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淑清
簡介:
莊淑清(Zhuang,Shuqing),
女 ,
63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1995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前腰疼腿疼,不能長時間站立,得法之後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同時心性得到了提高,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待人處事。1999年7月20日,前中共頭目江澤民,在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以下是對莊淑清人身及經濟的迫害事實: (一)2001年,莊淑清在同修家串門,被佳木斯市前進區順和派出所姓修的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在晚上10點左右,她趁警察沒注意,就從派出所走了。 (二)2002年4月22日,莊淑清正在家洗衣服,被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姓修的警察(之前綁架她時是在順和派出所工作)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2個多小時之後,莊淑清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看守所扣留了她身上的300多元和發夾,至今未還。在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多天之後,莊淑清被送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3年,直至2005年4月關押期滿才被釋放。 在佳木斯勞教所,莊淑清被強制轉化,讓她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每天強制坐小凳17、8個小時,持續迫害一個月左右,也被上大背銬等酷刑折磨,在平時,警察的打罵更是家常便飯。 勞教所為了獲取收入,逼迫他們服勞役,挑小豆、補苫布、做手機套、做車墊子、縫地毯、糊盒子等。如果不能完成規定的定額,就會招致警察劉亞東、李秀錦、穆振娟的打罵、體罰。大法學員謝學甫、於春梅、莊淑清、孫雪蓮補苫布,穆振娟嫌他們活干的慢,就將他們體罰坐小凳。 2005年3月,勞教所強迫莊淑清和孫雪連、馬曉華、李淑梅等大法學員在所謂的“幫教協議”上簽字,他們拒絕簽字,又遭酷刑迫害。 (三)莊淑清因為被非法勞教,她原來的生意也破產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打罵;
坐小板凳;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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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佳木斯市610宋希明:8607442 佳木斯勞教所管理科:8891940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李秀錦,
穆振娟,
劉亞東
佳木斯市看守所
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
順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3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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