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淵
簡介:
楊文淵(Yang,Wenyuan),
男 ,
58歲 ,
甘肅莊浪縣鄉鎮干部。十多年來,甘肅莊浪縣鄉鎮好干部楊文淵,二次被非法關押,無數次的騷擾或非法傳喚,長期遭有關部門或單位都安排人暗中監視監控,還在他家周圍按監控攝像頭;親外甥孫軍賢被迫害致死。 近日(二零一五年八月末),楊文淵控告發起與維持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楊文淵控告說:“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不但使我遭遇了身心折磨、人格踐踏、長期生活在恐慌和憂慮之中,也摧殘了我的親朋好友的心靈 ,給我的妻子、兒子都造成巨大的傷害和壓力,嚴重的破壞了我正常的生活。” 下面是楊文淵陳述的部分事實與理由: 一、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 遵循真善忍道德提高 我生於一九六二年,中專畢業,一九八三年參加工作,通過函授取得大專文憑,先後任職莊浪縣科委文書、大莊鄉經委副主任、水洛城鎮經委副主任。二零零一年因修煉法輪功被撤銷了水洛鎮經委副主任職務,降級為科員(公務員),二零零四年調到朱店鎮政府工作至今。 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在縣“610”、國安對我個人迫害較嚴重和對單位壓力較大的時候,單位職工集資修建住宅樓,因為我工作認真,不謀取個人私利,單位領導和職工信任我,派我一直作甲方監理。二零零三年一幢新住宅樓要開工,當時我被第二次非法拘留,我們甲方單位還有一位領導也是甲方監理,單位還是等著我釋放出來才開工的。 二、遭迫害身心俱受傷害 拘留監視監控失自由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受騷擾 大概是一九九八年九月的一天,莊浪縣國保股長王發卷打電話叫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我去縣公安局國保股。王發卷說:“縣新華書店的法輪功書籍我沒收了,上面不要煉、不能出售法輪功書籍”。我說:“哪裡規定的?”他拿出一本佛教雜志中登的公安部一局的公政法(1998)555號文件,《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這個通知先定罪,後叫調查的做法是嚴重違法的。之後,我把當時老干部們寫給朱鎔基的信給了王發卷,他看後就把書還給我們。這些書是我們叫新貨書店代銷的。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萬人中南海大上訪後,我雖然聽說所謂要取締法輪功的傳言。之後,中辦和國辦即兩辦發表聲明說:公民有煉功的自由,也有不煉功的自由,否認要禁止。六月下旬,國安股長王發卷向我了解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七二零迫害之後,我們才知道是為迫害收集情況的,我們當時是受騙了。 在七月二十日前幾天,我們在縣體育場早晨集體煉功時,我們幾次發現時任縣政法委書記石正才,在體育場旁邊的公路上注視著我們。在七二零之前有關人員就監視我們的煉功了。 (二)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期間對我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正在莊浪縣南湖寺門村的老家收割小麥,水洛鎮鎮政府王新平開車到我家,說鎮上有事,叫我馬上回單位。回到單位,我到鎮長劉本本辦公室,有劉本本、縣檢察院的萬金成和一個縣公安局干警三人。萬金成說,“有件事情,你到公安局去一下”。他倆把我領到縣公安局國保股辦公室,辦公室有王發卷和另一個干警。王發卷說,“法輪功國家要禁止,從今以後不能再煉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一會兒,公安局王局長來到辦公室說:“你今天不表態不煉,就把你關起來,啥時間認識清楚了,啥時間放你。”在他們反復威逼下,雖然我深知大法好,但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之後又交了二本大法書和一套復制的師父講法錄像。 七月二十二日上午,莊浪縣副科級以上的所有干部(我也參加)約六百人在縣影劇院召開大會,縣委書記王浩林傳達了甘肅省迫害法輪功的通知,主要是江澤民的講話和中辦的通知,副書記田志明和副書記張麗珍傳達了中共甘肅省委的決定、通知和莊浪縣處理法輪功的部署等。 