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為卿
簡介:
張為卿(Zhang,Weiqing),
男 ,
44歲 ,
湖北省鹹寧市鹹安區法輪功學員,家住湖北鹹寧市鹹安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系畢業,於一九九六年高中時期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的下半年,大法弟子張為卿在武昌火車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盤查搜出包裡有幾張法輪功傳單,隨後被綁架至站前派出所留置室,後轉往鐵箕山派出所非法留置四十八小時後釋放。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張為卿被惡人構陷,在明珠廣場遭到鹹安區國保大隊曾國華、盛貨保等人綁架至區公安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局副局長鄒衛國從他身上非法搜出了橫幅,當時氣急敗壞,凶狠的打了張為卿幾巴掌,當時打得嘴巴流血並腫了起來,並將他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因為不肯寫保證書又多非法關了兩天,一共非法關押十七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底,張為卿依法去北京上訪。他在天安門廣場雙手高舉橫幅證實法,不到一分鐘一個武警沖過來扯下他的橫幅,接著被武警綁架至前門派出所,當晚又被劫持到密雲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當晚被兩個警察非法提審,張為卿拒不配合,然後被惡警打了將近上百巴掌,又被頭戴黑布袋兩個惡警一起用膝蓋撞擊他的身體,持續毆打近半小時,然後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多天。期間被牢頭獄霸逼供,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有“過水面(舀子舀冷水往臉上打)”,打臉,塑料底布鞋打屁股打成兩截,因絕食被綁在木板上不讓活動(躺大板),被野蠻灌食,把塑料管從鼻子插到胃裡,再把豆奶,鹽水,胃藥攪在一起用注射器通過管子打到胃裡,撐得很難受,管子拔出來都帶血。後來被武漢警方帶走非法關押在武漢市駐京辦事處兩天。後來張為卿正念逃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底,張為卿流離失所至十堰市,不幸被十堰市火車站派出所惡警綁架,遭受毆打,“背寶劍”折磨,後來見他始終不配合,就把他劫持至人民路派出所繼續迫害,人民路派出所警察,拿圓珠筆戳張為卿的臉、頭;看到張為卿發正念,一伙人上來拳打腳踢,還威脅說要拿師父的像給他坐。看到白天問不出來什麼,就深更半夜喊幾個警察來約張為卿打牌、聊天,想讓他麻痺大意,想從中套出什麼東西來,結果還是什麼也問不出來。 警察就開始原形畢露,問張為卿想不想圓滿,說把他活埋了就圓滿了。開始酷刑折磨張為卿,把他雙手分別從上、下拉至背後銬起來,再吊在窗戶上僅僅讓腳尖沾地,惡警還說吊也吊不死,最多吊殘廢了,張為卿被“雙手斜背銬”吊銬了大約二十分鐘,當放下來時手已經無法自由活動了,後來被非法刑事拘留。在非法刑事拘留期間,張為卿遭受牢頭獄霸毆打,因絕食抗議被外勞拖出去捏住鼻子用漏斗野蠻灌食,外勞把張為卿按倒在地,把他的頭卡在四腳朝天的小板凳裡,臉朝上,然後捏住鼻子讓他無法正常呼吸,趁他張嘴呼吸的時候把漏斗塞入嘴中灌稀飯。還被外勞毆打。當時人民路派出所的警察還欺騙他說他家人已經不要他了,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多天後才釋放。 後來回家後一兩個月內洗澡時還是會感覺手痛,無法大幅度運動手臂。 二零零二年十一前夕,鹹寧市公安局鹹安分局政委施毅,十好橋派出所所長,副所長嚴金龍等人串至張為卿家,要其每天接一個電話確保國慶期間不外出,張為卿沒有理會。嚴金龍囂張地說:“就憑你這個態度就可以把你拘留。”後來張為卿從屋後順鐵水管從四樓下到一樓,跑回了武漢自己原來上學的地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後來張為卿母親郝慧敏告訴公安兒子的下落,鹹寧公安跑到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門口將張為卿綁架至鹹安區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多天,直到國慶過後才釋放。回到家中發現家裡的法輪功資料書籍全部被非法抄走。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張為卿在深圳富士康龍華園區工作,擔任質量工程師一職。二零零九年六月張為卿被龍華園區警務室約見,警方透露約見是因為國慶六十周年將至,深圳公安系統要求將轄區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排查一遍,以防不測。在警方問及張為卿是否還在學法輪功時,張為卿沒有遲疑的回答說“是,還在學”。警方說這下麻煩了,張為卿說在家裡學都不行嗎?警方說不行。張為卿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就對警方說:“既然這樣,那我離職,離開你們轄區。”張為卿本來想辦理快速離職,但是經理去了馬來西亞,沒有辦法正常走流程,警方又在催促講材料馬上就要交上去了,張為卿只好選擇了自離。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點,大法弟子張為卿正常在鹹寧溫泉谷酒店計算機機房內上班,鹹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鄒譽,溫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寧,兩個新來的小警察(一個姓汪是崇陽人,另一個是赤壁人不知道姓名),還有一個女警察(不知姓名),沖入張為卿的辦公室將張為卿綁架,並搶走辦公計算機,書包,U盤,移動硬盤,MP4等物,當時直接劫持到十好橋派出所。 當時鹹寧所有的國保的頭目全部到齊了,包括鄒譽,劉寧,樊忠(鹹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徐承忠(鹹安分局國保大隊),還有兩個小警察,從下午六點一直非法訊問到晚上一點,在辯論法輪功好壞的過程中,這些人被張為卿說得啞口無言,張為卿說法輪功的所有行為活動不違法也不犯罪,鄒譽把所謂的司法解釋二給張為卿看,張為卿看完告訴鄒譽司法解釋上面沒有法輪功三個字,鄒譽翻來覆去看了幾遍,目瞪口呆,瞠目結舌,半天說不出話來。 