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錦容(錦華)
簡介:
潘錦容(錦華)(Pan,Jinrong),
女 ,
年齡未知 ,
福建省福安市法輪功學員。2015年8月12日晚11點多,福安市法輪功學員潘錦華、郭瑞珠被福安市國保李園、黃榮生等人抄家、綁架,並被非法關押。福安市公安局分局長李群和林書良把此次事件被定性為寧德市1999年以來最大的“要案”,主要負責人為寧德市國保支保長潘建華和610辦主任劉才弟,他們已暗中准備對二位法輪功學員著手判刑。 李群和林書良所說的要案依據為:潘錦華8月12日晚被抄家時,家中私人物品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千多元的真相幣、幾瓶打印機墨水和一些內容為《起訴江澤民》的不干膠等,而郭瑞珠則是因為曾經出外粘貼一些內容為《起訴江澤民》的不干膠。 據饋與潘錦容同修同時被綁架的另4位學員都已回家(郭瑞珠女士現已經回家近10天),潘錦容每天被強制繁重體力勞動。福安市公安副局長李群,以權謀私欲將之前被構陷的幾個案例強加於潘錦容女士身上,謀取政績和升遷,故意將潘錦容女士非法關押加重迫害。 潘錦容於8月12日被綁架至福安市看守所、後被移送至寧德市看守所。潘錦容被看守所迫害7個月致重病,於2016年3月11日保外就醫回家。因這次長時間的關押在監獄裡犯了重病,而福安市國保李園竟然一直拖延不讓申請保外就醫,致其病情加重,最後出獄後花費了近二十萬元醫療費。 新年伊始,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福建省福安市法輪功學員郭瑞珠、肖麗英、潘錦容等被福安市法院李艷一紙冤判三年、緩刑四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福建省福安市三位善良女士被判緩刑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福建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福建省寧德市福安市潘錦容被非法關押在寧德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17101.html#15104234248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要責任人: 劉才弟(寧德市委610辦主任) 05932072728 2888728 13338216666 潘建華(寧德市國保支保長) 外線(區號)0593 2972000轉2011(分機) 0593-2972011 2969888 13809560616 福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李群(分管國保): 李 群 副局長 6532008 6389816 13905033656 福安市國保大隊長:李園13905037565 0593-6532216 05936386025 國保副隊長:黃榮生18959305355 05936532215 610書記:黃光棠 13950513616 0593-6358666 0593-6380263 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陳平 6310059 18705933585 市看守所所長:張銳勇 6532199 13850388996 林書良(福安市公安局副局長),男,個子較矮、胖,約50歲 寄信地址: 家住:寧德市公安局宿捨5號樓402室 電話:0593-6532009, 郵編:350000 現工作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 福建省福安市冠後路府前路 郵編:3550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安看守所
寧德市看守所
福安市國保大隊
:
黃榮生,
李園
福安市公安局
:
林書良,
李群
寧德市國保
:
潘建華
寧德市六一零辦公室
:
劉才弟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1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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