下午,水洛鎮組織領導班子看中央電視台捏造的誹謗大法師父和法輪功的節目,接著召開了水洛鎮黨委關於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會議,會議由水洛鎮黨委書記楊振基主持,一是成立了以劉本本為組長的處理法輪功領導小組,二是繼續清理法輪功人員,三是做洗腦轉化。又接著召開水洛鎮部分職工會議,傳達了上午縣上領導干部會議決定。水洛鎮人大主席杜彥岐反復強調我要認清形勢,不要再煉了。 (三)兩次被非法拘留 (1)第一次是非法拘留二零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關押一百四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上訪是國家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合法的行為。 回來後,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被縣國保警察張宏武、王發卷和公安局政委景振中騙到縣公安局,綁架到縣看守所,罪名是所謂的“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當時正是四九寒天,剛進看守所,管教就強迫我脫光衣服、檢查身體,我光著身體在室外站了二十多分鐘,凍得我全身發抖,牙齒打顫;衣服扣子被剪掉,褲帶被抽掉(只用一個短布條把褲腰鼻拴著),皮鞋底裡的鋼板被抽掉;隨後管教說看守所不准煉功、不准談論法輪功即講真相。進出號室、大小便要請示、打報告;管教進號室,要立即立正站立、低頭,強迫照相、按手印、背監規,法輪功學員都安排刑事犯監視,說話行動都受限制。人格受到侮辱。 在看守所,每隔幾天,國保警察王發卷、張宏武、杜江斌等來“提審”,一是逼問誰叫你去北京的,誰與你聯系的?二是誹謗大法,強迫轉化,談對大法的認識,威脅說不轉化就勞教、開除公職等。看守所的宣傳欄內還有污蔑大法的板報,有時晚上逼看污蔑大法、誹謗師父的電視,因為是邪惡的內容,搞得我頭昏腦暈。有一次,他們以我拒絕轉化和給犯人講真相為借口,把我關禁閉十多天,關禁閉期間不准出監室,吃飯、小便都在監室內,白天黑夜監室的門都鎖著,只有規定大便的時間才可以去廁所。 在看守所,人身自由甚至正常說話的權利被剝奪,又不許看書煉功,我們心情沉重、壓抑。 管教用電警棍電法輪功學員、橡膠棒打學員、拳打腳踢學員、給學員戴腳鐐手銬是家常便飯。法輪功學員孫軍賢,戴重刑犯戴的腳鐐手銬達十幾天,胳膊腳腕都磨破了,有一次,孫軍賢被所長張德祥電擊達五個多小時。 這次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幾名,都比較堅定,都沒有被瘋狂迫害嚇倒。這使莊浪縣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縣委副書記李克和及縣“六一零”人員等很惱火。他們調來武警中隊對我們進行所謂的軍訓,實際上是加重迫害。在軍訓期間,伙食減了,我們餓得站著都沒力氣,而一軍訓就是一整天,步伐稍微走得不好或隊伍站得不整齊,就招來武警的電棍電擊和拳打腳踢。有一次軍訓時,一個武警揮舞著拳頭惡狠狠地向我頭上砸來,我本能的舉起胳膊搪,他沒打到頭上,又狠勁地踢我小腿幾腳。還有一天,一個武警兩次用電警棍電擊我的胳膊和腿。法輪功學員李振乾被武警打暈倒在地上,武警以為他假裝,竟拿電警棍電擊他的口試探,電得他滿口流血,這時李振乾已經沒有知覺了。 莊浪縣看守所裡。在這期間,莊浪縣領導指示政法委、公、檢、法、司、科協、工、青、婦等有關單位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轉化,他們說教的都是御用文人和所謂學者編造的污蔑誹謗大法的謊言,其手段極其卑鄙。采取侮辱謾罵、毆打體罰、威脅恐嚇、背銬、關禁閉、逼迫看污蔑大法的錄像等等,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信仰。政法委副書記程仰科,國安股股長王發卷,張宏武、看守所所長張德祥、副所長賈滿院都積極參與迫害。 還誘騙家屬和單位同事、領導做洗腦轉化,我家人來到看守所用親情逼迫,兒子寫信勸說,單位領導、同事施壓。強迫我污蔑大法,把逼著我們說的違心話錄像後又在縣電視新聞上播放,欺騙人民。 看守所伙食差,每天兩頓飯,每頓飯一勺水煮洋芋菜,一個二、三兩面的饅頭,油很少,洋芋、菜都洗不淨,有時碗底還有泥。量少吃不飽,晚上餓得睡不著覺。家裡或親友送食物受限制,而強迫買所內購的高價食品。監室內很擁擠,晚上睡覺只能側身擠著睡,如果誰睡遲了或起來解手,就很難躺下了。看守所內正常的通信、接見都受到限制,家裡來的信或發出的信必須經管教看過同意。正常接見受限制,接見時還管教監視。 五個月的非法關押,我精神和身體遭到嚴重摧殘,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五十六斤降到一百二十斤。