因為非法審問沒有結果,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張為卿被綁架至鹹安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點直接綁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橋村洗腦班。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鹹寧市鹹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不准家人接見。鹹安區檢察院以“利用網絡向海外宣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張為卿下非法逮捕證。張為卿仍被非法關押在鹹安區看守所裡。 張為卿被非法拘禁在洗腦班的二大隊,隊長是劉成,身體健壯,是整個二大隊最喜歡打人的,心狠手辣,但是又怕作惡留下證據,常常關起門來打人,從來不讓別的法輪功學員看到他打人,劉成常常在早上等到其他學員去二樓強迫洗腦的時候,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留在一樓關起門來進行毆打,體罰,劉成是二大隊的主要打手。二大隊的其他警察還有一個叫陳剛的,湖南人,一米八的樣子;一個姓顧的,一米八幾,武漢人,喜歡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 張為卿剛到洗腦班時進行了絕食反迫害,絕食到第五天的時候被拖到樓上醫務室去量血壓,結果偏低,然後被劉成扇耳光,開始把張為卿手腳綁在大椅子上輸液,不讓張為卿上廁所逼迫張為卿寫悔過書保證書。張為卿不肯參與強迫洗腦,劉成就把張為卿拖到一樓學員宿捨裡的電視機櫃旁進行罰站,打耳光。後來張為卿被強迫轉化後和其他地區的學員(仙桃的童冬香,武穴的吳清和田雲開)關在一起被強迫洗腦,經常聽到其他房間傳來電棍的電擊聲和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 洗腦班裡每天放的是污蔑大法師父、污蔑大法的錄像,其中有個叫劉立安(黃石人,退休教師)的幫教70歲了做轉化工作非常賣力,威脅恐嚇欺騙,花樣百出,洗腦班還逼迫學員寫學習心得,最惡毒的還要學員寫什麼深挖材料出賣其他法輪功學員。 鄒譽,樊忠,閔劍等惡警,還有鹹寧市610的頭子姚雄到洗腦班非法訊問張為卿三次,然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將張為卿綁架至鹹安區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因為張為卿在看守所翻供,所以導致檢察院一直無法依法批捕。鹹寧市公安局和鹹安區檢察院批捕科誘騙張為卿母親郝慧敏給張為卿做工作,張為卿的堂哥張煒(鹹寧市鹹安區桂花派出所所長)也欺騙他,許諾只要承認自己和他人的犯罪事實,就取保回家過年。張為卿開始不配合,後來在她母親郝慧敏下跪哀求下被情所動,終於承認了自己的那部份。一承認做了筆錄簽了字,張為卿在兩個小時內就被非法批捕了,後來被非法判刑兩年。 非法批捕以後等了五個月(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公訴人余宗曄才來非法提審,張為卿拒不配合。余宗曄出於洩私憤,把起訴書寫得一塌糊塗,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情都寫進去了,如:在別人家煉功,在別人家看新唐人電視,在看守所煉功。從這裡看得出來,公訴人余宗曄完全是個法盲,哪些是犯罪事實哪些不是犯罪事實,他根本就搞不清楚。因為刑法學裡有個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才可以認定為犯罪事實。所以說鹹寧市公檢法的素質極其差。另外鹹寧市公檢法要求當地律師不得對張為卿做無罪辯護,而張為卿自己大學是學法律專業的,所以張為卿就沒有請律師,決定自己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的時候,鹹安區法院法官廖鵬竄至鹹安區看守所非法提審張為卿,張為卿拒絕承認任何罪名和事實,廖鵬開始詐騙張為卿,說有人看到他做的那些事了,張為卿還是不認,廖鵬看到張為卿不認罪名和事實,就開始拖案子。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張為卿被鹹安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審判。公訴人是余宗曄;審判長是李傭軍,審判員是劉英,書記員是莊玫瑰。張為卿在法庭上依法做了無罪辯護。最後把張為卿的案子申報給鹹寧市中院。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張為卿收到非法的《刑事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二年(判決書中審判長落款是李擁軍,審判員是劉英)。張為卿拒絕簽字,不服,依法上訴。最後二審就是走了個過場。在看守所非法提審了一下,二審的法官叫艾軍。 張為卿揭露鹹寧市鹹安區看守所迫害犯罪嫌疑人的種種事實:國家財政有撥款用於嫌疑人伙食,但是不送生活費一般人是吃不飽的,每天只能是白菜或者蘿卜,南瓜,冬瓜等,每頓一人還只能分到幾片菜,三兩米飯。看守所的物價是外面的1.5到兩倍,如:一只雞賣一百,一盆紅燒肉賣一百,一條魚賣一百,一箱統一方便面外面賣六十,裡面賣一百,老干媽十五元一瓶,不買就沒得吃,沒有可挑選的余地。賣副食的叫胡堅,為人脾氣暴躁,經常辱罵犯罪嫌疑人,有時動手打人,根本就不把人當人,他賣水果副食的價格比看守所食堂和其他看守所工作人員都要賣得貴些。看守所表面上是警察在管號,實際上是牢頭獄霸在管號,所以克扣其他嫌疑人物資錢財的事情時有發生,掛角(鹹安區看守所牢頭獄霸稱呼)管所有嫌疑人的財務物資,號裡搶吃搶喝搶穿搶蓋的,並為此打架斗毆的也經常發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鹹寧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張為卿拒絕簽字。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張為卿回到家中。回家後到二零一八年五月、六月兩次接到鹹寧市鹹安區公安局的電話要其去填表,張為卿沒有理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鹹寧市鹹安區大法弟子張為卿(男)、丁曉蘭(女)、佘慶華(女)結伴到汀泗鎮的一個村子講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告後被綁架。 