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羅永德和法輪功學員王掛香、張建華、米偉、王掛英、唐老漢、杜媽、劉秀英、范某某等十一人於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拉起“法輪功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警察打倒在地,猛踏頭部,猛踢下身,抓起來扔上警車,拉到天安門當地派出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遭綁架、洗腦、勞教-醫院放射科技師控告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5日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