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玉英
簡介:
薛玉英(Xue,Yuying),
女 ,
63歲 ,
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2005年3月2日,薛玉英到青島開發區扒山集市上發資料講真相,被長江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並抄家,被劫持到山東省淄博市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2015年8月23日,薛玉英被黃島區寶山鎮派出所綁架,當日劫持到黃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行政拘留15天,8月28日轉為刑事拘留,並劫持到青島普東看守所關押。 截止10月5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區分局既沒有釋放薛玉英,也沒有送達其家屬刑事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很顯然,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區分局在辦案程序中嚴重違法。 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原定於2015年11月17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薛玉英、侯成香,後延期到12月1日上午在該院法庭進行。到11月30日上午,法庭又突然通知律師改在青島普東看守所開庭,傍晚又通知延期審理。 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黃島區法院非法庭審薛玉英、侯成香。 2016年4月12日10時半至14時,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先後非法庭審了法輪功學員薛玉英、侯成香。法庭當庭沒有作出判決。 開庭前,法庭對薛玉英、侯成香的兩位辯護律師進行非法人身“安檢”,勒令兩律師不准戴手表,不准帶手機、書寫筆、檔包等物品進入法庭,只准許攜帶卷宗。兩律師非常氣憤,向法庭提出嚴正抗議並保留控告的權利。 庭審中,兩案公訴人肖克娟、張紅艷向法庭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扣押物品清單,辯護律師要求證人依法應當到庭接受質證,扣押的物品應當當庭出示原件,查驗其內容是否違法,審判長黃惠芳、審判員欒沖、劉鵬卻置之不理。 在法庭辯論中,薛玉英的辯護律師當庭發表的《辯護詞》,認為起訴書指控薛玉英的罪名不能成立,薛玉英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 辯護人又認為,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與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沒有關聯性。薛玉英的行為沒有破壞現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侯成香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也作了類似內容的無罪辯護。 薛玉英被超期關押在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一年七個多月,現薛玉英的丈夫患腸癌,生活不能自理,家中無人照顧,律師向法院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親屬要求法院放人,2017年3月27日,法院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薛玉英回家。薛玉英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582天。 2017年6月29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向法輪功學員薛玉英送達了《刑事裁定書》,准許檢察院撤回對薛玉英的起訴。現檢察院撤回對法輪功學員薛玉英的起訴。 黃島區法院的該裁定書寫明:“在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於2017年6月20日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要求撤回起訴。”法院“准許公訴機關撤訴。” 2017年7月19日,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薛玉英作出【青黃島檢公刑不訴(2017)57號】不起訴決定,於7月20日上午,向薛玉英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 2018年3月3日,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薛玉英從青島乘坐客車前往丈夫的老家威海市文登區,祭祀去世不久的公爹。客車途經煙台海陽市地界,被警察攔車(所有車輛都被攔截)檢查。警察進到客車裡,逐個查驗乘客的身份證,當查驗掃描薛玉英的身份證時,顯示出修煉法輪功的相關信息。警察即打電話向薛玉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詢核對,一直等到落實薛玉英確實是去威海市文登區農村祭祀公爹之後才放行,過程中折騰了約半個小時,客車上的乘客都等的煩了,紛紛謾罵中共邪黨及警察擾民。 3月5日,薛玉英到文登區農村的第三天,青島開發區長江路街道辦事處派遣村委會一行三人專程驅車趕到文登區薛玉英丈夫的老家,要給薛玉英照相。薛玉英拒絕配合,僵持之下,薛玉英說:你們不用折騰了,我搭你們的車回青島可以了吧。當日,薛玉英即搭乘村委會的車回到青島開發區。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日中午,邵軍與另一警察找到法輪功學員薛玉英家敲門。薛沒有開門,隔著門問:誰?邵軍回答:我是警察,你開開門說話。薛說:“沒啥說的,我的事,姜永忠警察都知道。”邵說:“我是新來的,接替姜警察管這一片的,你今天必須把門開開。”薛拒絕開門。邵就叫來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和治安主任,勸薛開門。薛還是不開門。雙方僵持了一段時間。後來薛的弟弟聞訊趕來,問有什麼事?邵說要找薛玉英談談。薛的弟弟說:今天這種狀況,你們沒法談,你們走吧。邵等人只好離去。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抄家;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青島市長江路派出所警察邵軍騷擾法輪功學員的行徑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62750.html#18310223847
青島黃島區檢察院對薛玉英撤訴、不起訴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對薛玉英作出不起訴決定
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對薛玉英撤訴
山東青島薛玉英、侯成香獲釋回家
青島市黃島區法院超期關押薛玉英、侯成香
青島市黃島區法院在看守所非法庭審薛玉英、侯成香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26563.html#16411235616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薛玉英、侯成香非法庭審再度延期
山東省青島市法輪功學員薛玉英、侯成香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長江路派出所警察邵軍18953268773
黃島分局國保大隊案件主辦人張玉雷的電話:
辦公室0532-55586162、手機15866808567;
青島普東看守所電話:0532-66578716。
青島黃島分局(原膠南市局)
劉同章:黨委書記/局長 liutongzhang@jnf-qds.sd 0532-55586001 13905422398
趙光啟:黨委書記/局長 zhaoguangqi@jnf-qds.sd 0532-55586002 13853292288
0532-55586666
張傑錄:黨委副書記/副局長zhangjielu@jnf-qds.sd 0532-55586003
0532-55586888 13806428555
潘月光:黨委委員/副局長 panyueguang@jnf-qds.sd 0532-55586006 18661670823
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原膠南市局)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大隊領導
孫宏光:大隊長 sunhongguang@f-jn.qds.sd 0532-55586151 13905428355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黃島區法院
:
黃惠芳,
欒沖,
劉鵬
黃島區公安分局
黃島區檢察院
:
肖克娟
即墨普東看守所(青島監管所)
黃島區寶山鎮派出所
開發區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
:
邵軍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8日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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