當時莊浪縣看守所所長為張德祥,副所長為賈滿院,管教是李復平 萬子華 趙玉珠 梁莉。 我這次被非法關押到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以所謂的取保候審才釋放,收押金3000元,每天交伙食費5元,說是押金一年後歸還,一年後卻以繼續煉法輪功為借口,罰款200元,沒收2800元。取保候審後,公安局要求我們不得外出,還派專人暗中監視我,人身自由受限制,去那裡還要向本地派出所打招呼,請假,否則將會被拘留等。 (2)第二次非法拘留時間是二零零三年三月九日至三月二十八日,罪名還是所謂的“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其實是他們為了掩蓋害死法輪功學員孫軍賢的罪惡。孫軍賢是我二姐的長子,是我的親外甥。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莊浪縣趙墩鄉孫局村法輪功學員孫軍賢外出打工,途經北京,於二月十九日,被北京火車站公安綁架,並非法拘留。趙墩鄉時任副書記的孫來順、縣公安局副局長羅明、時任縣國保大隊長李偉、縣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傅建華四人,到北京非法扣押孫軍賢回鄉。返回時,他們乘坐北京-西寧“151”次火車。他們在車上把年僅29歲的孫軍賢打死,二月二十五日凌晨三時左右,火車行駛到河南省靈寶市境內,將孫軍賢屍體從車上扔下,對外謊稱孫軍賢“畏罪跳車”。 為了封鎖孫軍賢被迫害致死的消息,縣公安局、趙墩鄉政府、趙墩派出所派三人住在孫局村,暗中買通孫軍賢家的鄰居,共同監視孫軍賢家人,限制自由,不准死者親屬與外界及法輪功學員接觸。有一次,孫軍賢的兩個親戚去看悲痛中的孫軍賢父母,他二人到孫家匆匆一會兒,剛離開,縣公安局的警察開著警車來抓探視的親戚。 孫軍賢一九九八年西安石油學院畢業,曾就職於山東省龍口市某民營企業。他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准做好人,真誠處事,善心待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事不傷害他人,是單位和村裡有口皆碑的好青年。只因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曾被非法拘留。二零零一、零二年,一直在家被所謂的“監視居住”。他家在農村的山區,家中有父母和正在蘭州醫學院上大學的弟弟,家境貧寒,他父親孫輝璽還有腿疾骨髓炎,主要靠父親帶病打工艱難地供給他弟兄倆上學。當時,孫軍賢上大學所欠賬還沒還清,這次本想出去打工掙些錢,還自己上學所欠的債,供給弟弟上學,減輕父親的負擔,卻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三月九日,莊浪縣“六一零”、公安局、及相關派出所的警察,為了掩蓋他們殺人罪惡,把我和我大姐夫關清義、我四弟楊彥勤及岳毓安、關克儉、白有喜、白新喜七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縣看守所,罪名還是所謂的“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把我們七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關押,就用絕食的方式表示強烈不滿和抗議,絕食到第六天即三月十五日,看守所所長張德祥叫來縣中醫院的一名女醫護人員,強行給我們灌食。張所長大聲說:灌!不要怕。他們一哄而上,摁的摁、往鼻孔裡插管的插管,我的氣管感覺象堵塞了,幾乎窒息。灌食結束,我回到監室,很惡心,就嘔吐掉了。我絕食第九天的時候,渾身無力,有時站起來就暈倒了。 這次非法關押期間,縣國保隊長李偉提審我,問我你對法輪功是什麼認識?我說:“法輪功是提高人道德和身體素質的好功法,對法輪功的所有宣傳都是捏造的、都是假的。 這期間,縣司法局等單位來了幾個人洗腦幫教。這次我被非法關押了十九天。 之後,孫軍賢父親孫輝璽多次去縣公安局、610辦公室追問死因,索要驗屍報告等有關材料,當時的縣公安局長王國良百般抵賴,死活不給。在孫輝璽多次找有關部門交涉下,才將這個編造的驗屍報告的復印件給了孫輝璽。同時家屬提出索賠,當時的縣公安局局長王國良、副縣長柳喜倉等說:“你兒子犯了法,又跳了車,怎麼給你賠償。”後來,縣鄉惡人多次到死者家,威逼孫軍賢父親孫輝璽,叫簽字,承認孫軍賢是自己跳車致死、不是被他們打死的!一直到七月二十三日,孫輝璽經過反復交涉,費盡口舌,才從縣公安局要來了屍檢時拍到的第一手資料的照片,從現場的拍照上清楚看到,拍照與家屬所看到的屍體,敘述的傷情是相符的,並充分證明屍檢報告中提到的很多傷情是捏造的,不真實的。 