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秀雲
簡介:
錢秀雲(Qian,Xiuyu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濟寧梁山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錢秀雲、張超英去哈爾濱看望病危的老父親,在聊城火車站被鐵路派出所綁架,次日被送回本地,晚上公安局國保王姓警察伙同劉慶忠帶領北區派出所多人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法像、書籍周刊等及4000多元現金等私人財物。錢秀雲的丈夫韓春華也被綁架。之後,錢秀雲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濟寧市看守所內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左右,張超英、韓春華取保候審回家後,不斷被騷擾。 二零一六年三月,梁山縣檢察院將構陷張超英、錢秀雲的案卷以證據不足退回梁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張超英、錢秀雲被梁山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張超英雖已辦理取保候審,但也被非法起訴。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錢秀雲、張超英被非法起訴案已確定由梁山縣法院刑庭蔣海清負責,二人聘請的律師已介入。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梁山縣法院對錢秀雲、張超英非法開庭。上午約九點半,張贊寧等兩位律師陪同家人、親友約十人進入刑一庭。由梁山縣檢察院王偉、劉陽陽等三人組成公訴方。約十點至十二點,王偉進行所謂「執證詢問」,對錢秀雲生活上的細節,不斷的、反復的問,律師多次抗議與本案無關。十二點休庭,下午一點半開庭,在王偉詢問兩三個問題時,張超英突然昏倒在地,被送走搶救,法官宣布結束。整個過程,王偉居心險惡的以話術引導、想讓錢秀雲、張超英承認那些所謂的證據,進而認罪。過程中,國保人員一直在場。之後,山東省濟寧市梁山縣法院通知錢秀雲、張超英家屬預定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再次非法開庭。但不知何故未開庭。近一年後,又通知張超英家屬預定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點再次非法庭審張超英。家屬聘請北京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八年元旦後,山東省濟寧市梁山縣法院未開庭就對大法弟子張超英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此判決由蔣海清負責。 ******************************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和憲法相抵觸。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屬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權。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其中第九十九項、第一百項明確廢止了以下兩個文件,即《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借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據現有的規定,迫害者也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台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被終身追責。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審判;
非法批捕;
非法起訴;
違反庭審程序;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濟寧梁山縣法院對張超英判三緩四
山東濟寧中級法院對錢秀雲維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43692.html#1722823463
錢秀雲的辯護律師在濟寧看守所要求依法開庭審理
山東省梁山縣法輪功學員錢秀雲遭非法庭審
山東濟寧大法弟子錢秀雲、張超英面臨再次非法庭審
山東濟寧梁山大法弟子錢秀雲、張超英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32768.html#16892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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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28257.html#16511221539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26563.html#16411235616
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
山東梁山大法弟子錢秀雲被迫害補充
山東梁山縣法輪功學員錢秀雲被非法關押補充
山東省梁山縣錢秀雲、韓春華、張超英遭迫害近況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24810.html#1631233215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4693.html#16226233927
山東梁山縣多位法輪功學員訴江被綁架抄家
山東省梁山縣張超英、錢秀雲、韓春華被非法關押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一)-317825.html#151019231143
相關單位及個人:
【梁山縣法院】
副院長:
李曉峰13605471596
趙演兵13854719966
[辦公室]主任:李繼強13953795976
刑庭:
郭長征13953750519
黃洪勇13678672296
翟亞坤 13406298239
蔣海清 13791771958(此人為此案庭長)
【山東省梁山縣檢察院】
檢察長:張忠新 18553700086
副檢察長:崔曉安 13805479766
[訴訟科]
科長:王偉 13705372390 (此人積極參與迫害,幾年前王玉亭被冤判7年半也是此人所為)
辦案人員:劉陽陽 18553702520(女)
【梁山縣公安局】
地址:梁山縣水泊中路140號,郵編:272600
局長:黃濤18615923333
610頭子韓興躍18615923006
[國保大隊]
大隊長:張建煒18615923309
教導員:王建平18615923168
[專案組]
組長:張敏(女)18615923228
辦案人:馬德原13562700988、18615923097
【北區派出所】
副所長:劉慶忠18615923272、15506379849帶領多人非法抄家的
其他人員;張繼國18615923169、張存傑15506379907、李志強18615923170、田秀平18615923390。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寧市看守所
梁山縣看守所
山東聊城車站派出所
梁山縣公安局
:
黃濤,
王建平,
馬德原,
張建煒,
張敏
梁山縣610
:
韓興躍
哈爾濱鐵路派出所
梁山縣法院
:
蔣海清
北區派出所
:
李志強,
劉慶忠,
張存傑,
張繼國,
田秀平
梁山縣公安局鳳凰山派出所
:
王思銀,
張衍坤
梁山縣檢察院
:
劉陽陽,
王偉
濟寧中級法院
小路口派出所
聊城火車站鐵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21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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