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梅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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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淑梅(Li,Shumei),
女 ,
65歲 ,
黑龍江省鶴崗市大法弟子佳木斯勞教所是一個魔窟。劉耀坤、李淑梅、杜桂華等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進去後,惡警做的第一件事是酷刑折磨,將她們手扭後面用手銬銬上,大背銬,逼按手印,李淑梅等人不按,惡警強行抓住手,在違背本人意願的情況下,強行在寫好的紙上按手印,然後欺騙其上級部門,謊報實情。被迫做奴工,從早到晚被賣淫女等看管、辱罵,法輪功學員在這裡的處境連賣淫女都不如。 一天孫淑傑在車間干活時拿起剪刀刺自己的頭,臉上鮮血流淌,幸虧身邊的法輪功學員宋會蘭、李淑梅及時奪下剪刀。惡警洪偉、蔣佳男把孫淑傑拖到後面一個屋子裡吊起來,一陣拳打腳踢地毒打,鮮血流在衣服、褲子、地面上。從此,孫淑傑每天都被銬著,人在哪兒,就銬在哪兒;有時和王玉紅銬在一起。 2003年大隊長何強親自寫誹謗師父的標語,掛在教室牆上讓她們看。她們無法忍受對師父的誹謗,撕下標語,中隊長洪偉氣急敗壞地沖過來毆打大法弟子。 何強緊急調集了警戒科男干警王鐵軍等十多名惡警,手提電棍,凶神惡煞地對法輪功學員猛打猛踢。同修李淑梅、張春芝由於驚嚇加上電擊造成大小便失禁。即使如此,惡警洪偉也不肯放過她們,繼續用電棍電她們身體的各部位。 2005年3月佳木斯勞教所強迫她和莊淑清、馬曉華、孫雪連等大法弟子在所謂的“幫教協議”上簽字,她們拒絕簽字,又遭酷刑迫害。 2005年3月23日她被送市醫院檢查身體。 **** 4月18日,干警劉亞東、趙敏傑和勞教所的醫生領大法學員李淑梅做B超。劉亞東說認識醫生少花錢。120元的B超,交80元即可。保實際上只花20元,他們私分了60元。 干警強行其在幫教協議上按手印,李淑梅不從,被打得軟骨損傷,子宮流血50多天。後來到醫院檢查,說是因為驚嚇毒打所致。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在佳木斯勞教所裡,輪功學員李淑梅被電的大小便都便在棉褲裡。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其它酷刑;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電擊;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上手背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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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佳木斯市610宋希明:8607442 佳木斯勞教所管理科:8891940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何強,
洪偉,
劉亞東,
王鐵軍
佳木斯勞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2日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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