丁曉蘭、佘慶華被劫持到通山縣看守所據說非法關押十五天;張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據悉,鹹安區國保大隊隊長殷俊,威脅大法弟子張為卿和家屬「立功」才放人,所謂「立功」,其實是讓張為卿和他的爸媽做違心的事,說出其他的大法弟子的名字,對其他的修煉人進行迫害。 後張為卿被劫持到鹹寧市鹹安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被鹹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其身體、經濟、精神受到嚴重的傷害。 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鹹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張為卿不服,依法上訴。 二零二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由於上次被非法判刑時,張為卿當庭揭露公安局的違法犯罪事實,這次就以發真相資料為借口實施報復,被非法判刑三年。公安局責任人徐承中、閔劍、殷俊;法院審判長林少坤、審判員廖鵬、書記員李俊。檢察院公訴人胡愛玲、李文廣。 張為卿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范家台監獄入監區(十監區),他因拒絕所謂“轉化”,每天被罰站。 張為卿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此前,他曾被迫流離失所,曾一再被迫失去工作,他曾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兩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他曾被綁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村洗腦班)迫害,曾被非法判刑兩年,在囚禁地遭各種酷刑折磨: 張為卿,二零二二年八月被劫持到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非法批捕;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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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04603.html#20430232936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04340.html#2042423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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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鹹寧市610對法輪功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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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鹹寧市法輪功學員陶席珍、徐長虹、張為卿被非法關押補充
湖北省鹹寧市張為卿被劫持到看守所
湖北鹹寧市張為卿被綁架情況更正與補充
湖北省鹹寧法輪功學員張為清被綁架 下落不明
相關單位及個人:
聶勝,男,湖南常德人,1969年4月出生。2009年任鹹寧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隊支隊長,現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國安這塊。其妻周紅波,在鹹寧師專(現為湖北科技學院)中文系任教,其父聶德林,原鹹寧市交通局副局長。
鄒衛國:前鹹寧市鹹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專管迫害法輪功
鄒譽:鹹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 電話:8232059(辦) 手機:13872181056 警務通:18995826125
劉寧:原鹹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
樊忠:鹹寧市公安局鹹安分局國保大隊長 手機:13907241380
閔劍:原鹹寧市鹹安區汀泗鎮派出所指導員,後調至鹹寧市公安局鹹安分局國保大隊
徐承中:鹹寧市公安局鹹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
張煒:鹹寧市鹹安區桂花派出所所長
姚雄,鹹寧市“610”頭目,電話: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辦0715-8126179,姚雄妻子胡瑤在鹹寧市建設銀行潛山支行工作,地址:鹹寧市溫泉路45號,郵編437100,電話0715-826083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人民路派出所
鹹安區公安分局
:
鄒緯國,
曾國華,
樊忠,
徐承中
鹹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國保大隊
:
劉寧
鹹寧市公安局
:
周瑜,
鄒譽,
盛貨保,
聶勝
沙洋勞改農場范家台監獄
鹹寧市610辦公室
:
姚雄
赤壁市看守所
沙洋范家台監獄
廟山湯遜湖洗腦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腦班/武漢板橋洗腦班/洪山區馬湖村特二號)
:
劉正安,
劉成
鹹寧看守所
站前派出所
鹹安區法院
:
劉英,
李擁軍
鹹寧市汀泗鎮派出所
:
敏劍
武漢市駐京辦事處
十好橋派出所
:
嚴金龍
鐵箕山派出所
武漢板橋洗腦班
鹹寧市司法局
鹹寧市中級法院
:
艾軍
鹹安區檢察院
:
余宗曄
鹹安區看守所
鹹安區拘留所
十堰市火車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日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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