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平
劉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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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子平(Liu,Ziping),
男 ,
五十多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鎮解放村法輪功學員。劉子平因為向人們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被樺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訴到佳木斯市中級法院被無理駁回,仍維持一審錯誤判決。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下午四時左右,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鎮派出所,到橫德村綁架法輪功學員張顯錄、楊井義,派出所所長王訓傑和於沐春把他們劫持到樺川縣公安局。法輪功學員李井豐、劉子平和家屬趕到公安局詢問情況時,樺川縣公安局政委劉樹民和特警大隊丁國軍強行扣押李井豐和劉子平非法審訊、逼問他們起訴江澤民的情況。特警隊教導員丁國軍酗酒後用拳打傷李井豐致嘔血,李井豐被非法拘留三天後放回家。張顯錄、楊井義和劉子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現仍在樺川縣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晚,劉子平在百忙之余去樺南縣轄區孟家崗鎮東勝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白真相的村長邵勇誣告,被孟家崗鎮派出所所長高大明和兩名警員,村書記賈春紅、村長邵勇當晚綁架,非法關押在派出所,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孟家崗派出所所長高大明、副所長任先哲把劉子平綁架到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下午,把劉子平非法關押到柳毛河看守所刑事拘留。四月二十七日家屬聘請了律師,會見時劉子平說四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共被非法提審兩次。劉子平妻子多次去樺南縣公安局找國保大隊長李曉林要求釋放劉子平,但遭到拒絕。因家屬不放棄,李曉林才不得與家屬見面。家屬說:劉子平所做的一切沒有犯法,只是為了別人好,關押好人是違法的。李曉林說:那你就去申訴。 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李曉林將所謂“案件”上報檢察院,檢察院批捕科立即做出非法批捕決定,年五月九日,劉子平家屬到樺南縣檢察院控申科提交一份刑事控告書。控申科樊金華接待,當場認真閱讀此狀後說:寫的很清晰、很專業、是這樣,但我們無法著手處理這種案件。(意思就是上面沒有明確條文)。年五月十七日,檢察院有關人員去樺南縣看守所非法提審劉子平,企圖將劉子平起訴到法院。然而他們這種見不得人的所謂“辦案”“批捕”,至今也沒敢面對、通知家屬。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早六點多,劉子平的妻子高慶華在家中被綁架。高慶華的女兒找到副局長劉樹民問為什麼抓高慶華,劉樹民說因為劉子平征簽的事整到明慧網上了,上面讓處理此事。中午把高慶華從公安局後門用車拉到佳木斯市中心醫院體檢。高慶華的女兒給國保隊長董洪生打電話詢問,董說體檢出來了心律不齊,高血壓,佳木斯拘留所看到體檢不合格拒收了,劉樹民又指使董洪生把人送到樺南看守所,行政拘留十天。劉子平被構陷案件目前已移交到佳木斯市樺南縣檢察院公訴科,由副檢察長張金玲主管。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樺南縣法院“辦案人”去看守所給劉子平送達起訴書,起訴書中對劉子平非法量刑3-5年。起訴書由樺南縣檢察院副院長張金玲簽字起訴。劉子平不服提出不認可非法開庭,如果強制開庭本人必須做無罪辯護。迫害劉子平的人員:樺南縣孟家崗鎮派出所所長高大明出警綁架、並積極湊所謂的材料上報檢察院,樺南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石大力為首做出非法批捕決定。樺南縣檢察院副院長張金玲接納並主管做出非法起訴決定,並以公訴人簽字。樺南縣法院審判長車旭冉。劉子平被構陷案件由樺南縣法院第五審判團隊非法庭審。 原定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對劉子平非法開庭,並通知先前律師。臨近開庭之日,律師有變動。家屬與審判長及時溝通,要求延緩開庭日期。家屬明確告訴審判長我們還繼續請律師,並且要請兩位,需要時間。經家屬爭取後審判長決定延到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給家屬再請律師時間。