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雪梅
簡介:
駱雪梅(Luo,Xuemei),
女 ,
年齡未知 ,
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古藺鎮法輪功學員周模珍、孔祥分、駱雪梅、孔祥光四人,在原彰德對門貓貓寨講真相,被村長林忠德舉報。古藺鎮派出所二人去搶走真相資料和四一五個碟。法輪功學員給他們講真相後,就走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左右,古藺鎮法輪功學員周模珍給駱雪梅、駱春紅去郵政局營業台寄訴訟江澤民控告狀,被陳氏女值班員電話舉報。古藺鎮派出所來二人把周駱等人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周模珍問他們抓我們干甚麼?他們說你們干的比殺人放火還大的事,周模珍說我們交訴訟江澤民控告信是合法的,現在全世界都控告他,你們還不清醒。他們說有人舉報才抓的。一會兒國保大隊駱幫德也來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非法庭審當日,余姚市法院大門內外都有全副武裝的特警把守,只允許持有旁聽證的親屬入內,也禁止民眾靠近法院,法院周邊的馬路上有警車閃著警燈來回巡邏,同時還有國保大隊的便衣在附近警戒。開庭前便在大門處以事前未備案為由,非法抓了前去旁聽的幾位普通民眾,並把他們送到附近的蘭江派出所盤問。上午十點多,關心何小波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閻亞榮、秦蓮玉、周瑩、殷國芳在余姚市法院附近被余姚國保警察綁架。之前還有幾位關心此事的普通民眾被綁架,他們都被拘留到當晚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劉軍伙同教頂村村長孔苓反,和生產隊隊長羅成禮,闖進法輪功學員駱春紅家,不但強迫其簽字表態不煉法輪功,強行照相,劉軍還擅自取下駱春紅家中師父的掛像,不准掛。隨後劉軍這三人又闖到駱學梅家行惡,駱學梅不准他們進屋,不准照相,抵制他們的違法行為的同時給他們講真相、勸善。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駱雪梅在古藺鎮護家鄉向民眾講真相時,被護家鄉派出所警察魏星、張燕帶到派出所後,被送到瀘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大法弟子周模珍和駱雪梅來到習水縣醒民鎮鋼鐵村9組(水泥溝)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人員舉報,醒民鎮派出所武光明很快趕到,在杜代楷家找到大法弟子周模珍和駱雪梅兩人,幾分鐘後,派出所警車開到,強行抓大法弟子上車帶遵義市第二看守所,家人一直不得探望和送衣物。現得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周糢珍和駱雪梅就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惡人舉報;
非法提審;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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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惡人及相關單位人員: 醒民派出所,郵編;5646021電話:0851一22710002 廖富強, 醒民派出所所長。 陳偉醒民派出所副所長。 武光明警察 習水縣公安局習水縣東皇鎮紅四路5號 郵編564600 習水縣政府; 習水縣東皇鎮習水東路9號,郵編564600 向承強,習水縣縣委書記, 陳釗(音)習水縣縣長, 安家興,習水縣政法委書記, , 曹方源, 習水縣政法委副書記, 陳旭,縣法院院長; 習水縣東皇鎮 習水東路19號, 民眾向法院 舉報電話; 0851一22732730 習水縣檢察院 習水縣東皇鎮;紅四路1號, 民眾向檢察院舉報電話; 0851一22732000 習水縣國安局習水縣東皇鎮紅一路32號, 習水縣司法局習水縣東皇鎮民眾向局舉報電話;08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遵義市第二看守所
瀘州市看守所
寧波市公安局
余姚市肖東看守所
習水縣醒民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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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光明,
武光明
余姚市法院
古藺鎮派出所
:
劉軍
古藺鎮政府
:
羅成禮
古藺縣教頂村
:
孔苓反
古藺縣護家鄉派出所
:
張燕,
魏星
貓貓寨村
:
林忠德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30日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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