我的姐夫孫輝璽,作為孫軍賢父親,親眼見證了兒子學大法受益得福,面對江澤民流氓集團的淫威,卻無法言其心聲。於二零一一年患上食道癌,終因醫治無效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病故,年僅六十二歲。我二姐楊麥蘭因無法接受這樣殘酷的現實和沉重的打擊,也不願在這個曾經籠罩著恐怖氣氛、使她悲慟至極的家中呆,這個已過六旬的老婦人,孑身一人在外流浪。 (四)無數次被騷擾、傳喚和非法對待 在江澤民集團編造漫天的污蔑宣傳中,使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產生了強烈的敵視,莊浪縣政法委、“六一零”、國保、城關派出所、朱店派出所,給我及我的家庭、單位領導,施加巨大壓力,企圖讓我放棄精神信仰。這麼多年來,尤其是在節假日和一些所謂的敏感日,他們不斷的騷擾我,或非法傳喚我,或暗地裡監視,或經常來到我的單位,或電話騷擾,或對我軟硬兼施,威逼利誘,叫我放棄修煉。 二零零一年七月下旬的一天,縣委副書記李克和、縣政法委、“六一零”、國保、檢察院、法院等單位人員強迫我和他們一起,到南湖鎮和岳堡鄉,給這兩鄉鎮的法輪功學員開會,在會上污蔑誹謗法輪功。 二零零二年五月的一天早上,城關派出所的程霖,來到水洛鎮我和小郭的宿捨,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除了上班工作以外,業余時間干什麼?你愛人煉不煉,怎麼沒聽說你和你愛人鬧矛盾?他正在問我,看見桌子上放著一本小郭的書(書名記不清了),他把這本書翻來翻去看了看,說:你還看這些迷信的東西!我說:這不是我的書,我也沒有看,小郭已經嚇得不敢承認了。當時在場的還有我們單位的兩個人,他們都在說不是我的書,他不信。程霖無理的就將小郭的這本書拿走,一直沒有歸還。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水洛鎮辦公室人員通知叫我在十六大期間,到城關派出所簽到,因為強迫我到派出所簽到是違法的,我沒去。十一月八日早上十點,我正在中川李家蔬菜溫棚地裡和鎮政府其他職工一起干活,幾乎所有的鎮政府干部都在溫棚干活,城關派出所的程霖等幾個警察,非法把我綁架,給我戴上手銬,押上警車,把我押到城關派出所。到了那裡,縣城的多數法輪功學員已被劫持到派出所,城關派出所所長董成問我:楊文淵你能不能這幾天來簽到?我沒表態,他立即狠勁地打了我嘴巴五六拳,打得我疼痛難忍、眼冒火花。說:如果不簽字,就拘留你,看你簽字不簽字。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左右,我在家中,有人敲我家門,我剛把門開了半開,一個年輕人就伸腿往進走,我問:“你是誰?”他沒有回答我,未經我同意,就推門進來,後面緊接著是縣國保大隊警察的石振中。剛進來,這個年輕人就在我家各個房間查看了一遍。 二零零四年元月,因莊浪縣鄉鎮合並,我被調到朱店鎮政府工作。零四年五月的一天中午,朱店鎮黨委副書記潘建軍把我叫到朱店派出所,所長陳晨說:“上面叫我了解一下你對法輪功是啥認識、還煉不煉?”我說:“我有胃病等許多疾病,煉法輪功煉好了,當然我還煉,法輪功是好功法。”我邊說他邊記錄,結束後要我簽字。我說:“煉功沒有做壞事,也沒違法。你了解我對大法的認識可以,但你記筆錄,就是對我的迫害,我不能配合你,字我不簽。”他說:“這是我的工作,不是迫害你”。我說:“我煉功沒有做違法的事,你這樣做就是對我的迫害。”之後,他可能打電話請示了縣“六一零”和朱店鎮書記、鎮長,才沒有強迫我簽字。當天,朱店鎮是逢集日,朱店派出所受縣“六一零”指使,在朱店街道交通要道擺放大量的污蔑法輪功的宣傳展板、宣傳畫,誹謗大法,毒害民眾。 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下午兩點,朱店鎮政府文書李存喜說派出所李所長叫你,我到了朱店派出所,朱店派出所所長李新民和縣國保大隊長陳曉偉及另一年輕警察,把我手機要去,把我手機上聯系人全部翻看了,把其中一部分聯系人和電話號碼謄錄,還說:“你手機裡怎麼存有另外倆位法輪功學員的電話號碼,你曾給××打電話是什麼事?”我說:“隨便問問,哪裡規定不能存這兩個人的電話號碼?”他們就叫這位年輕警察把我領到審訊室扣押,他二人到朱店鎮政府,過了近兩個小時才讓我離開。 我在水洛鎮政府、朱店鎮政府就多次見到所謂提倡科學、反對迷信等等誹謗、污蔑法輪功的宣傳單頁或小冊子,這些東西都散發到各單位和每家每戶。鎮上召開的許多會議上,講到社會治安、維穩時,就提到法輪功怎麼怎麼,都是重復江澤民流氓集團編造謊言。 這十多年中,有關部門或單位都安排人暗中監視監控我,還在我家周圍按監控攝像頭,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時時都處於一種無形的壓力之中。