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一位律師已介入、走入閱卷程序。起訴書中企圖對劉子平非法量刑三∼五年,是誣陷行為,因此律師、家屬分別向有關執法部門郵寄控告狀,依法追究樺南縣公安局孟家崗鎮派出所所長高大明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刑事責任;依法追究樺南縣檢察院副院長,張金玲涉嫌徇私枉法的刑事責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鎮解放村法輪功學員劉子平,男,五十多歲。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樺南縣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樺南縣法院有關審判長給劉子平辯護律師打電話告知:九月二十日開庭,並說在小庭室開庭,限定家屬只能2-3人旁聽。劉子平被非法關押已達一百五十個日日夜夜,身體明顯變的憔悴、消瘦。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點三十分,樺南縣法院非法庭審劉子平。公訴人張金玲(副檢察長)肆無忌憚的在法庭上多次打斷當事人陳述權利,阻礙不讓當事人提及法輪功真相,公然誹謗、污蔑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人格侮辱、歧視,企圖阻礙律師、不給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的機會。在法庭上,他一直都在否定公訴人對他的無理、非法指控。他說:給民眾資料看,是行使自己言論自由的權利,我沒有犯法!學法輪功做好人更不犯法!劉子平的親人及直系親屬不辭辛苦,清晨從樺川到樺南開車行駛一百二十公裡的路程,他們坐著兩輛微型車從鄉下趕來,各自帶著身份證進入樺南縣法院指定刑庭參加旁聽。大概有四十左右的旁聽席位上幾乎坐滿旁聽人員。樺南縣“610”辦副頭目周偉也前去旁聽。律師一再舉手,爭奪律師辯護的合法權利,在合理抗爭後,才得到當事人的合法陳述權利。律師依法辯護,據理力爭, 最後把公訴人駁得無言以對。然而,公訴人張金玲毫無隱晦,當場又宣讀給劉子平量刑四年。“庭審”大約一個小時,審判長車旭冉宣告經合議後擇日再宣。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劉子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十月十日,佳木斯市樺南縣法院告知劉子平家屬、律師,劉子平被判刑四年,劉子平接到所謂判決書後,當即提出:要求上訴。十月十一日,律師再次去看守所會見劉子平,律師代理向佳木斯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律師及家屬繼續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然而樺南縣、佳木斯相關部門多次接到控告書,卻裝聾作啞不做任何回復,冤判“案件”正在上訴中。律師在代理上訴案件中,強烈要求公開審理,然而,佳木斯市中級法院慣例違背法律,沒有公開開庭,仍將劉子平“案件”駁回維持原判。 此判決書簽字人: 審判長:郭建峰 審判員:賈文化 審判員:周辰 書記員:張譯冉 上訴期間,家屬與律師商議先不送達辯護意見書,要求二審開庭審理。當家屬知道維持原判時,家屬問律師,你送給中院辯護意見書了嗎?為什麼不公開審理,律師說:他們就是耍流氓(手段)!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劉子平被劫持到七台河市861監獄集訓隊。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劉子平被劫持到泰來監獄,三月九日,劉子平的妻子又一次會見他。劉子平面色灰暗,告訴妻子:“三天兩夜”,“轉化”後下中隊干活,就不打他了,現在十六監區。妻子告訴他:“咱這案子是冤案,抓你那天,他們就犯法了……”監聽警察強行按斷夫妻的通話。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家屬再次到監獄接見劉子平。這次劉子平見到家屬有些緊張,不讓家屬問啥,用眼睛暗示,他身後監聽的獄警,話語中擔心家屬的安危,不讓家人來回跑這看他。家人看他臉上有圓形的酒瓶底大小的新傷,出過血的,問他咋回事,他說是自己撞的。四月二十五日,家屬與律師前往黑龍江省泰來監獄,要求會見被非法關押在十六監區的劉子平,過程中監獄各部門互推諉,以各種理由拒絕律師會見。獄政科長還以恐嚇的方式威脅律師,不理解律師為什麼能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律師的堅持下,獄政科長讓律師聽電話,說二十四小時內安排會見,二十四小時後,律師沒有等來去會見劉子平的電話,律師給監獄幾次打電話都無人接聽。五月二十四日,劉子平的申訴代理律師與家屬來到泰來監獄,要求依法會見非法關押在十六監區的劉子平,再次遭到監獄的無理拒絕。這次律師與家屬到監獄後直奔獄政科,向科長雄德會說明來意時,他一反常態,對律師要會見劉子平一事假裝不知道,反復告知律師要依法會見,避而不談四月二十六日曾說過的“四十八小時內我們安排會見”,好像完全忘記了自己對律師安排會見的承諾或是有意回避這個話題。