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檢成
簡介:
許檢成(Xu,Jiancheng),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2001年元月2日,他在法輪功學員家學法時被黃泥鄉政府、派出所非法抓捕。在派出所非法審訊時,他們對他威逼、恐嚇、跪、毒打,用雙手夾開成一字形,然後用皮帶亂抽。惡警對他用香煙火燒,拳打腳踢,把他的雙手按在地上用穿皮鞋的腳往手背上使勁全力壓,另外使用釘子往全身肉皮掙、鑽等各種手段進行摧殘。後將他送到永興拘留所非法拘留,到2001年元月22日才放出。在未放之前惡警逼迫他家人交現金3000元,此款交與公安局李守炎,無任何依據。他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20天,被勒索生活費400元。惡警抓他的那天,鄉政府同時帶了一幫邪惡之徒到他家砸、抄家。打爛兩扇門,砸爛一張寫字台。另把他的兒子也抓到鄉裡摧殘毒打一頓。全身浮腫,行走不便,衣服撕破,皮鞋也甩掉,搜身,錢物沒收,直到深夜兩點才讓他回家。 2001年12月5日他在黃泥街上准備買雨靴,離購物地點不到20米,忽然被三人抓住,拖到黃泥鄉非法審訊。然後他們在他身上亂搜,搜到四、五十元錢,一個價值1400元的中文傳呼機,此機被黃根平沒收,錢也被拿走。這幫邪惡之徒又把他送到永興城關派出所非法關押13天,然後又送到永興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提前兩天放出。共非法關押26天,勒索生活費300元。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抄家;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烙刑/烤刑 ;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湖南省永興縣幾位大法學員遭受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黃泥鄉政府、派出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永興縣拘留所
永興城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5年4月6日 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