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麗威(薛立巍)
簡介:
薛麗威(薛立巍)(Xue,Liwei(xueliwei)),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大慶市林甸縣法輪功學員,林甸二中教師。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集體行動,分頭綁架林甸縣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有的在單位被綁架走,有的在家裡被綁架走,有的在回家路上被綁架走。當天下午就綁架11名法輪功學員,隨後又去抄家。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路朝波(女)實驗小學教師、冷秀霞(女)、王坤(女)、王鳳臣(男)、艾教傑(男,是林甸一中四名教師)、薛立威、鄭耀蘋(是林甸二中教師)、王剛(男)、王玉茹(女)、王玉梅(女)、姜洪傑(男)。 二十三日上午,冷秀霞因工作需要被單位領導保釋回單位,同事們見後,說:“這麼好的人給抓去干什麼呀?” 這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是根據公安部下發的24名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到目前為止,警察仍在騷擾未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 此次行動是林甸縣公安局治安所有大隊和一些特警進行的,人數二、三十都不止。 十一月十九日,610主任張秉濤,林甸縣紀檢委和林甸縣教委三家在一起開會,張秉濤和紀檢委要求處分這次被綁架的林甸一中法輪功學員(冷秀霞、王坤、王鳳臣、艾教傑),林甸二中法輪功學員(薛立威、鄭耀蘋)和林甸職教法輪功學員(姜洪傑)。張秉濤上躥下跳說:就不能讓他們教課,讓他們遠離課堂,越遠越好,最好弄門衛去,省得和學生講這講那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大慶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出動50多個警察,綁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紅、薛立巍、董娜、張萬民、姜宏傑、路朝波、陳紅波及陳紅波的孩子等八人。他們對綁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訊逼供。 陳紅波的孩子現已被放回,路朝波因心髒、腿出現病狀反應,辦了取保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綁架的林甸法輪功學員張萬生、薛麗威、陳衛波、王玉紅、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發的信息和人數都有誤,此次無誤),已於十二月十五日下午(2點左右至近5點時結束)在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非法開庭,企圖非法判刑3至4年、7至8年不等。 負責此案的讓胡路區法院法官:王廣明、審判長:李晨勇、書記員:周涵、胡路區檢察院公訴人:封光(辦案人)。當日法庭結束,沒有宣判結果。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號]刑事判決: 路朝波、王玉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張萬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款五萬元,薛立威、陳衛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26883.html#2161123828
大慶林甸縣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三至七年
大慶王玉紅被判七年-律師稱指控不成立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王玉紅等八人被綁架的情況補充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黑龍江省林甸縣公安局綁架11名法輪功學員(補充和更正)
大慶市林甸縣訴江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綁架林甸法輪功學員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大慶市公安局
林甸縣公安局
讓胡路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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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光
林甸縣六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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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秉濤
林甸縣紀檢委
林甸縣教委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4日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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