科長雄德會又推脫律師去找刑罰執行科,可是,這個科室上次已經找過,當時刑罰執行科的人已經告訴會見一事由獄政科決定,這顯然又在推諉。雄還好像很有誠意的強調說:“你們一定要相信我,去那裡沒錯。”律師說:“我們願意以最大的善意去相信你,那請把上次我們給你的相關材料給我們。”雄科長先是反問什麼材料,在家屬和律師的直視下開始找,翻遍了整個辦公桌,在三個不同的地方才找全了律師上次要他轉交給獄長的相關材料。律師很平靜地說:“雄科長,在這個事情上,我覺得你嚴重的不負責任。我的法律文書材料你到處亂丟,跟扔垃圾一樣,很明顯你對這事在敷衍。”雄科長自知理虧,趕緊說,你們快去刑罰執行科吧。律師與家屬來到刑罰執行科,科長不在,另一負責人直言道:“找我們沒用,上次你來找過我們科,不是已經和你們說過了嗎?找獄政科,他讓你們會見,你們就見。”當律師與家屬返回獄政科時,雄科長已經離開辦公室,不知了去向。律師與家屬又去找副監獄長孫峰,孫獄長聽完律師的陳述後,明確地說:“你們見不了,他在裡面不配合管理,又不認罪,不能見。”律師說:“根據法律規定,會見的法定權利,不能設置條件,即使不服管教,也不影響會見。”對此,孫峰又說:“他是法輪功人員,案子敏感,你要會見,要去佳木斯610開一個同意會見的證明來。”律師反駁道:“你這個理由更荒唐,我在佳木斯做無罪辯護都不需要開證明,到你這裡怎麼還要開證明了,難道對待法輪功人員就可以不講法律嗎?”孫峰又說:“你是不是無罪辯護我管不著。我這裡只負責監管,根據規定,我們可以對他‘六停一限’。”律師又問,這是什麼規定,能不能告訴我?孫獄長沒回答。接著,劉子平的家屬又誠懇的向孫獄長講了法輪功真相,並給他信仰法輪功無罪的相關法律材料,孫獄長對此很排斥,反復對家屬說,不要在這講這些,再講,我就打電話報警了。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劉子平的請求再次被拒絕,臨走時,律師對孫獄長說:“你今天對我的答復肯定是違法的,我認為你們在不平等的適用法律。”他說:“這是我們的規定,必須執行。”針對泰來監獄拒絕會見法輪功學員的違法規定,律師擬定啟動信息公開申請和投訴程序。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劉子平已被轉到齊齊哈爾監獄(原來的馮屯監獄)。劉妻與親屬得知這一消息後,八月二十二日前往齊齊哈爾監獄會見劉子平,得知劉子平和幾名法輪功學員正在絕食。 齊齊哈爾監獄距離齊齊哈爾市區約二十多公裡的路程,在一個偏僻的角落裡。據悉,監獄作息時間是中午十一點下班,一般情況十點半就不提人。家屬持證件到接見登記處,警察只允許三人見。劉子平所在三監區的男獄警石建明隊長(六十歲左右)告訴家屬這裡和別的監獄不一樣,不打不罵。劉子平不吃飯,不吃藥,讓家屬接見時勸勸。家屬問給他吃的是啥藥?他犯病了?石隊長忙問他都有什麼病,家屬告訴他:煉功前,有偏頭痛,關節炎,高度近視,煉法輪功都煉好了!石隊長說:“別在這宣傳法輪功,我們在做他的工作,這批來的法輪功(學員)都不吃飯。”家屬說,那你就好好和他們溝通,為什麼不吃飯。石隊長表示他接觸法輪功十多年,法輪功學員們都和他講大法如何好及弟子們被迫害的真相,他怕自己也被帶進去。家人說你不想和他們說你咋工作呀?他說自己了解法輪功,他還問家屬煉不煉。 劉子平告訴家人,泰來監獄的同修都被轉到齊齊哈爾監獄,他所在的三監區有好幾名同修。劉子平詢問了一些家裡的情況,他非常惦念八十多歲的老媽媽,囑咐妻子照顧好老人。妻子告訴劉子平,律師過兩天要來會見。還問劉子平是否被人欺負,石隊長對他挺關心,讓勸吃飯。劉子平表示前一天反胃、嘔吐,被獄警帶去醫院拿藥,沒吃沒事。妻子叮囑劉子平一定把握好自己,別留遺憾,法律明文規定對決策執行冤假錯案相關責任人采終身追懲制等等。通話約二十分鐘結束。對話過程中,只有石隊長一人監聽。當天,劉福斌的妻子也去會見劉福斌,剛開始不讓見,警察在外面和他妻子大聲說法輪功如何如何不讓見,之後,已絕食三天,身體虛弱,瘦骨嶙峋的劉福斌被背出來趴在窗口接見。截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下旬,齊齊哈爾監獄大部份法輪功學員還在絕食,具體情況待查。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劉子平的家屬陪同律師去齊齊哈爾監獄,監獄不受理接見,理由是,全省安排周三下午在押人員統一學習,家屬和律師找到監獄獄政科(辦公室在四樓),一名楊姓科長說:除雙休日和每周三下午全省規定的在押人員學習外,其余時間都可以接見。律師要了獄政科辦公室的電話,表示會避開周三下午時間再來監獄會見劉子平,遂與家屬返回,在監獄過道巧遇劉子平所在三監區隊長石建明,與之進行簡單溝通,石隊長同意向劉子平轉達律師和劉妻前來會見的消息,並表示劉子平不吃飯,這些轉到齊齊哈爾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都不出工(拒絕奴工勞動)。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是佳木斯市樺川縣法輪功學員劉子平家屬會見日,這次是劉子平的家屬第二次來監獄會見了。上個月家屬來獄方不讓會見,原因是劉子平對法輪功太堅定、不轉化、不寫四書。家屬在風雨中樓上樓下跑了兩天也沒有見到。這次家屬來到會見室還是不讓會見,家屬找領導,接待人員說領導開會不在,讓等明天領導回來。第二天劉子平的家屬也沒有放棄會見親人的權利,突破層層阻力,兩次找到獄政科長,善心與他們溝通交談,從人性方面啟發科長善念。最後大科長答應說:你下個月來見吧,會見室要不讓你見,你就來找我。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川縣法輪功學員劉子平冤獄期滿,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離開監獄,下午4點多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非法批捕;