嚴重的侵犯了我應該享有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權利。 (五)在工作上,生活上,經濟上對我的嚴重迫害 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我時時刻刻按照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工作認真踏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謀私利。二零零零年,上級對我單位領導班子測評中,在副科以上十一人中,僅我一人被評為優秀,推薦為鎮長候選人,僅因為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不但沒有提升,反而撤銷了我原來的經委副主任職務。作為在縣城所在地的水洛鎮鎮長位置,將來還有再提升的機會,是多少人羨慕的一個職位。就在降級後的科員級別,在後來有兩次提工資時,本應該給我晉升工資卻沒有晉升。在零一年至零三年,在迫害壓力很大的情況下,單位職工集資修建住宅樓,領導職工信任我,一直讓做甲方監理。二零零四年,我被調到朱店鎮政府工作,剛到朱店,由於領導職工聽信了造謠污蔑的宣傳,對我表現出敵意和不解,我工作半年時間,書記看我工作認真,吃苦耐勞,當眾表揚我。因我修煉法輪功,上級有關部門點名要開除我的黨籍,書記怕開除黨籍後影響我的工作,他向縣紀委阻止了開除我的黨籍。並對我說:“老楊,你一定要注意,因為你的事,我的壓力很大”。二零零五年,我被評為單位先進工作者。 二零零五年以後,我所包駐村的村干部被鎮上領導免了,這個村四年時間沒有村社干部,我不辭辛苦,跑遍各家各戶,有些本該村社干部做的工作,我一人干了,各項工作各種業務都按時完成。農村情況很復雜,你一個人在農村,直接與農戶、農民接觸,你要做好工作,順利完成各項任務,不僅僅是你多跑路、多吃苦就能達到的。你還必須做到廉潔、正派、辦事公平,眾人信服。我修大法後,各種惡習都改了,村裡老百姓都信任我,所以在沒有村社干部的情況下,各項工作都能完成。二零零七年年底,鎮長曾經在全鎮職工會議上表揚說:“有一個村沒有村社干部,只有一個駐村干部,各項工作都全面完成了,而其它村有駐村干部、有村社干部,工作任務至今沒有完成。”按常理說年度單位先進應該有我,可就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近幾年評優評先都沒有我的份。我們其實已經被當成了二等公民。 我的妻子吳喜明,在十六年被迫害期間,特別是在我非法關押期間,無論在單位、社會、家中或其它環境,時時刻刻都在一種無形的壓力當中,好像呼吸都感到困難,經常睡不著覺、或者在半夜驚醒,吃不下飯,身體消瘦了好多。我第一次被非法關押時 ,我的兒子只有十一歲,在學校、社會受到冷落、歧視及人格侮辱,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很大的傷害,他常常一個人默默的哭泣,給他的學習也造成很大影響。 莊浪縣公安局強加以“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拘留我完全是非法的,既沒有證據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如曾在甘肅工作的蘇榮、陸武成、馬西林等甘肅省省級迫害狂,緊跟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不僅官位不保,還要蹲監獄,家人跟著遭殃。 三、被控告人江澤民違反法律的犯罪 我信仰法輪功、做“真、善、忍”的好人沒有錯,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崇高威望的強烈妒嫉,出於一己之私,一手發起了這場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設立相當於納粹蓋世太保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610”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犯下了滔天罪行。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莊浪縣朱店派出所兩警察(趙仕宏 警號:137119,楊某 警號:137298),將莊浪縣朱店鎮政府干部法輪功學員楊文淵叫到朱店派出所,詢問楊文淵是不是寫了什麼信了,楊文淵告訴他們:“我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寫了控告江澤民迫害我的控告狀,我是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我的權利依法控告江澤民”,他們又問什麼時間郵寄的,楊文淵如實告訴他們,警察強調以後有什麼訴求向當地政府反應。 