史迎春再次因為在公園煉功被渤海派出所綁架、之後被送到連山區公安分局,當天被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之後,被送到了馬三家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前後曾險些被馬三家惡徒送到精神病院迫害。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史迎春仍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史迎春的丈夫王瑞奇於在錦州北寧市再遭綁架。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她的兒子王茁於被不法警察非法綁架,屋中計算機、手機、移動盤、攝像機等貴重物品被洗劫。王茁現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電刑 ;
毒打/毆打 ;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戴背銬 ;
打罵;
手銬/腳鐐 ;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摧殘性灌食 ;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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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集中營的暴行無法動搖我們的正念
2001年9月12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王廣雲 ,
張燕
連山區公安分局
:
李雅潔
葫蘆島市看守所
葫蘆島市拘留所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左曉艷
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15日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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