非法起訴;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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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此判決書簽字人:
審判長:郭建峰
審判員:賈文化(法官)0454-2638409,負責接管劉子平上訴案審判員:周辰。
書記員:張譯冉
參與庭審人員:
審判長 :車旭冉-13845494432 辦公室-04546797047(曾審判過法輪功被構陷案件)
陪審員;劉洋-18724267767 辦公室-04546797050 張曉冬
【樺南縣法院】
民二庭庭長:吳艷文13039627666(檢察院公訴人張金玲丈夫)
院長 :王剛 13359553322 辦公室0454-6797058
副院長:
李少峰 13504693300 辦公室0454-6797046
王宏圖 15326576668 辦公室0454-6797067
盧霞 13089651666 辦公室0454-6797005
孫景良 13199126188 辦公室0454-6797052
黨組成員
於洪軍 13352548555 辦公室0454-6797072
孫慶才 13199125678 辦公室0454-6797036
楊曉春 13009765289 辦公室0454-6797066
周海濱 15245443888 辦公室0454-6797071
朱佑梅 13039626655 辦公室0454-6797056
【樺南縣檢察院】
樺南縣檢察院檢察長:麻利壯(新上任)
副檢察長:張金玲 13734525999
批捕科科長:石大力 13836699233
【樺南縣公安局孟家崗鎮派出所】
所長:高大明- 手機-13845432228 座機-6756110
副所長-任先哲- 手機-15164505056
【樺南縣政法委“610”辦】
主任:史志剛13349445566(新上任)
副主任:周偉15663067123辦公室0454-6262615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監獄】
簡介: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監獄位於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塔哈鄉,始建於一九八三年,原為市屬監獄,後與富拉爾基監獄合並,並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正式隸屬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管理。
地理位置: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塔哈鄉
通訊地址:齊齊哈爾市龍華路郵局816信箱,郵編:161000
監獄長:於長嶺(監獄新上任)電話不祥
副監獄長:(原監獄長助理)李明13846284466、宅電2918598,李明妻子:王莉(獄警)13009737748,住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東市場小區28號樓5門401室
[獄政科]電話:0452-6108031
科長:顧廣會,楊科長
[三監區]
隊長:石建明13946234300(警號2323305)
副大隊長(警號2323480)
會見把門的男獄(警號232341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樺南縣公安局
:
李小林
樺川縣公安局
:
丁國軍,
董洪生,
劉樹民
樺南縣看守所
樺川縣橫頭山鎮派出所
:
於沐春
泰來監獄
七台河監獄(七台河市861監獄)
郊區法院
:
郭劍鋒
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
張譯冉,
賈文華,
周辰
樺川縣橫頭山派出所
:
王訓傑
樺川拘留所
樺南縣檢察院
:
石大力,
張金玲
樺南縣法院
:
車旭冉
孟家崗鎮派出所
:
高大明,
任先哲
樺南縣孟家崗鎮東勝村
:
賈春紅,
邵勇
齊齊哈爾監獄(原”馮屯監獄”)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9日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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