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半在家中被天津市國保大隊、河西分局桃園村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非法關押押在天津市看守所(曹莊子),片警告知家屬是因訴江拘留十五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天津市訴江民眾遭迫害情況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津市看守所 天津市國保大隊 河西分局桃園村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5日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