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玲
簡介:
李慧玲(Li,Huiling),
女 ,
五十多歲 ,
遼寧省盤錦市法功學員,曾是遼河油田的一名保管員。一九九九年十月李慧玲就決定去北京向政府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可是從那以後沈陽采油廠保衛科、“610辦公室”、綜治辦等經常給所在單位的領導施壓。二零零零年十月為了不牽連單位所有同事離開工作崗位——被迫買斷了工齡,那一年才三十四歲!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十點左右,到達了天安門廣場在金水橋左側向世人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一個戴紅袖標的男人抓著後叫來了警車。警察把李慧玲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然後又把穿著皮鞋的腳掛在李慧玲的下巴頦上拍褲腿上的灰,直到晚上八點來鐘才給李慧玲送到北京密雲看守所,與一同送去被迫害的還有兩個山東壽光和一個河北承德的大法弟子,還有兩個男同修。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在遼河油田黃金帶二院家屬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一對老年夫婦惡告,被黃金帶派出所非法綁架至盤錦市三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由於絕食絕水抵制迫害被野蠻灌食,後取保候審回家,並交一萬元抵押金(三年以後才被家人要回),家人給國保大隊警察岳洪文兩千元,還請他們(迫害我的國保警察)吃飯花了七、八百元。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他們又要綁架繼續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那時兒子才十三、四歲,整天提心吊膽,生怕再被抓走迫害。丈夫由於經濟的負擔和精神的壓力與李慧玲離了婚。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早上六點左右,遼河油田曙光采油廠派出所在李慧玲和兒子租房住處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及幾本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物品。李慧玲被迫流離失所,當時只有兒子一人在家,當時的場景至今還令孩子不寒而栗。遼河油田渤海派出所扣押了身份證使李慧玲在外打工、租房都很難。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回老家取工資、串親戚時被沈陽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非法綁架。工資被警察搶走,一萬二千元錢也被搶劫,至今未還。李慧玲和一同修被綁架到沈陽市看守所關押了三十三天,同修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時,李慧玲絕食反迫害遭到野蠻灌食。 鐵嶺市看守所十個多月,遭受上大板抻刑五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因家中DVD機裡有神韻光盤,被查租房警察李鵬伙同西豐縣東城派出所和西豐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抄走數千元現金、兩輛摩托車、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北京正義律師介入後將非法抄走的現金及物品歸還)。當晚七點多鐘將李慧玲送到鐵嶺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個多月。 在鐵嶺市看守所由於李慧玲不配合他們的要求(穿號服、答到),所長徐艷將李慧玲呈大字形抻了五天。在這五天裡,由於正直三伏天,而手分別被戴著手銬,腳上戴著腳鐐固定在地環上,洗漱、吃喝拉撒都得由其他在押人員幫助。 過了幾天李慧玲又跟管教李薇和副所長王寶華講法輪功真相,告訴她們我不能再干犯罪嫌疑人干的事,因為法輪功無罪,大法弟子無罪。這一次副所長王寶華叫來男雜役給戴上腳鐐(大約二十斤左右),穿上殺人犯穿的號服,達四十多天。 在鐵嶺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西豐縣檢察院曾以證據不足兩次退卷,東城派出所仍繼續構陷。據悉在請示鐵嶺市司法局後,將“案件”迅速遞交法院。西豐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非法開庭,後非法冤判李慧玲和丈夫一年零六個月,李慧玲被非法關押於遼寧省女子監獄,丈夫被非法關押於沈陽第一監獄迫害。 遼寧省女子監獄集訓矯治監區被非法關押五十天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李慧玲被非法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體檢時做了兩次心電圖。因為李慧玲不認罪直接將我送到集訓矯治監區強制“轉化”。即寫所謂的“五書”。 剛到集訓矯治監區時負責包夾犯人是孟玉芝和陳榮,還有執行員(犯人)劉偉,她們每天讓李慧玲罰站反省、強迫看誹謗謾罵師父和大法的光盤、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漱、不讓睡覺。最邪惡的是他們搞株連制。後來先是獄政處一個叫李艷的科長來驗收,後來省司法局又來兩個人驗收。包夾孟玉芝說李慧玲不合格,是小隊長(獄警)馬一丁跟省司法局來的兩個人說好話才勉強通過。在集訓矯治監區被非法關押五十天。 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關小號七天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李慧玲被送往馬三家分監區。李慧玲在這裡非法關押近半年時間只與家人見過一次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多鐘,由於李慧玲不服從大隊長張環的命令,她邊罵邊使勁薅著李慧玲的頭發往三樓上推,到了樓上她就拿出手銬一頭銬在挨著地的暖氣管子上,另一頭銬在手上。播放反復誹謗謾罵師父和大法的錄音。並用電棍電擊手,手上立即發出焦糊味。到了中午也沒給飯吃,午休的時候三小隊隊長王廣雲也到三樓來了,連損代罵的“勸”了一番。一小隊隊長馬寧、二小隊隊長王琳、三小隊隊長王廣雲還有曹干事她們一邊看著李慧玲一邊打撲克。要上廁所王琳說沒有鑰匙,她們不但不讓上廁所,王琳反倒把手銬鎖的更緊了。惡警王廣雲邊罵邊穿著帶邊的皮鞋往嘴上踢,她還拿電棍電李慧玲的嘴,當時嘴唇就腫了。下午大隊長張磊來了,(由於手被銬在挨著地的暖氣管子上,無法站立,就坐在水泥地上),她踢李慧玲,連吼帶罵,下午兩點多鐘張磊拽著李慧玲到醫務室量血壓,醫生說血壓有點高。張環也來了,她說李慧玲違反監規罰關小號。被她們關在小號七天。 小號十一月份的沈陽是很冷的她們卻不給被褥,就讓躺在復合地板上睡覺。坐、臥、吃、喝、拉、撒都在小號裡。只給李慧玲一個塑料臉盆接屎接尿,為了減少排便就少喝水、少吃飯。這還不說,每天早上天還不亮就用小喇叭大聲播放誹謗謾罵法輪功創始人的錄音給李慧玲洗腦,直到晚上睡覺前才關上。 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惠玲,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在車間裡遭受迫害,喊“法輪大法好”,被獄警馬寧打罵、拽頭發,在三九天被關入冰冷的小號迫害七天。獄警王廣雲四樓辦公室也對李惠玲施暴。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毒打/毆打;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綁架/劫持;
惡人舉報;
非法關押;
摧殘性灌食;
要求交押金;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非法判刑;
戴腳鐐/連體腳鐐;
電擊;
洗腦/送洗腦班;
銬在某處上;
不准上廁所;
關小號;
打罵;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法輪功學員沈玉在遼寧省馬三家女子監獄被迫害三年
遼寧馬三家警察還在犯罪
遼寧省盤錦市李慧玲自述遭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王廣雲,
張環,
張磊
密雲看守所
天安門派出所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遼河油田
西豐縣公安局
遼河油田610辦公室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李艷
盤錦市第三看守所(盤錦市三所)
鐵嶺市看守所
:
王寶華
鐵嶺教養院
:
李微
盤錦市國保大隊
:
岳洪文
西豐縣法院
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
西豐縣東城派出所
:
李鵬
馬三家監獄(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
:
馬寧,
王琳
沈陽采油廠
黃金帶派出所
遼河油田曙光采油廠派出所
遼河油田渤海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1日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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