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芬
簡介:
張淑芬(Zhang,Shufen),
女 ,
年齡未知 ,
北京市東城區西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左右,張淑芬家突然停電。剛開門,眼前站著兩個警察。他們闖進屋內,張淑芬說:「你是王鵬嗎?」他說:「是我,我就是。」張淑芬我給他們講大法的真相,「煉法輪功沒有錯,訴江沒有錯」,他不聽,並說:「我不怕遭惡報。」王鵬要綁架我。張淑芬說:「我沒有犯法,控告江澤民沒有錯,符合憲法。你們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違反國家憲法私闖民宅非法搶劫。」他不聽。 警察不顧她丈夫十八天前被騷擾之後的第二天突然死亡,把她野蠻地推上警車,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派出所九個小時後,九月一日凌晨三點半她被強行送進東城區看守所2─2─4所,在此處關押一個月。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看守所裡,一個姓高的警察與一不知姓名警察,非法提審她,問她訴江的內容,她給他們簡略介紹一下,就開始給他們講真相。 九月三日大閱兵那天,三、四個警察強行讓號裡的犯人逼她穿號服,她不穿,就給她銬上後穿上號服,中午她絕食,她把衣服扒下。 九月五日,她被調到了五所。警察再次逼她穿號服,她不穿,繼續煉功。 九月八日警察對她實行更野蠻的人格侮辱的酷刑:“拴狗鏈子”。用手銬把雙手銬在一條腿後面,整個人伸不直,只能蜷縮著,睡覺不能翻身。她上廁所時像狗一樣走,沒法上廁所。就這樣她開始絕食。 九月十日開始,警察給她強行野蠻灌食。兩個人用銬子銬她,壓腿,雙手還被死死銬著。一個男子凶狠的按住她的腦門,她全身動不了,他們強行把塑料管插入她的鼻孔,然後把食物從鼻孔裡的塑料管灌進食道。 九月十一日上午繼續灌食,但是沒有灌進去。他們解開銬子,讓她吃飯。姓王的所長問她:“回去還煉嗎?”她說:“煉!” 九月十二日下午,一個警察找來四五個犯人,強行給她穿上號服,再次給她動用酷刑:“拴狗鏈子”,她絕食抗議,他們還逼她值班。她拒絕值班,她被折磨的渾身上下非常難受。她就躺著,但是躺不下,痛苦極了。下午,她把手銬弄掉了。他們按住她灌食,按不住,也灌不進去,她繼續給他們講大法真相。 九月十八日、十九日,李軍(男警察,是政委)又接著給她戴手銬,用“拴狗鏈子”的酷刑折磨她。九月二十日,李軍領著人給她灌食,還強行給她坐鐵椅子。三個男警察,一個護士長等八九個人給她灌食,她就喊法輪大法好,還唱法輪大法歌。李軍往她的嘴裡塞毛巾。 九月二十二日,她不穿號服,就是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這樣他們把她送回監號,在監號裡她給犯人們講真相,勸三退。號裡的人多數都做了三退。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張淑芬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回家。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摧殘性灌食;
非法關押;
其它酷刑;
坐/鎖在鐵椅子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五年-中共對訴江公民的酷刑迫害
丈夫被驚嚇離世-妻子被關押折磨
北京市東城區西花市法輪功學員張淑芬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城區看守所
崇文門派出所
:
王鵬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25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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