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敏
簡介:
陳宏敏(Chen,Hongmin),
女 ,
五十多歲 ,
北京豐台區朱家墳片區法輪功學員,兵工北方車輛廠退休職工。北京豐台區朱家墳片區法輪功學員陳宏敏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被闖入家中的數名豐台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搶劫電腦、手機等私人物品,陳宏敏被綁架到豐台拘留所,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零八年陳宏敏曾經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上午,北京市豐台區法院第三法庭非法庭審法輪功修煉者陳宏敏。辯護律師為陳宏敏做無罪辯護,指出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要求無罪釋放。辯護律師質問說:“法輪功的所有書籍、音像制品等,那是一種思想,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不知你們看過法輪功的書沒有?” 庭審前,法官胡春生給辯護律師打電話說,這個法庭不允許人多,理由是法庭小。陳宏敏的女兒和三名親友旁聽,另有四人身份不詳。法庭仍有很多座位,卻不允許陳宏敏的老伴進入。 辯護律師最後表示,陳宏敏“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是不存在的,本案不存在犯罪行為,如果沒有犯罪結果,無犯罪對象,本案是一個假案,更是一個冤案。辯護人希望法院從保障人權、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處理,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對陳宏敏做出無罪判決。 最後,法官沒有宣判。退庭後,法官責怪辯護律師說:“你怎麼能這麼辯護呢!” 2017年5月13日上午,豐台朱家墳派出所片警魏錦山,居委會王華帶人到法輪功學員陳宏敏家騷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非法勞教;
非法審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1)-348775.html#17526223441
北京陳宏敏遭非法庭審-律師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豐台派出所
北京女子勞教所(北京新安勞教所)
豐台拘留所
豐台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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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生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31日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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