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淑芹
簡介:
鐵淑芹(Tie,Shuqin),
女 ,
年齡未知 ,
寧夏青銅峽市教師。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鐵淑芹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鐵淑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可是她和女兒卻遭到江澤民集團的迫害。 以下是鐵淑芹在訴狀中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的事實: 我是一個責任心很強的人,對工作極端的負責,不管領導分配什麼工作,都無怨無悔,兢兢業業。為了讓學校、家長、學生對我的工作認可,我經常利用閒暇時間多學習、動腦筋、想辦法,使工作做的更好。長期以來利用放學、節假日時間無償為學生補課,作文經常帶回家批。長期以來休息時間短,工作壓力大,為學生操心過度,使我的身體漸漸的由小病到大病。 到了一九九三年身體走向低谷,經常請假尋訪名醫看病,各種醫治方法無效。身體的疼痛使我十分苦惱,性格脾氣都十分不好。在當時教師工資低,我和丈夫的工資還不夠我看病,時間長了,丈夫看病也沒見好轉,反倒越重了。他的心情也越來越不好,為我看病花錢經常跟我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夫妻感情也不和了,有時我覺的生不如死。 一九九八年四月我幸遇法輪大法,我被法輪大法的高深法理折服,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也明白了為什麼要做一個好人的道理。而且煉功僅短短一個月,身上的症狀全部消失了,我便感受到從未有過的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使備受六年病痛折磨的我,無法用語言表達對法輪大法與李洪志老師的感激之恩。是法輪大法與李洪志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讓我獲得了新生。 以下是鐵淑芹在訴狀中陳述自己和女兒遭迫害部分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青銅峽鎮派出所所長,把我的煉功音樂磁帶脅迫要走,還把我、和我經常在一起煉功的五個人,一起叫到派出所的會議室,審問我們,恐嚇我們,以後再不允許煉法輪功,並讓我們填表,從此上了所謂的“黑名單”,我失去了修煉的環境。這次違反法律的犯罪人有青銅峽市公安司法警察,有青銅峽市組織部、青銅峽鎮政府的領導。從迫害至今,一直暗中監視我,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到我和我丈夫的工作單位暗中調查我。就在小女兒被綁架至今常常竊聽我的手機,嚴重干擾了我正常工作和正常生活。 我小女兒自小體弱多病,在大學期間又患上嚴重的腦血管痙攣,頻繁的神經性頭痛並伴有頭暈、嘔吐、頸椎僵直,無法治愈。我知道,只有修煉法輪大法她的身體才能健康。尤其在北京,又住在集體宿捨裡,為了她的安全,我沒有建議她煉功,就教她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腦血管痙攣症狀再也沒有犯過。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女兒剛剛走上工作崗位,再次幸遇法輪大法,通讀了《轉法輪》,被法輪大法的高深法理折服,明白了人生意義的真諦,也明白了法輪大法是一塊淨土,從此開始走上了修煉之路。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女兒與朋友一同出游時,在北京市昌平區十三陵鎮康陵園村東110國道上向路邊施工工人問路並向他們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真相時遭舉報,隨即被昌平十三陵派出所綁架。被綁架了六天都沒有人通知我們家屬,打本人電話關機。女兒的同學報案後,才知道被綁架了。 女兒才二十二歲呀!正是為國家出力的年華。我多次大聲痛哭,問蒼天,做好人何罪之有?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青銅峽鎮派出所電話通知我校領導,叫我到派出所一趟。一個警察把我帶到二樓的一個辦公室,開始調查我和女兒修煉法輪功的情況,我如實的告訴了他,這次談話長達三個小時。但我出門時告訴他,我堅信善惡有報是天理,惡人必遭天譴。當我出門時,門口站了四個警察,企圖要綁架我,最終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跟我談話的警察自稱是寧夏610辦公室的,姓陳。 八十歲的奶奶知道孫女被綁架了一病未起,就住進了醫院,老人病危,我們誰也不敢離開。女兒被綁架的第十五天,老人的病情稍有好轉,我們請親戚照顧老人,我和丈夫請假一起去了北京,經過兩天打聽,才知道女兒被昌平十三陵派出所綁架,被非法拘禁在昌平南口法制教育班(洗腦班)。我們找到了昌平區公安局兩名警察向他們要人,向他們要法律文書,他們說:“沒有。”我說:“你們沒有法律文書隨便非法拘禁我女兒是犯法的。你們執法犯法。”他們還嘲笑我們說:“有本事你們去告呀!” 我們要了十五天人,看沒有結果,就離開了北京。女兒的奶奶看我們沒能把孫女領回來,天天思念孫女,老淚縱橫,身體極度虛弱,經常住在醫院裡。在女兒獲釋的當年年底老人去世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二十五日,女兒被非法拘禁在昌平南口法制教育班(洗腦班)喪失人身自由並每天被強迫觀看各種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和音像數據,在強大的精神壓力中,昌平區公安局兩名警察經常將她帶進一個陰暗狹小的屋子內威逼利誘,套取供詞。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女兒被綁架至昌平區看守所。在此期間,昌平區公安局警察每次審訊前,給她食用一種破壞神經的藥物,並謊稱是消炎藥,妄圖導致她神經錯亂,理性不清,用這種卑鄙的手段獲取供詞。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女兒被轉到昌平區拘留所關押一個月後,七月二十五日被送到北京大興區天堂河女子勞動教養所,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女兒被轉回寧夏女子勞教所,被關押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釋放。 女兒從洗腦班轉到看守所再轉到拘留所,我們從沒有放棄過要人的念頭。我們找到昌平區公安局領導要過人,也找到北京610要過人,結果只有一個,這些人都是凌駕於法律之上,蔑視法律,踐踏法律。 女兒在北京被非法拘禁期間,從寧夏到北京往返路途遙遠,對我們精神上與心理上造成了劇烈的痛苦,經濟上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迫害類型:
威脅/恐嚇;
監視/跟蹤;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平公安分局
寧夏610辦公室
青銅峽鎮派出所
青銅峽鎮政府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9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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