莊浪縣公安局警察七人,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十點左右,穿便服拿著從法輪功學員楊文淵身上搜到的鑰匙,到楊文淵家中非法抄家,非法搶走家中筆記本電腦一部,大法書籍數本和MP3、MP5數個。 搜查證上簽名的人是田文傑,手機號:13919513000;張雙泰(巡警隊長),手機號:13830394839,搜完家已是晚上十二點多,搜了兩個多小時。 大概在四月二十三日下午4點半左右,手機號為15009338505的人(具體姓名不知)打電話給楊文淵的妻子,叫她到公安局去簽字,說要送楊文淵到看守所去。 楊文淵的妻子到公安局看到丈夫的手腕被銬子勒爛腫脹,嘴唇干裂,面色憔悴,看此跡象,好像被公安局警察非法行凶逼供,真實情況待進一步調查。另外,公安局一警察叫楊文淵的妻子交二百多元的體檢費,說是給楊文淵在縣醫院做身體檢查時所花的費用。 楊文淵被以所謂“取保候審”釋放,於5月19日下午回家。 甘肅省平涼市及莊浪縣政法委、國保等人知法違法,公然違反《憲法》、剝奪公民權利,非法攔截扣留楊文淵、朱斌、楊宗林依法起訴迫害法輪功之元凶江澤民的訴狀,瀆職濫權犯意明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下午,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國保人員電召朱店鎮政府法輪功學員楊文淵到國保辦公室,縣政法委、國保人員對楊文淵說因他二零一五年具狀”訴江”,上面要求處理。九月二十八日,莊浪縣紀檢委人員又把楊文淵叫到縣紀檢委辦公室,告訴楊文淵公安非法攔截扣留他起訴江澤民的訴狀,並給楊文淵一個密電通知作為構陷他的依據,以此對楊文淵進行“黨內處分和行政處理”。十一月初,楊文淵接到縣紀委所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行政記大過處分”的決定。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縣國保大隊的田文傑、李福平和城關派出所的王冠軍三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楊文淵家,問楊文淵家有沒有電腦、上不上網、微信、qq、電話號等?王冠軍還拿出一個本子叫楊文淵寫些字留筆跡,被楊文淵拒絕,王國軍又拿出照相機要給楊文淵照相,被楊文淵拒絕。之後田文傑拿出相機給楊文淵照了相。說這是上級的指示,我們不照相無法給領導交代。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早上九點多,縣國保大的隊長陳曉偉、警察李福平、李某(女)到楊文淵家。李某進門時還拿著小型攝像機邊走邊錄像,被楊文淵制止。陳曉偉說:不光是對你這樣,對所有取保候審人員都這樣。這時李某又開始錄像,從客廳錄了一圈,站在各個臥室門口把各臥室都錄了像,還把貯藏室門打開也錄了像。錄完後寒暄了幾句,他們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早上,莊浪縣城關派出所一史姓警察打電話叫法輪功學員楊文淵到城關派出所來一趟,楊文淵問有什麼事,他說來見個面就行,楊文淵說有事未去。9月13日,楊文淵所在單位維穩辦主任把楊文淵叫到書記辦公室,書記說:現在到十九大,各縣公安執勤警察部分互換執勤,治安維穩形勢很緊,各方面要注意。楊文淵准備9月24日去在外地打工的孩子那裡,已買好了火車票,9月23日到單位請假,單位領導說現在每天要向縣上報告你的情況,要麼就別去,要麼就單位跟一人與你一同去,再就是11月再去。楊文淵逼迫退了票,取消行程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3點多,莊浪縣朱店鎮司法所所長張靜,打電話給朱店鎮干部法輪功學員楊文淵,要楊文淵的家庭住址和戶口所在地情況。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莊浪縣城關派出所一自稱是副所長的人,給莊浪縣朱店鎮法輪功學員楊文淵打電話,說要一張楊文淵的照片,並說不是只要你一人的照片,所有的人都要。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在中共兩會開幕日的早上,莊浪縣國保辦公室自稱姓李的人,分別給鄭河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柳永紅、朱店鎮法輪功學員楊文淵、南湖鎮寺門村法輪功學員白新喜打電話,說:上班著嗎?隨便問問。 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莊浪縣國保大隊警察淡繼勇,給莊浪縣朱店鎮政府退休干部楊文淵打電話,說要來楊文淵家,被楊文淵拒絕。電話號碼:19893399089。九月八日,淡繼勇又給楊文淵打電話,與一張姓國保警察來到楊文淵居住的小區,給楊文淵照像,還要談話錄像,被楊文淵拒絕。
