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蘭英
簡介:
劉蘭英(Liu,Lanying),
女 ,
79歲 ,
山東臨沂市法輪功學員。劉蘭英女士1988年考取高級農藝師(名列全省第一),得過部級、省級、地縣級科研成果獎,曾任三屆臨沂市政協委員(1985-1993年)。她煉法輪功後,眼睛復明,人也顯得年輕了很多。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及公檢法之上的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迫害,導致十六年來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等迫害。 劉蘭英女士多次遭綁架關押、強制洗腦,被迫流離失所,於2015年7月底控告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劉蘭英女士陳述她與家人遭受迫害的事實: 1999年9月中旬我去北京,向中央領導反映修煉法輪大法的好處,對國家、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國家應大力發展。當時北京警察天天抓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10月中旬我也被抓,轉到臨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個月才放回家。 2000年11月底,第二次被非法綁架、關押、後送勞教。 2001年4月中旬,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及修煉,被綁架在臨沂市物資局、黨校非法關押、強制洗腦三個月。2001年底被臨沂市610綁架關押在水利技校強制洗腦。 為了躲避迫害,2001年12月初至4月中旬去青島搬家二次;為了躲避迫害,2002年4月我流離失所一個月;為了躲避迫害,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我搬家5次。 我被迫害期間,家人也受株連,原一個幸福美滿的家,被江澤民的這場迫害搞得亂七八糟,迫害嚴重時,我的住宅天天有人站崗監控,兩個兒子被迫外出找我,青島、昌邑,知道的朋友都找遍,交不出人來就不讓過日子,逼的我七八十歲的人流離失所三年。 我被非法關押在臨沂黨校強制洗腦期間,大兒子在臨沂大學教書,去黨校說理,要求釋放我回家,告訴他們我媽是為國家做過貢獻的人,是黨的“紅人”,她曾經歷任三屆臨沂市政協委員(1985-1993年),是臨沂地區的先進知識分子代表;1984年8月獲得臨沂地委行署頒發的知識分子先進工作者證書;1988年考取高級農藝師(名列全省第一),得過部級、省級、地縣級科研成果獎。她因修煉受益太多,不放棄信仰,你們這樣折磨迫害她太不應該了。 他們無言對答,八九個人圍著我兒就打,名為(串地瓜皮)即用錘掌打給我,我再打給他,把我兒多次打倒在地。我為救兒去現場,也被打倒在地。見我母子躺在地上爬不起來了,他們才停止走人了。 兒子被打的臉腫了,打壞了一顆牙,身上有幾處輕傷;我被打得腦震蕩。就是這樣,中共臨沂市委下令,打我母子的八九個人無罪,以鬧市委的罪名,把我挨打的兒子抓去非法拘留十五天。十天後大學領導找市委把我兒保回家。在那年月,沒有講理的地方。 因不放棄信仰及修煉,在經濟上遭受嚴重迫害:1、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單位扣發我13個月工資,扣發我6年福利及福利費。2、警察勒索罰款10000元:1999年12月5000元;2000年12月5000元。3、二次非法抄家,2000年11月初搶劫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大法資料、個人、家庭往來賬簿,各種證書也沒了。4、被迫流離失所、搬家7次,青島2次,臨沂5次,給我造成了很多的經濟損失。 自1999年7月20日至今,真是風雨行舟,過著艱難的生活,特別在坐牢、洗腦班、流離失所期間,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受折磨、吃盡苦頭、擔驚受怕、度日如年。 鑒於那些具體行惡者,是受江澤民謊言的欺騙,也是受害者,本人對他們暫不起訴,一切由江澤民負全部責任。請求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明辨是非,對罪惡累累的江澤民立案調查,依法懲辦江澤民,為民除害,還法輪大法清白。 2017年4月25日之前,臨沂市邪黨惡人就開始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入家盤查、錄像、抄家,多名學員遭到電話騷擾與非法強行進門騷擾迫害。 2017年5月中旬,劉蘭英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警察上門進家騷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監視/跟蹤;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罰款;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臨沂市公安國保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責任單位及惡人:
臨沂市委
臨沂市610辦公室
臨沂市水利技校洗腦班(臨沂市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6日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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