迫害類型:
騷擾;
非法審訊;
調換工作、職務;
監視/跟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洗腦/送洗腦班;
軍訓;
毒打/毆打 ;
電擊 ;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手銬/腳鐐 ;
摧殘性灌食 ;
抄家;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扣壓控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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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莊浪縣邪黨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
甘肅省莊浪縣有關單位人員仍騷擾法輪功學員
甘肅省莊浪縣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
甘肅省莊浪縣法輪功學員近期遭騷擾情況
甘肅省莊浪縣國保、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
甘肅省平涼市不法人員迫害訴江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29114.html#1652301051
甘肅省莊浪縣法輪功學員楊文淵被綁架在莊浪縣看守所
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莊浪縣公安局
莊浪縣公安局
局長:馬全忠 局長辦公室電話:0933-6621570
政委:周明明 6621571 副局長:董謙
副局長:羅明 副局長:楊文輝
副局長:董誠 紀檢書記:李晉才
副局長:楊海生 副局長:孫有勤
副局長:石磊 手機:13919531819
工會主席:柳東
莊浪縣公安局總機:0933-6622836 6621506 6621571
莊浪縣公安局政務大廳:0933-6622314
莊浪縣公安局刑警隊:0933-6622314
莊浪縣城關刑警隊:0933-6623331
莊浪縣國保大隊:0933-662446
莊浪縣城關派出所:0933-6621780 6635843
所 長:沈傑 13830349796
指導員:羅明明 13993339016
副所長:馬某:13993370388
浪縣政法委:
電話:0933-6621131
書記周繼祖0933-6627805、13993309686
副書記:蘇三牛15193324529馬從生、傅建華、王祥
莊浪縣紀委
副職 劉建軍 王國強 朱西平 張潤祥 陳偉
莊浪縣政府
縣 長:宋樹紅 6820888 13909335758
副縣長:路 韜 常委 副縣長 6820383 13993335966
副縣長:王運軍 6820858
副縣長:王宏宇 6820819 13993323992
副縣長:田慶銀 6820868
副縣長:杜宏生 13993389078
副縣長:關 鵬
辦公室主任 孔玉平 6820808 13993359758
辦公室 6820898 傳真 68208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莊浪縣公安局
:
羅明,
李偉,
杜江斌,
景振中,
張雙泰,
田文傑
莊浪縣六一零辦公室
:
程仰科,
傅建華
莊浪縣縣委會
:
王浩林,
李克和,
田志明,
張麗珍,
王新平
甘肅莊浪縣趙土冬鄉
:
孫來順
省政府
:
馬西林 ,
陸武成
莊浪縣看守所
:
趙玉珠,
梁莉,
張德祥,
李復平,
萬子華
甘肅省委
:
蘇榮
南湖派出所
:
賈滿院
水洛鎮黨委
:
楊振基
水洛鎮人大
:
杜彥岐
莊浪縣政法委
:
石正才
莊浪縣國保
:
陳曉偉,
張宏武,
王發卷,
淡繼勇
水洛鎮政府
:
劉本本
莊浪縣檢察院
:
萬金成
莊浪縣城關派出所
:
程霖,
王冠軍
莊浪縣朱店鎮
莊浪縣紀檢委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8日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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